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中士民涕泣相送。文宗大 和元年(827),拜秘书监。次年转刑部侍郎。 退居洛阳的晚年生活 自大和三年(829),至会昌六 年(846)。白居易从58岁开始,定居洛阳。先后担任太子 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会昌二年(842),以刑部 尚书致仕。他在洛阳过着饮酒、弹琴、赋诗、游山玩水 和“栖心释氏”的生活。时常与名诗人刘禹锡唱和,时 称“刘白”。他在舒适的晚年仍然时常想到人民。73岁 时,还出资募人凿开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行船。两年后病 终。葬于龙门香山琵琶峰(见彩图河南洛阳白居易墓)。 诗人李商隐为撰墓志。今已辟为游览胜地。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释、道三家。 立身行事,则以儒家“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为 指导思想。他的“兼济”之志,主要是实行儒家的仁政, 但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他的“独善” 之心,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 脱”思想。《自觉》二首其二说:“我闻浮图教,中有 解脱门。”求得身退心安,无所往而不适。当他受皇帝 信任的时候,在政治上直言极谏,无所忌讳,敢作敢为, 诗歌创作便积极反映民生疾苦,为补察时政服务;当他 失去信任而不能有所作为时,便请求放外任或做分司闲 官,远嫌避祸,以诗、酒、禅、游自娱,诗歌创作则主 要表现个人感受。无论达和穷,他都离不开诗。 白居易诗《溪村》插图 选自明代万历集雅斋刻本《六 言唐诗画谱》 白居易一生不仅留下近3000篇诗作,还提出了一整 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歌比作果树,提出了“根情、苗言、 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著名论点。情是诗的 内容,言和声是诗的表现形式,义是诗的社会效果。他 分析了诗歌创作中的感情活动,说:“大凡人之感于事, 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 (《策林》六十九)。又说:“乐者本于声,声者发于 情,情者系于政”(《策林》六十四)。认为情感活动 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缘起于社会生活中的“事”,密 切联系于当时代的“政”。因而,诗歌创作不能脱离现 实,必须来源于生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 映着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 白居易继承了中国古代一贯以《诗经》为主旨的比 兴美刺的传统诗论,十分强调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 用。他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 元九书》)。又说:“为诗意如何?六义互铺陈;风雅 比兴外,未尝著空文。”(《读张籍古乐府》)所谓“为 时”、“为事”,就是指“救济人病,裨补时阙”。所 谓“六义”、“风雅比兴”,则是指诗歌指陈时政的美 刺作用。由于当时社会黑暗和政治腐败,他在“美刺” 中更着重“刺”的一面,强调诗歌批评社会政治的功能, 要求“唯歌生民病”、“句句必尽规”(《寄唐生》), “上以纫王教”,“下以存炯戒”(《策林》六十八),指 出“欲开壅敝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采诗官》)。 在他看来,诗歌创作只有发挥了这种功能,引起当权者 的注意,对国家政治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起一点作用,才 算达到了写作目的,否则不过是些“嘲风雪,弄花草”的 “空文”。与上述理论相适应,在诗歌表现方法上,他提 出了一系列原则:①“辞质而径”,辞句质朴,不加文 饰,表达直率,不绕弯子;②“言直而切”,直书其事, 不作隐讳,切近事理,说尽说透;③“事□而实”,内 容真实,经得起查考,不说空话,不加虚夸;④“体顺而 肆”,文字流畅,容易上口吟诵,便于配乐传唱(《新乐 府序》)。他自己的一部分诗作,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去努 力实践的。 在中唐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十分尖锐的情 况下,这种诗歌理论对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病,是 有积极意义的。对大历以来诗坛上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 也有针砭作用。但是,他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现实政 治需要,有时把诗歌变成押韵的谏章,又是不恰当的。有 时他运用这种理论来批判谢灵运、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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