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毕竟不是一本一般意义上的传统小说。尽管现在春红已经停止了扇风,尽管现在春红已经开始了一本正经的阅读……可就在这时,就在我想继续这么不远不近地把春红优美的坐姿读姿欣赏下去而决定不去打扰她时,我发现春红脸上出现了骇人的变化。
    夹在《伪币制造者》里那两张五十元钱的连号新票,不翼而飞了。


    在1983年,一个人一下子丢失一百元钱,可不是小事。虽然春红强打精神说,算了算了,破财免灾,财去人安乐。可我们这个十三人的春游团体还是立刻紧急动员,全力查找。我们翻遍了《伪币制造者》的每一页,我们搜索了周围的每一处草丛和每一堆石块,我们甚至每人都主动地清理了一次自己的包(因为那些包总混放在一起)。当然毫无结果。五一节后的第一个星期日,我们这十三个东北老乡,在愉快的潭柘寺之行的最后阶段,因为春红丢钱这件事,都乐不起来了。
    回学校后,我们这些老乡再见面时,都有点讪讪的。尤其是我们这些男生,所有人都帮春红背过包,自然所有人都应该对丢钱的事负一点责任。但我们又都没法问春红的钱找到没有。如果那样问,就好像是在指责春红自己管理不善让大伙跟着担嫌疑。照理说我应该去安慰春红,我是这次活动的发起人组织者,我是能够证明春红的钱的确夹进了《伪币制造者》里的惟一一个人,我和春红又同样来自沈阳并且关系最为密切。可好几天里,我只去过春红宿舍一次,而且待的时间不足半小时。后来我对此做出的解释是,春红那种不冷不热的敷衍态度,让我没法跟她深入交流。那几天,我对春红情况的掌握,全部来之于陈姑娘的信息传递。她说回校以后春红又翻遍了宿舍,自然还是白花工夫。她说春红看上去情绪低落,没想到丢一百元钱能对她构成这么大的打击。她说春红到底病了。
    听说春红病了,我立刻想往女生宿舍跑,我还想到了应该给她买一点水果。可正在我踌躇着找谁去借这笔水果钱时,我遇到了我们班的团支部书记正从教工楼那边向我走来。团支书说,你先别忙着去干别的,老师有事找你,正在办公室等着呢。
    我只好先放下春红去找老师。
    在办公室等我的老师,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我一见他们,马上就明白怎么回事了。我很紧张。说心里话,我还有点害怕。尽管我知道我没有道理紧张害怕,可我依然心跳如鼓,动作僵硬。我想起有一句俗语叫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现在我认为它大错而特错。一旦魔鬼找上门来,没做亏心事也让人很难坦然应对。因为还有一句话更加准确: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现在我面前的两个老师是一男一女。那个姓高的中年男人一脸正色,他是我们班的辅导员;那个姓宋的年轻姑娘目光犀利,她是春红班级的辅导员。他们坐在靠墙的长条桌子后边,却示意我坐在空空荡荡的地中央的一把椅子上,我感到,这十足就是对正规审讯形式的照抄照搬。那时候,我是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白面书生,通过一种森严的环境和压抑的气氛来将我击垮打倒,简直易如反掌。
    “有什么事儿吗?”
    坐了片刻,我感到窒息。我对他们充满了愤怒。我面前的这两个人,除了在我进屋时伸了伸手呶了呶嘴,然后就那么一声不吭地直视着我,看得我发毛。我无法忍受这种污辱人的心理攻势,可是发出来的声音却小得像蚊子。
    “老师,找我有什么事儿吗?”我又问了一句。
    “当然有事,”良久之后,高老师先说话了,同时他看宋老师一眼。宋老师会意地冲他点了点头。他接着说,“其实不用我们说你也知道是什么事,但我们等了你几天,你也没能主动一点。不过现在你说了也可以算你主动。”
    “是去潭柘寺春红丢钱的事吗?”
    “是在潭柘寺春红的钱被偷的事。”
    “这--”高老师一个“偷”字,说得又重又狠。我想起身愤然离去,可我不敢。再说我仍然希望他们对我如此态度只是例行公事,而并非已经视我为贼。“如果你们需要了解情况,”我诚恳地说,“我可以汇报一下那天……”
    “那天的情况我们全掌握了,我们已经分别与其他十二个人都谈过了。”高老师不紧不慢地说着,还“哼”了一声,满脸的轻蔑与蛮横。我盯着他的牙齿,我害怕到了极点。当然我现在怕的已经不仅仅是这高老师和宋老师了,我怕的对象,已经扩大到了那包括春红、包括陈姑娘在内的其他十二个人。这么些天,他们没一个人对我提起老师正在调查这件事。“现在,”高老师继续说,“就看你的态度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我只能更加诚恳。
    “你应该明白我什么意思……”高老师却更加轻蔑与蛮横。
    我的眼泪流了出来。
    在以后差不多半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们几乎每天都找我,有时是高老师单独找我,有时是宋老师单独找我,更多的时候则他们一齐找我。他们已经不再忌讳什么,他们直截了当地要求我还回偷拿春红的一百元钱,他们软硬兼施。硬的谁都可以想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处分开除交送公安机关之类。软的则是劝诱分析推理说服。他们大概也像我一样看过许多侦破小说,他们讲出来的理由全都让人没法反驳。久而久之,连我自己都时常会顺着他们的思路,去把我自己规定为偷钱的窃贼。而之所以我现在对偷窃的细节已经丧失了记忆,是因为当时我处于一种下意识状态,对自己的行为并不十分自觉,这能够证明我不是惯犯。首先我有充分的偷钱动机。我家里比较穷,我却既爱面子又好出风头,一百元钱对我来说至关重要。我还喜欢那两张新版的五十元钞票,每次见到它们我都爱不释手,我流露过它们有纪念意义之类的话。最主要的是我曾试图与春红合饭盆,却遭到了拒绝,我完全可能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另外我也有充分的偷钱条件。是我让春红把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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