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延明
不久前,王继烈同志撰文《评岳飞的忠君思想》( 1 ),就杭州大学徐渭平《论民族英雄岳飞》一文发表看法,在同意“岳飞是一个功大于过的历史人物”的同时,认为该文作者“为英维讳”、“良莠不分”,并断然指出:后飞不如文天祥那样 “死于国难”,而是“死于忠君”!
值得注意的是,王文措词的“绝对化& rdquo;。如说岳飞的忠君,是“绝对忠君”,对皇帝“无限忠诚& rdquo;; “绝对忠君”的岳飞,“却被自己无限忠诚的皇帝惨杀了”,& ldquo;岳飞的悲剧就在这里”等等。
有“忠君思想”,与“绝对忠君”,显然有区别;奉行命令,也不能与“无限忠诚”划等号。岳飞有忠君思想,主要表现在忠实地镇压农民起义上,无须为英雄讳。然而,说岳飞“绝对忠君”,对宋高宗“无限忠诚”,这却是近年关于岳飞讨论中出现的新提法,有必要实事求是地加以讨论。
王继烈同志为了证明白己的观点, “纵观岳飞抗金的全过程”,列举了下面几件事:第一,一一三九年宋金和议时,岳飞接受了宋高宗的封赏,向高宗呈递了《谢讲和赦表》,文中“也有昧爱国之心取仪赵构之言”。
第二,一一四○年岳飞北伐,取得郾城大捷,却奉命班师。“ 当时岳飞完全有条件拒绝君命”,做到“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但是岳飞在忠君思想驱使下,终于向赵构屈服了”。 “岳飞奉命班师,与其说是因为‘孤军无援',不如说是迫于君命不敢违抗”。
第三,岳飞临刑被害时 “还愚不可及地希求赵构能明察他的歇耿忠心”。
第四, “他在绞杀农民起义的手段上,也比其他同僚略高一筹”, “岳飞是最忠实地执行封建帝王的命令”。
这四件事,涉及岳飞抗金的立场,对赵构、秦桧妥协投降政策的态度,以及镇压农民起义三个大问题。
王继烈同志的评论,符合历史实际吗?下面分题加以论述。
(一)
关于岳飞对待宋金议和以及高宗妥协投降政策的态度。绍兴九年 (1139) 宋金和议达成,岳飞确实上了《谢讲和赦表》。王文说该表“有昧爱国之心取悦赵构之言”,这与胡铨& ldquo;不顾身家性命,仗义执言,大声疾呼‘臣备员枢属,义不与侩等共戴天日” “两相对照.
岳飞的言论难道不显得失色吗 ? ”这里,作者把胡栓上书时间搞错了。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 3 ),写明是戊午之年,即绍兴八年 (1138) ,在绍兴和议达成之前;而岳飞上《谢讲和赦表》的时间,则在己末年 ( 绍兴九年 ) 三月( 4 ),在绍兴和议达成之后,怎么能把和议达成之前的胡铨言论,作为和议达成后“朝议籍籍”的反议和条约的言论加以引用呢?事实上,;胡铨早在和约订立之前,已经被南宋政府送昭州编管。即使在和约订立之前,岳飞反对议和的态度,比之胡栓,也毫无“失色之处”。绍兴七年十二月,南宋使者王伦,被金释放,带回了金国许议和的消息。高宗立即加紧了议和活动的部署。然而,遭到岳飞的抵制。高宗三令五申不得越出“界分”.以免 “引惹”金人。岳飞则依然积极地进行着北伐准备。他派出一批批人员,携带蜡书、旗子潜入中原,去联络义兵,相约以“岳”字旗为号,一旦北伐,举旗响应。枢密副使王庶视师江推,岳飞写信给他说:“今岁若不举兵,当纳节请闲 ”( 5 )。绍兴八年 (1138) 夏天,高宗为了说服岳飞赞同议和,宣诏岳飞入朝。岳飞猜测到高宗的意图,于是上书高宗“乞归田野,以养残躯”。高宗遂以“疾速前来行在”、 “不许再有陈情”的严厉诏旨,迫使岳飞来到临安 ( 杭州 ) 。接见时,宰相秦桧也在场。高宗向岳飞声明出于孝悌的苦衷,主张议和。岳飞毫不隐讳地表示反对,他指出音“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藏,恐贻后世讥议!”( 6 )岳飞的反对,必然引起高宗、秦桧的忌恨。据记载,高宗“默然”, “秦桧衔之”。
赵构、秦桧搞投降议和活动,最害怕的不是主战派文臣的反对,而是抗战派将领,尤其是岳飞和韩世忠。权吏部待郎魏石工就说: “今陛下询于缙绅,民情大可见矣。惟三军之心,未知所向。……欲望圣慈,速召大将,各带所部近上统制官数人同来,以屈己事目,广加访问,以塞他日意外之优 ( 忧 ) 。彼或以为不可,亦能鼓作其气,益坚守御之备”( 7 )。又说: “时诸将韩世忠、岳飞皆以议和为非计”( 8 )。魏石工的想法说明朝廷上下,都知道抗战派将领岳飞、韩世忠是坚决反对议和的。临近签订和约之前,高宗心腹禁卫将领杨沂中,也曾提出:& ldquo;今三大将在外,他日见责,。。。不知何词以对 ? ”( 9 )在签订和约的前一天,高宗对要不要召韩世忠忠、岳飞等三大将至朝廷谕意一事,仍拿不定主意,忧心仲仲。最后召台谅官御史中臣勾龙如渊和右谏议大夫李谊 ( 此二人皆秦桧栓提拔的心腹 ) 商议。李谊对高宗说: “此事莫须召三大将来与之商议,取具稳当乃可”( 10 )。高宗遂决定背着后飞、韩世忠,自顾签订和议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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