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精忠报国之人,著名军事家、民族英雄[1][2]、抗金名将,字鹏举,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一。死后谥武穆,后改谥忠武,汉族。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东30里的菜园镇程岗村)人。 岳飞20岁投军抗金。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秦桧以“其事莫须有”(难道没有这样的事吗)的罪名将岳飞治罪,在临安大理寺狱中被狱卒拉肋(猛击胸肋)而死,还有一种说法为“赐毒酒”而死和被吊死。正史中对岳飞之死没有详细记载。时年三十九岁。岳飞作为我国历史上的抗金民族英雄,其精忠报国的精神深受中国各族人民的敬佩。留有《岳武穆集》。存词3首。其率领的军队被称为“岳家军”,金人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名句,岳飞被诬害后金国人举国喝酒庆祝。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 精忠报国 【抗金历程】 岳飞出生于北宋相州(今安阳)汤阴(今河南汤阴县)的一户佃农家里。传说岳母在他的背上刺四个字“精忠报国”,让他铭记国仇家恨。曾经拜周侗为师学习武艺。且喜欢看《左氏春秋》、《孙子兵法》。 青年时代,正遇上金女真贵族对宋发动大规模掠夺战争,深受民族压迫的汉族、契丹族、渤海、奚等各族人民,“仇怨金国,深入骨髓”,纷纷自动组织起来反抗。 从十二世纪二十年代起,黄河南北、两淮之间,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金民族战争。岳飞和抗金名将宗泽、韩世忠等一道,站在抗金斗争的最前线。 【靖康之耻】
北宋宣和四年,真定宣抚刘韐募勇聚士,岳飞应募,但不久即因父亲岳和病故,回到家乡汤阴县。 1126年冬,岳飞在相州城第三次投军,归刘浩军中。 靖康元年(1126年)十二月初一壬戌日,宋康王赵构开河北兵马大元帅府。赵构为河北兵马大元帅,陈淬为元帅,汪伯彦、宗泽为副元帅。康王命武显大夫陈亨伯任元帅府的都统制,其下编组为前、后、中、左、右五军,其中前军统制就是刘浩。岳飞属刘浩的前军。 靖康元年十二月下旬(1127年1月下旬),宗泽承担了救援开封的重任,而大元帅赵构仅分给他一万兵力,分成前、后、中、左、右五军。陈亨伯任都统制,兼领中军。岳飞在前军,这是他初次成为宗泽的部将。宗泽率部众进军开德府,接连同金军打了十三仗,每战皆捷。在正月的一次战斗中,岳飞射死金军两个执旗者,在率领骑兵突击敌人后又掳获一批军械。因此升为“正八品修武郎”。 天会五年二月(1127年3月末),岳飞所在的宗泽前军进驻广济军定陶县的柏林镇后,元帅府又命令他改隶黄潜善,而取消宗泽对此军的指挥权。 建炎元年五月初一庚寅日(1127年6月12日),宋康王赵构即位于南京应天府,建立南宋继续抗金。 岳飞自归入黄潜善军中后,因为接连几个月无仗可打便上书赵构求战。黄潜善和汪伯彦看到岳飞的上书,批示“小臣越职,非所宜言”,并严厉惩罚岳飞,将他革掉官职,削除军籍。 建炎元年八月(1127年9月),岳飞北上,入河北招讨使张所军中,借补“正八品修武郎”,充中军统领。张所很赏识岳飞,又很快升岳飞为“从七品武经郎”、任统制。建炎元年九月中旬(1127年10月间),张所命王彦任都统制,率岳飞和张翼、白安民等将前去收复卫州等地。随即张所因从前曾弹劾黄潜善而被贬逐岭南,河北西路招抚司撤销,王彦一军成为孤军。 王彦驻军卫州新乡县(今河南新乡市)的石门山,为集结金军所包围,因此谨慎出战。岳飞却笑其胆小,独率部下冲敌,夺旗挥舞,王彦只得挥兵力战,遂攻下新乡领部下擅自出战,攻占新乡县。王彦责岳飞不服从指挥,岳飞则嗔王彦畏敌如虎,二人为此反目,岳飞遂率部独自行动。而就在这时,金人以为宋大军进入河北,急调数万精兵前来围剿,将新乡围得水泄不通。王彦则率众死战,终因寡不敌众,不得不冒死突出重围,且战且退到共城(今河南辉县)西山,据说身边仅剩700余人,但他们据险设寨,顽强死守,使散亡部下逐渐寻归。为了表达自己的决心,王彦和他的部属们都在脸部刺上“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八个字,是谓“八字军”,后来发展到数万人,收复数百里的地方。金军屡次进行围剿都没有成功。这时,岳飞不听将令,反在此时理直气壮地向处于危机中的王彦要粮。因此,众人在气愤中要求按军法处置岳飞。但王彦为岳飞松绑,置酒相待,说明困守荒山,没有余粮,让岳飞回去自己想办法。可岳飞竟在这样的危急时刻,率部下渡河回东京,转投宗泽去了。金军屡次进行围剿都没有成功。 【组岳家军】
完颜宗弼占领建康府后,亲率主力追赶宋高宗。宋高宗从明州乘船经海上逃到温州避难。 完颜宗弼占领明州后,无法活捉逃到海上的宋高宗,劫掠一番决定撤兵。金军利用大运河,将劫掠所获用船运往北方,一路攻破秀州、平江府、常州,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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