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等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以贯彻执行。
(二)组织开展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基础建设,保证有安全合格的教学场所。
(三)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正常开展教学工作。
(四)宣传、督促学生到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五)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六)管理和使用好各项义务教育资金,专款专用。
(七)开展扫盲工作,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八)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不断加强教师队伍教学能力。
(九)开展远程教育,服务“三农”,为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和新型农民服务。
(十)完成乡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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