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段一连举了七个人的事例,事例更多,但因为论证的角度和典型意义不尽相同,仍不觉累赘。前面两个事例从正面说明“以俭立名”,后面五个事例从反面说明不俭必“自败”。同样是说明不俭自败的,各个事例的具体情况又各有不同:有的当代就败,如石崇丧生;有的身后败名,如管仲受讥;有的祸延子孙,如公叔文子、何曾;有的本人和子孙都受其害,如寇莱公虽因“功业大,人莫之非”,但毕竟豪侈是缺点,受到司马光委婉的非议,而且“子孙习其家风,今多穷困”。这些事例,都是有根有据,确凿无疑的。
作者对12个事例的表达,能够根据内容的不同而各有变化: 有的详写,有的略写。前者如: 作者自身、作者父亲、李文靖公、参政鲁公、张文节公的事例;后者如第六段中七个人的事例。同样是详写或略写,写法和用词也不尽相同。有的侧重写对话,有的着重写行动,有的对话和行动并重,有的又着重写他人对事例主人公的评价。同样表述他人评价,对正考父是“孟僖子知其后必有达人”,对季文子是君子以为忠“,对”管仲是“孔子鄙其小器”……“知其”“以为”“鄙其”,用词尽量避免重复。
作业:
[思考和练习]第二题、第三题。
(四川省资中县第一中学 温钧 编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