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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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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照了过来,把他的手和鼻尖照得闪闪发亮。后来,杜蓓看见两个孩子主动把引弟手中的塑料袋接了过来。朋友正夸着孩子懂事,两个孩子突然跑进了快餐店。杜蓓还看见女孩又从店里跑出来,把已经走到门口的引弟往里面推,她的儿子也没闲着,又蹦又跳地把引弟往门里拉。隔着快餐店的落地玻璃窗,杜蓓看见引弟替他们揩干了椅子,又用餐巾纸擦拭着他们的手和脸。那个女孩一只手吊着引弟的脖子,一只手和男孩打闹。 看到这和谐的一幕,杜蓓忽发奇想,这位朋友和引弟结成一家,不是天作之合吗? 再说了,如果丈夫的前妻有了归宿,不光她去了一块心病,丈夫也从此可以省心了。 想着想着,她就从朋友的神态中看到了他对引弟的爱意,而且越看越像那么回事。 是啊,瞧他一动不动的样子,简直就像堕入情网的痴情汉。 杜蓓原以为他们吃完饭再上楼的,没想到他们很快就上来了。见到她站在门边,引弟并不吃惊。“帮我一下,手都快勒断了。”引弟说。杜蓓来不及多想,就把那两个塑料袋接了过来。那一瞬间,她碰到了引弟的手,就像碰到了异性的手一样,感觉有一点烫。几年不见,引弟头发花白。如果她们并不相识,她或许会叫她一声阿姨。 引弟又买了两只炸鸡腿,说是给两个孩子买的。杜蓓立即用食指戳了一下儿子的前额,说:“你不是刚吃过吗?真是个小馋鬼。”她本来要说儿子“没出息”的,可临了还是换上了“馋鬼”这个词,因为它像个昵称,能揭示出母爱的性质。她看见儿子的眉头有一道口红式的印记。怎么回事?她瞟了一眼引弟,想看看她是否涂了口红。她没能看清,因为引弟正低着头,从塑料袋里掏东西:衣服,洗漱用具,画夹,球鞋,药品……。球鞋和画夹显然是给她儿子捎的。引弟的儿子喜欢画画。 杜蓓想起来,她和丈夫结婚那年,丈夫曾把那个儿子接到汉州过元旦。短短一天时间,那个孩子就把刚粉刷的墙壁画得乌七八糟。她在一边生闷气,但丈夫却为儿子感到自豪,称它们为“作品”,说那些“作品”让他想起了原始洞穴里的精美壁画。 现在想起这些,她还是有些不愉快,肚子里鼓鼓的,好像有屁。她无处撒气,要撒也只能撒到儿子头上。于是,她揪着儿子的耳朵,说:“男子汉怎么能涂口红呢,还涂得不是地方。不男不女的像个什么样子。”但说着说着,她就意识到那不是口红,而是药水。她想起了下午扫进车窗的无花果树的枝条。就在这时,她听见引弟说:“孩子的眉头磕破了,”引弟放下手中的袋子,掏出一瓶碘酊走过来,转动着儿子的头,“再让阿姨看看。”儿子很听话,乖乖地把脸朝向灯光。引弟夸他一声勇敢,他就蹦了起来,差点把那瓶碘酊拱翻在地。引弟按着他的头,笑着说: “跟你哥哥一样,都是顺毛驴。”她所说的“哥哥”当然是指她和前夫生的那个儿子。 “可不是嘛。”她只好附和了一句。 但说过这话她就没词了,为了不至于冷场,杜蓓就去逗朋友的女儿。现在,那女孩正含着手指偎在引弟的身上,并且蹭来蹭去的。女孩没看她,也没看引弟,而是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父亲。而那做父亲的,似乎承受不了女儿的目光,盯着地面看了一会儿,转身进了厨房。女孩紧跟在后面,也跑进了厨房,并且用脚把门“砰” 的一声关上了。女孩子的心事,永远是个谜。可那是个什么谜呢?她猜不透。她又想起了刚见面时,女孩那充满敌意的目光。