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游 卞孝萱的《元稹与两浙诗人》是较早对元稹的交游情况进行考辨的文章。此后吴伟斌在其《元微之诗中“李十一”非“李六”之舛误辨》指出,岑仲勉《唐人行第录》中所说元稹《与李十一夜饮》及《赠李十一》诗中的“李十一”应为“李六”(即新授忠州刺史李景俭)的说法不能成立,因为“李六景俭自邓赴忠州不当经过通州”,而且李景俭元和十二年初赴忠州任时,元稹正在兴元就医,直至是年五月才回到了通州,“那么,李六景俭在十二年初赴忠州刺史任时,即使到了通州,因其时微之不在通州,两人也无法相会。因此,元、李’通州会面‘说是根本无法成立的。”作者经过考察分析,认为“李十一景信不是’白居易从江州遣来之致书邮‘,而是’自忠州访‘微之的友人”,“李十一景信并没有’早到江州随白氏‘,白氏在江州所寻之’李十一‘也不是景信”。后来王拾遗在其《元稹主要交游考(上)、(下)》也持相同看法。王文考索了元稹与杨巨源、李建、李绅、李景俭、刘禹锡、柳宗元、吕温、韩愈、窦群、窦巩、张正甫、杨琼、卢戡、严涧、李夷简、李程、卢子蒙、张元夫、韦臧文、马逢、吴士矩、吴士则、胡灵之、崔韶等人的交游唱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