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1年6月8日教育部印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一、课程改革的目标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课程结构
3、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4、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为使学生在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课程标准应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的同时,设置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5、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能力。
6、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课程标准
7、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8、制定国家课程标准要依据各门课程的特点,结合具体内容,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加强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倡导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9、幼儿园教育要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坚持保教结合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与家庭和社区密切配合,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和启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应在坚持使学生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选择性,并开设选修课程,以利于学生获得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为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教学过程
10、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11、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五、教材开发与管理
12、教材改革应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教材内容的选择应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需求;教材内容的组织应多样、生动,有利于学生探究,并提出观察、实验、操作、调查、讨论的建议。
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学校应充分发挥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利用校外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工厂、农村、部队和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资源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并开发信息化课程资源。
13、完善基础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
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建立教材编写的核准制度,教材编写者应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向教育部申报,经资格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完善教材审查制度,除经教育部授权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外,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编写的教材及跨省使用的地方课程的教材须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地方教材须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教材审查实行编审分离。
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的方式和单一渠道发行的体制,严格遵循中小学教材版式的国家标准。教材的出版和发行试行公开竞标,国家免费提供的经济适用型教材实行政府采购,保证教材质量,降低价格。
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向学校和社会公布经审查通过的中小学教材目录,并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改革用行政手段指定使用教材的做法,严禁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教材。
六、课程评价
14、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
15、继续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
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鼓励各地中小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完善初中升高中的考试管理制度,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方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继续实行会考的地方应突出水平考试的性质,减轻学生考试的负担。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要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杜绝设置偏题、怪题的现象。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七、课程管理
16、为保障和促进课程适应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教育部总体规划基础教育课程,制订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订国家课程标准,积极试行新的课程评价制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课程管理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国家课程的计划,规划地方课程,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经教育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单独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课程的实施和开发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有权力和责任反映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八、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17、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有效、持续的师资培训计划,教师进修培训机构要以实施新课程所必需的培训为主要任务,确保培训工作与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同步进行。
九、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
18、教育部领导并统筹管理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并规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
19、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始终贯彻"先立后破,先实验后推广"的工作方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建立课程改革实验区,实验区应分层推进,发挥示范、培训和指导的作用,加快实验区的滚动发展,为过渡到新课程做好准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必须坚持民主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积极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中小学教师投身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支持部分师范大学成立"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开展中小学课程改革的研究工作,并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各中小学教研机构要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等作用,并与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立联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教育部门、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有效参与课程建设和学校管理的制度;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深入讨论、关心并支持课程改革。
