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次花丛”。
陈寅恪先生对元稹的道德评价非常苛刻,“微之所以弃双文(即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字),及乐天(白居易字)、公垂(李绅字)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爱,可以是不同时空的事情吗?如果是,那我可以接受元的此情与彼爱,在“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之后还能爱得深刻!还能爱得深沉!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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