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祠堂产权问题的批复》规定,祠堂房产的产权不宜确定为一人所有,也不宜收归国有,而应指定适当人代管。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何靖律师认为,本案诉争的祠产系白氏后人集资修建,并于建国初由国家确认了产权,应属白氏后人的共同财产。后以国家代管行态存在,其权属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本案可能存在超逾诉讼时效问题,且从目前来看,白氏后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其不能完成该证明责任的话,则其权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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