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贯彻《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对辖区的财会人员实施继续再教育,全面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其职责如下:
(一)根据市财政局、区人事局、的统一要求、部署、制定继续教育计划。
(二)组织继续教育的教材,按规定收取培训费。
(三)组织实施对财会人员的培训、考试、阅卷等工作。(四)办理有关的培训合格证书。
(五)按时完成社团代码证和财校收费许可证年检工作。
(六)做好“三会”资质和各项组织工作。
(七)组织各项比赛活动。
(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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