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对自己的身份感到怀疑。身在武汉,我总被认为是乡下人,而在乡下,却从来没有人认为我是农民;我明明在县办小厂当过十年工人,在真正的产业工人面前却又自愧不如;成为作家后,我被认为是知识分子,却还是缺乏真正的身份认同感。所以,我的故乡到底在何处是一个被争论的话题。这与我一直以来动荡不安的生活有关,从童年时代起便被挑在担子上四处迁徙。所以我有一个梦想,在我的家乡一个固定的地方,有一处老屋,那是我的家族所在地和心灵的居所,屋前有一棵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长的树,提供给我一席阴凉。无根的状态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它会使我对于自己的过去更加珍惜,更加看重,也思索得更多。 就因为找不到这些,只要有机会回到那我长它也长的地方,就想着要去看望这个名叫张保良的朋友。要说与他相识并不算早,当年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多,至于乡土中形容割头换颈的情义就更加不是了。曾经说过乡土是一壶陈年老酒,保良兄大约也是如此,离得远了,隔得久了,才让人想念而放不下。 乡土之事,关乎于每个人的内心。 有时候,我是真的将保良兄当成了离肉身渐行渐远,与心灵越来越近的乡土。 作为写作中的乡土,没有什么能比它载起更多的明丽与阴暗、痛苦与欢乐、也没有什么比它更能表现历史与当下。乡土对于文学的贡献是城市永远也无法与之相比的。保良兄的写作又岂能例外?乡土的庞大复杂和深厚,自有它的永不衰竭的活力,乡土用仁慈来滋润文学,写作者该如何相报?乡土是一种肥沃,乡土是一种富饶。乡土不是一种丑恶,这一点可以断定。乡土不是净土,这也是可以断定的。对于写作者来说,重要的是从心理上调整乡土的位置。乡土永远是人类最后的精神家园,这一点的确需要写作者终身谨记。 与保良见面说话、谈事情,时常会让人心猿意马,因为在他身影与话语后面的那个庞大的乡土体系,在不断地吸收我、诱惑我。譬如:重忠义、识廉耻、朴实老成并守礼孝——不如此又如何写得出《遥远的佛光》?又譬如:勤勉节俭、藏秀于拙、不以贵贱宠辱分天下——这一点从《进门愿死,出门想活》中也能读出;再譬如:风来雨去春种秋收,在天造地设面前不信风吹麻叶一片白,遇到命运几何时也不觉得葫芦开花假的多,这大概就是《那么正经干什么》的来由。 人在乡村行走,心里常常感觉不到自身。能够持之以恒地面对旷阔苍茫的乡村,只有乡村本身。乡村的欲望太大了,大到根本无法行动,如同要找一架上到天堂的梯子,且不说天堂孰真孰假,要做那样的梯子,就得栽种一棵比天还要高出一尺的大树,否则就搭不上去。一如当下普遍的借贷,那些有本事从银行弄来几个亿的人,从没想过要彻底还清债务。太大的东西如一座山,人在山上住着,还会想方设法过好日子。相反,那些小户农家,借得几百上千元信用款,到期不还,或是牛马,或是房舍,就保不住了。所以,小小的东西是石头,走到哪,背到哪。离开乡村,多数人不得不变成石头,所以才能追随欲望越来越远,直到将乡村抛在尘土飞扬的起源。 文学会放大乡土的悲欢离合。没有文学的乡土只能在沉默中潜行。没有文学也就少了一样疼痛,即使有人在痛,也不会传染开来,还有可能在平静中接受现实,而不去一次次轻弹男儿之泪。所以,文学对于乡村,一定要有在疼痛之外,像感恩一样可以感受到温馨与安宁。 记得在一部好莱坞电影里,一位在监狱里呆了四十年的老黑人,对前来确认是否可以让他假释的司法官员说,我老了,我想对当年的那个少年说点什么,可是我再也找不到他了。像老人一样苍茫的乡村,活着的日子何止几百岁、几千岁,想说的话远远不是一肚子、两肚子、三肚子,然而,乡村不止是找不到想与之交谈的那个少年,甚至连询问其是否有这类念头的机会也难以找到。 所有这些都是命定中的文学元素。因为,文学的本质看上去是向前,骨子里却是向后。无论是源远流长的诗歌、散文、小说,还是新兴的舞台艺术与影视艺术,最美的时空总是黄昏,而非清晨。这是由人的性情所决定,在人的情感世界里,最能震撼自己的总是这类曾经与生命息息相关的旧东西,在面对新世界时所表现出来的悲凉之痛。艺术的最大魅力是挽歌,而不是赞歌。一个民族,一个地域,多年来所熟悉的一切眼看着就要失去,或者正在失去,其痛切之心所焕发出来的力量,完全有可以激活人的最大艺术潜能。 一般人爱说,灵感无所不在,也许就在手边身边眼边。情况的确如此,生活是每个人一起共同创造的,因此每个人的行为也就是生活的一部分,问题的症结是写作者如何在自己的写作里,将这一部分的生活溶入全部生活的大潮中?保良兄的生理和文学纪年都长于我。他的作品我读过许多,不少篇章还是从一稿、二稿到定稿都送我阅过。有拍案叫好的,也有扼腕叹息时。 在他写作的大量作品中,我认为《老女人和狗》最能代表他的写作高度。人当然最关心人。如同狗只会关心狗,猫只会关心猫,牛只会关心牛一样。每一个文学史上的高峰,从来是由一些让人难以忘怀的人物形象所引领的。在保良兄笔下,狗是人的一部分,同样狗也成了人的一部分。就文学意义来说,乡土写作正在面对的也许是世界第一村的华西村,它们是否能真正进入到文学视野,并且进一步升华为这个时代的文学典范,还要看在经济空前膨胀的背后所蕴藏着的人文质量。而我相信,保良兄这种天人合一的写作,更能彰显这个时代文学的意义。这种貌似平凡、随处可见的东西,才是最深刻、最难弄懂的,同时也是最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文学与生活的关系正是这样,没有谁说过自己不懂其中一些玄妙之处的,然而,又没有谁能做到在文学与生活的碰撞中,时时保持清醒意识。生活时常有意无意地将自己打扮得蓬头垢面。听任作家们用自己的情感尺度来尽情梳理,其结果往往是大相径庭,甚至出现人与鬼的差异。这也可以看作是生活趁机对作家们的良心与良知进行拷问的结果。 在乡村,任何文学元素都曾有过水与火的淘汰与冶炼,如此构建下的写作,当然更加可靠。在以时尚为主要审美特征的都市里,也有出自灵魂的新颖,也有如同山水的发现,毕竟更多的是对浮华的极度夸张,对奢欲的恣意想象。在当下生活,在当下写作,要识破并跨越这类包藏商业祸心的伪审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时候的乡村和以乡村为母体写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她会反过来对人在现代化名义下的行为偏差进行校验。 (《那么正经干什么》张保良/著作家出版社出版)(文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