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行分省统一毕业考试制度,保证教育质量的大面积提高。
1、实行分省统一毕业考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实行分省统一毕业考试就是以省为单位统一毕业考试,分地县统一阅卷,由省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现在的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不少人知识水平名不符实。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何在呢?学生在校就读,一部分学习努力,另一部分则学习不努力。学生学习努力大都是因为认为自己升学有望,学生学习不努力大多是因为对升学失去了信心。学生学习努力是为了升学,不努力也可以获得毕业证书。于是对升学失去了信心的学生在学习上就失去了内动力,他们的学习就会越来越差,以至于跟不上课。而教师也往往不愿意给差生补课,因为差生大多对升学无信心,学习无主动性,给他们补课既费力收效又差,用大量精力放在差生身上对教师无实惠,这就促使教师不重视差生的工作。这样发展的结果,就是给社会造成大量的不合格毕业生。并且,这些学习差的学生,由于他们对学习失去了信心和兴趣,教师又不重视他们,他们就容易成为表现差、不求进取的人,有的甚至成为对社会有害的人。这些学习差、表现差的双差生,不仅要害自己,还会影响学习努力的学生,对形成良好的班风和校风起破坏作用。实行分省统一毕业考试制度,就会促使学生为了自己能获得毕业证书不得不发挥主观能动性,专心学习;教师也为了使自己的每一个学生能获得毕业证书而面向全体学生教学。实行分省统一毕业考试制度,不仅严肃了毕业证书的权威,激发了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内动力,还由于试题是有关专家和行家集体智慧的结晶,使考试更具有科学性。 那么,实行分省统一毕业考试制度会不会挫伤优生的学习积极性,会不会使教师忽视优生的工作,会不会使学校片面地追求毕业率呢? 实行分省统一毕业考试制度不会挫伤优生的学习积极性。优生不仅想毕业,还想升学,他们不会因为毕业试题简单而满足现状,他们只有不断向前冲刺,才能升上理想的学校。 实行分省统一毕业考试制度不会使教师忽视优生的工作。因为教师的工作不仅要使每一个学生毕业考试能合格,还要使优生在升学考试和求职考试中能得到好成绩。 实行分省统一毕业考试制度和学校片面追求毕业率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评价不光是从学校的毕业率和升学率上去看,而主要是从学校的实际教育工作和学校培养的学生的实际素质等多个方面去看,如果学校端正办学方向,那么学校就不会片面地追求毕业率和升学率,学校就会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发展他们的个性,培养他们的多种能力。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必须端正态度,并要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社会的偏见,要加强宣传、引导,使群众提高对教育工作的认识。还要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使社会理解学校,从而正确评价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如果不改变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片面认识,不端正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即使不实行统一毕业考试制度,学校也会片面地追求升学率,或者无所事事,得过且过。 统一毕业考试制度主要是书面考试,大纲的某些内容难以甚至无法进行考试。但能够进行统一毕业考试的内容却是基本的和主要的。只要统一毕业考试只是对学生基本要求的考试,统一毕业考试就是可行的。只要国家在劳动用工上不是只看重毕业证书,而是看重实际能力,只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正确地看待统一毕业考试制度,教师和学生就不会只教学和学习那些要进行统一毕业考试的内容,他们就会对大纲要求掌握的那些不进行统一毕业考试的内容一样重视。 2、分省统一毕业考试的方式方法 分省统一毕业考试制度实行毕业考试的全省统一考试和学校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全省统一毕业考试作为基本考试,学校毕业考试作为最后考试。对那些统一考试合格并取得学校考试合格的学生,如果思想表现合格,发给统一毕业考试机关和学校共同签发的毕业证书。对那些统一毕业考试未合格的修业期满的学生,由学校在教育部门的监督下发给结业证书。对那些统一毕业考试合格但学校毕业考试未合格的学生,如果思想表现合格,发给由统一考试机关签发的毕业证书。修业期满参加统一毕业考试有些学科未合格,可以参加以后的统一毕业考试,待学生各学科全部考试合格后,如果思想表现合格,发给统一毕业考试机关签发的毕业证书。统一毕业考试各学科合格但学校毕业考试未合格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补考,补考全部合格,思想表现也合格,就可以将统一毕业考试机关签发的毕业证书换取由统一毕业考试机关和学校共同签发的毕业 证书。对那些只是思想表现不合格的学生,待其思想表现合格一段时间再发毕业证书。 国家教育部要成立中小学毕业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导各省统一毕业考试。省至乡各级政府都要成立中小学毕业考试委员会,领导和监督统一毕业考试。省至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设立毕业考试办公室,负责统一毕业考试的具体工作。 省统一毕业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行家集体出题,在全省统一进行考试。由省中小学毕业考试委员会派员到地区,由地区中小学毕业考试委员会派员到县组织、监督考试和阅卷。小学、初中统一毕业考试各县分片集中地点考试,高中以县为单位集中地点考试。小学、初中统一毕业考试以县为单位集中阅卷,高中以地区为单位集中阅卷。统一毕业考试的出题、考试和阅卷都要严肃认真,其要求同中考、高考一样严格。 统一毕业考试不只进行一般的书面考试,还要进行一些其他形式的考试,如以听录音书面答卷的方式进行外语听力考试,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体育考试。 统一毕业考试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为上年和下年的学期末。每次考试都要开考全部结业学科,但又有所侧重:上年主要组织最后一期结业的科目的考试,下年主要组织提前结业的科目的考试,其他科目的考试,作为历次考试未合格的学生的补考。要求学生不得提前参加毕业考试,只有当该学科结业后才能参加考试。 学校根据学生参加省统一毕业考试的成绩、学校毕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的思想表现,给那些应该获取毕业证书的学生填写上毕业证书(非学校学生由乡教育主管部门填写),然后报乡、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送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再审后盖上统一毕业考试机关专章后下发。省教育厅要加强对毕业证书发放的监督和管理。 普通中小学只须实行一般毕业证书制度,职业学校可实行优秀毕业证书制度。所谓优秀毕业证书制度,就是把毕业证书分为普通毕业证书和优秀毕业证书两种。那些参加省统一毕业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学校毕业考试成绩也优秀、思想表现好的学生,发给优秀毕业证书;其他应该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发给普通毕业证书。 3、实行部分实验学校不参加统一毕业考试,自行毕业考试的制度。 各地组织部分实验学校自行进行毕业考试,而不参加省统一毕业考试,自行发放毕业证书。这有利于这些学校放开手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这些学校的经验又反过来有助于省统一毕业考试制度的改革。教育主管部门要健全制度,保证实验学校的教学质量,同时要防止乱发毕业证书的现象发生。
结语: |
中国的教育要改革,改革要解决好改革的体制问题,这样才能彻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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