20、建立课程教材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专项经费。
为使新课程体系在实验区顺利推进,教育部在高考、中考、课程设置等方面对实验区给予政策支持。对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单位、集体、个人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对学校的要求:
三、扎实推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
(八)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必须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
加快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的改进和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德育资源,深入研究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特点,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有机统一于教材之中,并保证占有适当份量,努力构建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积极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和形式,采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的课外文化体育活动、怡情益智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丰富课外生活。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要把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有机统一,相辅相成。要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坚决防止毒品、邪教进校园。要加强工读学校建设,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
要采取坚决措施,改革课程设置、教材和教学方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九)要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抓紧修订和完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对小学生重点是规范其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对中学生重点是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制定和推行行为规范,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反映时代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体现对学生的尊重与信任,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
(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完善学校的班主任制度,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服务工作也要明确育人职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中小学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十要十不要”
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不要表里不一辱没形象;
要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不要以教谋私收取钱物;
要团结协作谦恭诚信,不要离心离德嫉贤妒能;
要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不要浅薄浮躁弄虚作假;
要更新知识崇尚科学,不要因循守旧迷信邪教;
要理解赏识爱护学生,不要讽刺歧视体罚学生;
要注重素质综合评价,不要频繁考试列榜排名;
要精研教艺课堂求效,不要参与三乱有偿家教;
要尊重家长平等沟通,不要指责家长推卸责任;
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不要奇装异服言行粗俗。
《义务教育法》对教学的规定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四十条 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齐齐哈尔市普通中小学提高教育质量行动中,立人行动,课程改革行动,人才强教行动:
四、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立德树人行动
1、明确育人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根本宗旨,把德育工作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第一要务。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基础,遵循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突出德育工作的熏陶力、感染力、教育力。
2、丰富德育工作内涵。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生生活、学习的全过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强化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注重体验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3、探索德育工作有效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主渠道作用,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达到教书与育人的完美统一。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的方法,选择宜于学生接受的载体和方式,挖掘各种资源,开展特色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4、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利用德育基地及学校内部的活动场所、设施,组织学生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规章制度、教师队伍、活动阵地、网络建设,开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构建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人文精神和综合素质能力,建立书香校园,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构建文明、健康、平安、人文、和谐的校园文化体系。
(二)扎实开展课程改革行动
5、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落实国家、地方、校本课程计划,注重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将职业教育内容引入到初中教育教学中,在初中学校开设职业指导课。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注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细化教研常规指导。注重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模式创新的研究。以学科为单位,制定普通中小学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常规,使教学秩序更加规范;制定普通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方案,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构建不同学段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开展“教材研究”主题活动,及时解决一线教师在使用新教材教学中遇到的难题。加强初、高中复习教学的研究指导。强化学科教研,注重薄弱学科建设,初中阶段,加强史地生等学科教学指导,解决好初高中教学衔接问题;小学阶段,开展数学、语文分科教学实验,逐步扩大实验范围。
7、创新教研活动方式。利用齐齐哈尔教研网,推广小学数学BBS论坛经验,逐步开通普通中小学所有学科网上教研论坛,实行网上互动式教研。开展“五个一”活动,每年,即:教研员确立一所基点校,做一次专题讲座或报告;组织一次案例式活动;推广一项教学经验或研究成果;开展一次网上教研活动。建立教研员工作多元评价制度,提高研培质量。以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高中部为试点,将高考成绩与教研员年终业务考核挂钩,逐步建立各级各类教研工作考核新办法。
8、实施科研强校战略。在中小学选择7所学校,开展国家科技部、教育部《中小学科学探索学习研究》项目实验;选择21所学校开展国家教育部《有效推进区域教师专业发展》课题研究;建立国家教育部《友善用脑》课题研究基地。扶持指导我市三项省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即《齐齐哈尔市一中发展性教师评价理论与实践研究》、《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探究素材的开发与利用》、《新课程背景下探索科学高效的学习方式的行动研究》。鼓励、扶持教师针对教学中生成的细、小、实问题开展研究。及时宣传、推广优秀成果。
