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白居易(公元772-846),字乐天,祖籍太原(今山西太原南),后迁下(今陕西渭南北),一身经历了代宗、德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曾任过周至尉、左拾遗、左赞善大夫、江州司马、杭州刺史、苏州刺史、太子少傅等官。白居易前期有热情,有锐气,是个同情人民,敢于反映民间疾苦,敢于揭露官场贵族黑暗面的官吏和诗人。后期锐气消失,棱角磨平,潜心佛事,以知足长乐,独善其身自居。白居易的诗歌以通俗浅显著称,今留有作品三千多首,他自己分之为讽谕诗、闲适诗、感伤诗、杂律诗四类,元稹为之编辑为《白氏长庆集》。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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