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
记者刚刚获悉,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原中顾委委员于光远26日凌晨去世。于光远1915年生人,是我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曾参与起草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都是他率先或较早提出的。
简历:
经济学家于光远先生于2013年9月26日凌晨3点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享年97岁。于光远,1915年7月5日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原姓郁,名锺正,193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1955年被遴选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1977年至1986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978年兼任马列所第一任所长。
【于光远生前重要学说和主张】
关于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衡量一种生产关系优越与否的唯一标准,只能是看生产力发展的情况。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是衡量一切是非的最高标准、最高原则,其他任何原则,都不能和这个原则并列。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应与被看作是继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又一次生产关系方面的伟大变革,中国当前所进行的这场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跨世纪的任务。应当把商品生产问题放在首位。这是因为,发展商品生产在各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具有突出的重要地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阶段中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偶然的,而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
关于改革和经营的关系:改革应当为经营排除障碍、创造条件,因为经济效益只能通过经营来取得。搞好经营不仅对于巩固改革成果十分重要,而且积极从事经营能使人们有更强的改革要求。(他的这一思想为后来实行承包制改革以完善经营机制的改革措施在理论上作了准备。)
关于股份制:股份公司属于社会所有制,是社会所有的。股份公司是对私有制经济体制的扬弃。做股票就必然带有投机性,问题不在于投机本身。
股票市场只存在个人股,没有私有股。这其中有一个两重性的问题,股票持有者并不代表股票私有,只有出现股票转让,卖出股票换取的货币才称为私有财产。应该区分公众化与私有化,股份化并不意味着私有化,更确切地说,与其说是私有化不如说是公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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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于光远在宣传马克思主义方面很有名气,他是中宣部理论教育处的副处长(处长空缺。这里顺便说明一下,当时中宣部是部处两级设置,不设局),又是中宣部主办的《学习》杂志的总编辑。
于光远亲历1978年中国历史转折(图)
于光远回忆说:"粉碎‘四人帮’已两年多了,原本应有一个新气象,但遗留下来的许多大是大非问题,比如‘四五’悼念周总理事件,一直拖着没彻底解决。另外,党内个人崇拜和个人独断没受到批判,吹喇叭、抬轿子者不乏其人。大家都极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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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于光远曾多次提重大改革理论
上世纪五十年代,他在中国率先发起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并将这一学科定名为"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他是较早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的学者之一;他也是较早主张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学者之一;他曾亲自参与了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文件起草;2008年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他被评选为"改革开放30周年风云人物30年30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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