9、加快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坚持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深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逐步探索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和将全市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全部配额到校的招生制度。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学业和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扎实开展文化体育行动
(四)扎实开展人才强教行动
13、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保证中小学校教学需求,按编配齐配好中小学教师。规范教师招聘录用工作,积极探索优秀教师引进机制。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严把“入口关”。强化教师考核工作,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进一步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激发和保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继续选派城市教师下乡支教,逐步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4、深化校长培训工作。采取校本研修、校际交流、集中培训、学习考察、远程培训、委托培训、挂职锻炼等形式,开展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开展“百名专家型校长”评选活动,在全市树立一批管理理念先进、业务素质较高的专家型、学者型校长。
15、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开展“百千万”活动。“百名校长进课堂”,引导校长更加深入、关注课堂,切实提高校长实施课堂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能力。“千名骨干教师传帮带”,骨干教师承担青年教师的帮带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子,使教师间的学习日常化、具体化。从骨干教师中评选“百名学科教学名师”,组建我市学科教学名师工作室,开展教学指导研究工作。“万名教师岗位大练兵”,提高教师适应新课程要求的专业能力。在农村教师培养上,采取“订单式培训”、“送教下乡”、“农村教师进名校”等项措施,达到对口支援、双向提高的目的。
16、开展校本研修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校本研修示范校考核评选方案》的要求,建立以校为本的研修制度。每年的11月为校本研修成果汇报展示月,以县区、学校为单位,开展以提高教师专业技能为核心的展示活动。全市召开校本研修总结表彰会,推广先进经验。
17、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县(区)、校三级班主任培养培训机制。形式上采用集中学习讨论、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实地考察和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内容上注重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常规管理、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相关法律法规等,全面提高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开展“百名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提高班主任队伍建设水平。
18、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贯彻《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以市“十大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为引领,开展“百名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于教育事业。
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概念:
意义学习:就是通过符号,文字使学习者在头脑中获得相应的认知内容的学习。 将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交非人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
学习兴趣:指一个人对学习的一种积极的认识倾向与情绪状态。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兴趣是一个人倾向于认识、研究获得某种知识的心理特征,是可以推动人们求知的一种内在力量。学生对某一学科有兴趣,就会持续地专心致志地钻研它,从而提高学习效果。从对学习的促进来说,兴趣可以成为学习的原因;从由于学习产生新的兴趣和提高原有兴趣来看,兴趣又是在学习活动中产生的,可以作为学习的结果。所以,学习兴趣既是学习的原因,又是学习的结果。
学习动机:指的是学习活动的推动力,又称"学习的动力"。它并不是某种单一的结构。学生的学习活动是由各种不同的动力因素组成的整个系统所引起的。其心理因素包括:学习的需要,对学习的必要性的认识及信念;学习兴趣、爱好或习惯等。从事学习活动,除要有学习的需要外,还要有满足这种需要的学习目标。由于学习目标指引着学习的方向,可把它称为学习的诱因。学习目标同学生的需要一起,成为学习动机的重要构成因素。学习动机是引起和维持个体的学习行为以满足学习需要的心理倾向,它是推动学生学习的内部动力。
价值观 是社会成员用来评价行为、事物以及从各种可能的目标中选择自己合意目标的准则。价值观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反映出来,是世界观的核心,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它支配和调节一切社会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学习方式是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时基本的行为和认知的取向,它不是指具体的学习策略和方法,而是学生在自主性、探究性和合作性方面的基本特征。
人的发展:主要是指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蕴含的潜能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解放并转化为现实个性的过程,这是一种包含着量和质、内容和结构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是以简单到复杂的演化过程。
学习策略:在有关学习策略的研究中,学习策略的界定始终是一个基本的问题。对于什么是学习策略,人们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和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至今任然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认识。有的被用来指具体的学习技能,诸如复述、想象和列提纲等;有的被用来指较为一般的自我管理活动,诸如计划、领会、监控等;有的被用来指组合几种具体技术的复杂计划。甚至有的与元认知、认知策略、自我调节的学习等术语的相互重叠。概括起来,对学习策略的界定,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把学习策略视作学习活动或步骤。 它不是简单的事件,而是用于提高学习效率,对信息进行编码、分析和提取的智力活动,是选择、整合应用学习技巧的一套操作过程。
把学习策略视作学习的规则、能力或技能。
把学习策略视作学习计划,是学习者为了完成学习目标而制定的复杂计划。
综合这些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
所谓学习策略(learning strategies),就是学习者为了提高学习的效果和效率,有目的、有意识地制定的有关学习过程的复杂方案。
先行组织者(advance organizer)是先于学习任务本身呈现的一种引导性材料,它要比原学习任务本身有更高的抽象、概括和包容水平,并且能清晰地与认知结构中原有的观念和新的学习任务关联。
教学目标:是师生通过教学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或标准,是对学习者通过教学以后将能做什么的一种明确的、具体的表述,主要描述学习者通过学习后预期产生的行为变化。教学目标对教学具有指导意义,可以指导控制教学过程。
确定教学目标时要注意什么:1、有效的新课程的课堂教学要在整体教学活动中统一、事例地实现教学目标。2、知识、技能目标仍是课程基本的、基础性的目标。3、灵活的、又有侧重的提出目标的要求。4、注重内隐和生成性目标在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行为目标陈述的基本要素有四个:行为主体、行为、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
陈述教学目标四要素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2、行为动词必须是可测量,可评价,具体而明确。3、必要时附上产生目标指向的结果的行为条件。4、要有具体表现程度。5、每节课具体的教学目标应当是整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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