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生
前言: |
这是我1999年写给当时的顺河镇党委书记周乐超的建议书。我曾写过多篇有价值的建议书,可惜多数遗失了。由于我搬了多次家,写过的很多东西大都遗失了。
刘延生 |
对于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我想在这里谈点意见。 一、关于教师下岗的问题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首先,我要申明,我不是无原则的反对教师下岗,但我认为应该慎重处理教师下岗的问题。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是用国家税收养活的。如法国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务人员,德国中小学教师是州公务人员,我国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干部。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国《教师法》作了专门规定:“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凡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的,地方政府无权制定与之相抵触的政策法规。这就是说,教师这一职业,不能随意聘用,也不能随意解聘。教师为什么不能象企业工人一样比较容易的聘任和解聘呢?这是由教师的劳动特点决定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中小学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他们劳动的对象是活生生的、可塑性极大的儿童和青少年,而不是无生命的机器,他们是从事科学的创造性劳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成为合格的教师,必须要有相当长的教学经验积累。一般来说,从教的时间越长,教育教学的能力就越强。要成为合格的教师,没有三年五载的教育教学实践是不可能的;而要达到教育教学的成熟,至少需要八年。这就是说,中小学教师的劳动是积累性劳动,而积累性劳动的工作需要稳定,不能像某些对积累性劳动经验要求不高的 行业那样片面强调竞争。如果教师成天面临下岗的威胁,他就只图短期效应,于是上课满堂灌,下课题海战;或者投领导所好,搞应付。总之是不从教育规律出发,而是从保饭碗的需要出发。这就谈不上创造性劳动,谈不上教育规律的探索和教育经验的积累。还有,如果经常有教师下岗去从事如摆滩,同没有什么知识的农民一起外出去下苦力,或者无业东游西走,那么教师这个职业在学生、在家长、在广大群众中还有什么神圣可言(教师被称为神圣的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这怎么叫学生尊敬教师,家长、群众尊重教师,社会尊重教育。 二、关于校长的权力 在上级领导看来,校长有权了,工作就容易开展了;实行校长负责制,就是要让校长有权力。然而我们这些教师却不完全这样认为:实行校长负责制,我们就成了校长菜板上的肉,校长想怎样宰割我们就可以怎样宰割我们,反抗只是徒劳,除非送礼。不知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上级是否出台与之配套的措施,以防止校长滥用权力,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现在校长们在人事、财务、教学等方面已有相当的发言权。但是,有些校长却埋怨自己的权力太小,有责无权,他们希望的是在学校是他个人说了算,也就是校长独裁。然而,在教师们看来,校长可以任意调动自己的工作,实际可以左右教师的职称等,校长在日常行政事务方面的权力已经不小了。至于校长们希望的组阁权、解聘权、财务权,有的确实应该考虑,有的则很难实现。如解聘权,就是国外很多国家也难以办到。其原因我在前面谈教师下岗问题时已经谈到,这里再归纳一下:第一,教师工作带有一定的专业性,凡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般都不会被轻易解聘。第二,教师是国家公务员。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国家公务员如无重大失误不能被解聘。第三,解聘标准难以把握,除非教师有重大失误或犯罪行为;如果要以“教学无能”解聘教师,必须经过谨慎的逐级报批。第四,学校教育是国家行为,不是企业行为,不能套用企业的规则办事。又如财务权,上级部门适当干预肯定是必要的,工会教代会的严格监督也是必须的,否则就会造成腐败。一句话,校长的权力不可能是无限的,总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以下,我想顺着刚才谈的问题,再谈几点: 1、校长应有组阁权。现在的副校长、教导主任都由上级任命,虽然副校长、教导主任表面上能委曲求全,按校长的要求去做,但校长在工作上总觉不顺畅。既然是实行校长负责制,就应该真正让校长组阁,以便使与校长志同道合的人进入学校领导班子,形成团结、高效的领导环境。 2、校长要分权,不能专权。这一点我在去年给周书记的信上已经谈过了,但我在这里还是想多说几句。现在校长的权力过于集中,基本上是个人说了算。由于样样事情都要过问,但限于精力的限制,造成很多事情无人过问或没有很好解决。其实,校长负责制不等于校长必须把各种权力系于一身。权力过于集中,就形成专制。而真正高明的领导无不是善于分权的人。分权会提高下层管理者以及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良好的士气。事实上,越是集权的校长,往往处在低层面的忙忙碌碌的事务管理水平,其下属的创造精神和工作热忱越是受到压抑。当人们唯权力是从时,他们很快成了唯唯喏喏者,他们会对校长投其所好以至于造假,他们会完全丧失诚实。因此,校长要分权,要赋予副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和教师更多的职责和权力,以使工作向更宽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发展,使学校工作搞出水平,搞出特色。
3、校长的权力要受到监督。一切权力都需要监督,否则容易导致独断专行甚至腐败。校长的权力要受到区镇有关部门的监督,这是上级领导较注意的;但校长的权力更要受到群众的监督,这往往没有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教职工监督校长最好的方式是民主管理,特别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的形式实施监督。现在的工会主席是上级任命,教代会一年难开一次会,它们都没有对学校管理权力行使具体监督,起不到对校长权力的制约作用,也就是说基本没有发挥到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职能,至多是起到了部分沟通的作用(有的地方连沟通作用都没有起到)。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应当推行校务公开,扩大工会教代会介入学校管理的范围,包括参与学校的人事和财务计划与安排及处理的审议,建立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讨论和监督机制,建立学校常规化的公开议事制度,使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十几年前学校就成立了教代会,教师们也提过一些意见,但往往是一阵风,多数问题会后没有具体解决;以后开教代会,多数人也能知趣,只在会上提一些不关痛痒的议题。这样看来,要使教代会真正发挥作用,教代会就不能只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提一点建议,教代会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如校长的方案被教代会否决,校长可在会上做说服工作;如校长无能力说服大家,校长的这一方案就必须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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