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紫阁山北村】 晨游紫阁峰,暮宿山下村。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樽。举杯未及饮,暴卒来入门。紫衣挟刀斧,草草十余人。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飧。主人退后立,敛手反如宾。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
紫阁山,即紫阁峰,终南山的一个山峰,在长安西南百余里。此诗大约作于元和四年白居易在长安任左拾遗时。诗写自己投宿时偶然所见暴卒抢劫平民情景,揭露了当时禁军肆虐百姓的残酷行径,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此诗使“握军要者切齿”,可见讽谕的明确针对性及其效果。全诗先写暴卒劫掠,目中无人,然后随着劫掠的升级,直到砍伐主人心爱的奇树时,才表明“采造家”、“神策军”的身分,这顿使在朝中任职的诗人也恐惧莫名,何况平民百姓!在此,讽刺矛头不仅透过“暴卒”而揭出其后台“中尉”,而且实际上已刺向了“中尉”的后台──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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