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涛是发出这条新闻的主要负责人,他这么做是冒一定风险的。当然风险并不很大,因为一定会得到许许多多同志的支持。特别是前三天,即11月12日,陈云在东北组发言,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必须平反讲得明白、尖锐、有力。曾涛发出这条新闻后,受到在京西宾馆开会的同志们的普遍欢迎。我走在路上、在电梯里都听到赞扬声。这一天午餐和晚餐,我都与曾涛同桌。同桌者——我记得一次有江西来的白栋材,一次有新疆来的汪锋,都对曾涛说,如果你因此在新华社呆不下去,欢迎你到我们那儿去。
16日晚上,林乎加的秘书高稚兰(他是我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作者之一)来到我的房间,告诉我,林乎加看到报纸后,以为新华社发那样一条新闻有什么“来头”,就打电话给曾涛。当得知没有什么“来头”时,他就打电话向华国锋汇报,说标题是新华社自己加的,事先没有同市委商量。华对林的汇报没有讲什么话。
关于林乎加给曾涛打电话这件事,后来有一次我向曾涛问起时,他告诉我,当时林问他那个标题是怎么加上去的,他没有正面回答而反问说:“这条新闻中报道北京市委会议的话与事实有无出入?”林说“没有”,他就说:“加标题发稿是我们新华社的惯例,这事由我们负责,你不必管了。”
11月17日整天我继续关心华国锋有何反应。18日中午,曾涛告诉我,华有一个与“天安门事件”无关的活动,说了几句话比较好,这是好的迹象。当天晚上,曾涛又给我来了个电话,说:“现在好了,华国锋转变了,今天他为童怀周的《天安门诗抄》题写了书名。”在电话里我向他道喜,说:“这一下你安全着陆了!”两人在电话里笑了一阵子。
11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右上方登出了《华主席为〈天安门诗抄〉题写书名》的消息和华的手迹。在这条消息的下面,还发表了一则“天安门事件中被捕的388人没有一个反革命分子,全部彻底平反恢复名誉”的“新华社电讯”。
我亲身经历的有关“北京市委宣布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事实经过,现在记得的和能够写出的就是这些。
新华社发这条消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立即刊出这件事,从我的亲身经历中,我敢确认是曾涛等三人在没有向中央请示的情况下,下决心采取的行动。他们三个人的行动取得了成功,后来得到党中央的正式批准。
后来我又对这件事做了一番文献考证。1978年11月15日《北京日报》发表的市委会议闭幕消息中有关“天安门事件”的文字是:“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完全是出于对周总理的无限爱戴、无限怀念和深切哀悼的心情,完全是出于对‘四人帮’祸国殃民滔天罪行的深切痛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心愿,完全是革命的行动,对于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北京市委会议的这一段话,写于1977年3月14日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的20个月之后。华的讲话中直接有关“天安门事件”的一段话是:“在‘四人帮’迫害敬爱的周总理,压制群众进行悼念活动的情况下,群众在清明节到天安门表示对周总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这时候,确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乘机进行反革命活动,制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但是应当肯定,当时去天安门广场的绝大多数群众是好的,是悼念周总理的,其中许多人是对‘四人帮’不满的,反对的。不能把他们,包括纯属反对‘四人帮’而被拘捕过的群众,说成是参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已于1976年12月5日发出通知:‘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销。’应该说,这方面的实际问题已经解决了。”
把1978年11月北京市委的那段话与1977年3月华国锋的这段话进行比较:
(1)[1977年华]仍然肯定1976年4月有一个“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说这是反革命事件。
(2)[1977年华]明确说“确有极少数反革命分子……制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说有制造了反革命事件的反革命分子。
(3)[1977年华]把1976年天安门广场群众反对毛主席1975年做出“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决定,戴上一个“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的帽子,并视作乘机进行的一种反革命活动;[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讲、也就是不同意这样的观点。
(4)[1977年华]说群众在清明节到天安门表示对周总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1978年北京市委]在“群众”两字前加上“广大”两字,并认为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完全是革命的行动”。
在对两个文件这样进行对照之后,我们看到,1977年3月华国锋的那次讲话,虽然由于是在粉碎“四人帮”之后,不能完全重唱1976年4月党中央、北京市委、《人民日报》的调子,但仍然重申天安门广场上群众行动的性质是反革命事件。而1978年11月15日《北京日报》上披露的北京市委的决定,实质上是否定1976年4月群众在天安门广场的行动是反革命事件的,只是那时还不敢在中央未做出决定前明白地反对1977年华国锋讲话中的提法,而是顺着华讲话中说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是合乎情理的”那句话的方向,把广大群众的行动确定为完全是革命的行动。因此,说它实质上是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是恰当的。而估量北京市委这么做是经过华同意的,也可以说华那时实质上已同意为“天安门事件”平反,改变了1977年3月时的立场。
不过,1978年11月《北京日报》报道的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确没有把这个实质挑明,不但文字一字未提“天安门事件”,在该报七行通栏标题中连“天安门”这三个字也没有。是11月15日新华社的新闻稿和1月16日的《人民日报》上,才把这个实质披露出来,起了一个“拔高”的作用,明朗化的作用。
对曾涛、胡绩伟、杨西光为“天安门事件”平反所做出的努力这件事,我本来没有想写什么回忆文章,事情一过我也就放在脑后了。引起我去注意这件事情的原因是,1993年上海辞书出版社社长巢峰赠送我他主编的、由香港港龙出版社出版的《“文化大革命”词典》。在这本书的附录《“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中看到这样一条:1978年“11月14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宣布,1976年清明节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声讨‘四人帮’完全是革命行动。对于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见该书第478—479页)。这引起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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