现在,这女孩似乎有要事和父亲谈,不想让外人听见。现在客厅里只剩下了杜蓓、儿子和引弟。这应该是谈话的最佳时机。 杜蓓正想着怎样开口说话,厨房里突然传来一阵哭声。先是嘤嘤哭泣,像蚊子叫似的,接着变成了抽泣,就像雨中蟋蟀的鸣叫。 “你看这孩子。”引弟说着,就朝厨房走去。可以听出来,是女孩堵着门,不让父亲开门。可是,当父亲把门打开的时候,女孩却又一下子扑了过来,像吃奶的孩子似的,直往引弟怀里拱,拱得引弟一直退到电视机跟前。后来,引弟弯下腰,咬着女孩的耳朵说了句什么,女孩立即仰着脸说: “大人要说话算话,不能骗人。” “当然算话。”引弟说。 “谁骗人谁是小狗。”女孩说着,泪又流了下来。 “我要小狗,我要小狗。”儿子边喊边蹦。她对儿子说,楼下有人,不敢乱蹦,但儿子却不吃她这一套,蹦得更高,喊得更响。她实在忍不住了,便蜷起手指朝他的脑袋敲了一下。她敲得有点重了,她自己的手都微微有些发麻。儿子终于捂着脑袋放声大哭了起来。她推着儿子的后脑勺,要把她送到门外去。在家里的时候,他就最怕这个,漆黑的门洞总是能让他的哭声戛然而止。但此刻,他却迅速地挣脱了她的手,藏到了女孩的身后。当女孩被他逗笑的时候,他自己也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看孩子可真是一门学问。”杜蓓说。 “他跟他哥哥小时候一样顽皮,男孩都这样,大了就懂事了。” “还是你有办法,我看你只说了一句,孩子就不哭了。”杜蓓说完,还没等引弟回答,就把那女孩拉到身边,问阿姨刚才给她说了什么。女孩双手合在胸前,像是祈祷,泪眼中满是喜悦,说:“阿姨说了,不会丢下我的,要带我到上海去。那里的生煎馒头最好吃。” 女孩再次向厨房跑去,她要把这个天大的喜讯告诉父亲。这次,那丫头还没有敲门,门就开了,做父亲的端着盘子站在门口。女儿就拉住父亲的裤子,呱呱地说个不停。杜蓓还看见女孩从口袋里取出了那只镂刻着圣母像的发夹,把它献给了引弟,还要引弟阿姨戴上给她瞧瞧。现在就戴。 那一桌子菜其实早就做好了。杜蓓想起下午见到朋友时,朋友腰间就裹着围裙,像个大厨。她明白了,这是在给引弟送行。她再次从朋友的眼神中,看出了爱意,对引弟的爱意。这是杜蓓的意外收获。她又想起了那个美好的结局:朋友和引弟配成了一对。从此刻开始,她在心底里已经把引弟看成了朋友之妻。她甚至想到,届时,她和丈夫一定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当初,朋友不是送给他们一瓶波尔多吗。作为礼尚往来,她可以送给这对新婚夫妇一瓶路易十三。那是她从国外带回来的,本来是想放在结婚纪念日和丈夫对饮的。 “你一点都没变。看到你,我真的很高兴。”她主动对引弟说。 “老了,头发都白了。”引弟说。 “老什么老?不老。晚走一天,去染染头发,保管你年轻十岁,跟少妇似的。” 朋友一边给她们斟酒,一边说。 “现在去染还来得及。你坐的是哪一次车?别担心误点,我开车去送你。”杜蓓没想到自己会这样说。所以话一出口,她便暗暗吃惊,好像自己主动放弃了上海之行。她随之想到,引弟到上海去,一是看望儿子,二是要把这事告诉前夫和儿子,让他们别再为她操心。或许过上一会儿,朋友就会向她宣布他们的婚事,并要求得到她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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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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