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通江唱和真相述略――〈元稹年谱〉献疑之十一》中,对卞孝萱《元稹年谱》将元酬白之作根据白寄赠诗的写作年月,一一对应系于四年中的各个时期的做法也表示了异议,吴伟斌在考察了元稹这一时期的行踪以及与白的联系,认为这样的系年与实际不符。他发现元白贬通、江时共有诗79首,其中仅8首为元主动寄赠白,其余均是白主动首唱,然后元对应酬和,与元白其他时期的唱和显然不同。形成这一反常现象的原因是元至通州后不久即染病往兴元就医,遂与白失去联系,直至元和十三年五月返回通州后,元白才恢复联系。而元就医兴元时,白并未及时得悉,仍不时有诗寄往通州,而元却未收到。“故白氏在得知元氏没有收到己诗的真实情况后于元和十二年十二月重行寄赠”,元稹才又一一酬和。这样“今存元氏通州任内的31首酬白之作,大部分应是其十三年初32首追和诗中的作品”。
  交游 卞孝萱的《元稹与两浙诗人》是较早对元稹的交游情况进行考辨的文章。此后吴伟斌在其《元微之诗中“李十一”非“李六”之舛误辨》指出,岑仲勉《唐人行第录》中所说元稹《与李十一夜饮》及《赠李十一》诗中的“李十一”应为“李六”(即新授忠州刺史李景俭)的说法不能成立,因为“李六景俭自邓赴忠州不当经过通州”,而且李景俭元和十二年初赴忠州任时,元稹正在兴元就医,直至是年五月才回到了通州,“那么,李六景俭在十二年初赴忠州刺史任时,即使到了通州,因其时微之不在通州,两人也无法相会。因此,元、李’通州会面‘说是根本无法成立的。”作者经过考察分析,认为“李十一景信不是’白居易从江州遣来之致书邮‘,而是’自忠州访‘微之的友人”,“李十一景信并没有’早到江州随白氏‘,白氏在江州所寻之’李十一‘也不是景信”。后来王拾遗在其《元稹主要交游考(上)、(下)》也持相同看法。王文考索了元稹与杨巨源、李建、李绅、李景俭、刘禹锡、柳宗元、吕温、韩愈、窦群、窦巩、张正甫、杨琼、卢戡、严涧、李夷简、李程、卢子蒙、张元夫、韦臧文、马逢、吴士矩、吴士则、胡灵之、崔韶等人的交游唱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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