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辉登诚一中阿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校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按质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为达到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目的,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 学生应热爱圣教。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好各门功课,争取良好的成绩。 二 、尊敬师长,听从师长的教诲,孝敬父母,上下课时或路遇师长时应敬道“色兰”。 三、遵守校规、教规,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和早退;不准在大殿内喧哗,排班后不准交头接耳,违者视情节处罚。 四、严禁散布违反《古兰》、《圣训》精神和伊斯兰信仰的言论,一经发现,给予严惩。 五、必须遵守伊斯兰功修,对无故不礼拜者,经劝说无效,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 六、在校期间,不准谈情说爱,打架斗欧,挑拨离间,侮辱他人人格,不准听黄色歌曲,看黄色书报,看录象,上网吧等活动,一经查实,视情节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七、严禁吸毒、贩毒、偷盗、喝酒、赌博、吸烟、耍流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八、有事必须请假,对擅自离校外出,超过熄灯时间返校,特别是翻门翻墙而入者给予严重处罚。 九、对破坏公物,私自倒剩饭、浪费水电者,给予罚款赔偿处分。 十、对于考试作憋者,给予扣分或取消考试资格,无资格评选奖学金,对无故不参加考试者,给予记过或勒令退学处分。 十一、对经常性出言不逊,言行浪漫,不尊敬师长,礼拜或外出衣冠不整者,给予警告、记过,或勒令退学处分。 十二、学生上课无故迟到、早退,经教师教育批评后不改正者,一学期旷课累计达24课时者,给予通报处分,累计达36课时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十三、学校实行星期制,早拜前自习15分钟,早拜后早读20分钟,每天6节课,上午4节,下午2节。每节课45分钟,课 间休息15分钟。昏礼至宵礼时间自习课。星期天早拜后放假, 昏礼前到校。节假日必须按时离校到校,若无故不与教师请假, 超假3天者,一律出名。 十四、按时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得单独行动。殡礼和主麻天必须参加集体开经。 十五、学制3年,期满毕业。实行月考、期中考、期末考,对成绩优秀、品德良好者,学校给予奖励。三次考试不及格者,给予留级。 十六、为保证正常的教学进度,提高教学质量,每生应交保证金(男生200元、女生100元),毕业时如数退还。若遇特殊情况休学者如数退还,但擅自离校或被出名者,一律不退,归公所有。 十七、在校外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教师签名:
回辉登诚一中阿学校
回辉登清真寺第一届民主管理委员会
200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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