20、家长不仅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还要对自己孩子参与的同辈群体加以关注、引导,要使其群体成为健康的、向上的群体。要防止孩子加入到不良群体中去。
  21、家长要经常到学校与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表现,向教师通报孩子在家庭学习、生活和活动情况,发现教育的漏洞,共同教育好孩子。
  22、孩子外出时,家长要问明去向, 理由和所用的时间,并注意监督。家长不要同意孩子在家长不放心的地方去住宿。当有孩子的同学、朋友到家来玩时,家长要加以监督,并给予规劝,不准品德不好的孩子到家来玩。要劝到家玩的孩子早回家,一般不留宿别人的孩子。特殊情况收留别人的孩子住宿,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
  23、家长要树立“全社会都要尊重教师”的观念,不仅要教育孩子尊敬老师,自己更要给孩子树立尊重教师的榜样。 对教师对自己孩子的教育,家长要表示感谢。如对教师的工作有意见,家长也要善意提出,要克制冷静,多做自我批评,共同教育好孩子。如教师来家访,家长要及时回家,热情接待。在与教师谈话时,要让孩子坐着旁听。不当着教师的面打骂孩子。学校组织需家长参加的学生活动和家长会议,家长要积极按时参加。
  24、家长要教育和监督孩子生活节俭。要求孩子节约和俭省,不吃零食,能少花钱少花,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奢侈,不和别人攀比等。家长要满足孩子的合理要求,不合理的要求要拒绝和劝导。
  25、父母要培养锻炼子女的独立生活能力,增强其自立自强的精神。要子女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会料理自己的吃饭、穿衣、整理自己的房间和物品,学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如洗涤和缝补衣服、做简单的饭菜、美化家庭环境等。读高年级的孩子还要适当做一些其他劳动,成为父母亲的得力助手。
  26、家长不能对孩子放任不管,不能迫使孩子离家出走。如孩子离家出走,家长要及时查找。家长不能让自己的孩子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27、家长如发现孩子组织或者参与不良行为团体,要及时予以制止。如发现该团体有违法犯罪行为,要向公安机关报告。家长如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孩子违法犯罪,也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28、家长要教育和监督孩子不要有下列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

  (1)吸烟、喝酒;

  (2)旷课、夜不归宿;

  (3)携带管制刀具及较危险的刀具;

  (4)参与赌博;

  (5)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6)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7)观看、传播色情、暴力、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8)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9)进入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无家长或教师同意)、茶座等学生不宜进入的地方;

  (10)与人谈恋爱;

  (11)进行色情、淫乱活动;

  (12)吸食、注射毒品。

  家长如发现孩子有上述行为,有及时加以制止,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2002年9月5日稿)    

声明:

  本制度允许各学校使用和参考。

刘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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