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读罢,我被文章里那种浓浓的秋意所吸引,那里的秋雨,那里的秋蝉,那里的秋,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富有韵味,令人遐想无限。没错,南国的秋与北国的秋相比,真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无论在中国古代或现代,颂赞秋的文字特别多。可我觉得写得最有味道的,还数郁达夫这篇《故都的秋》。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但是这篇散文用平实质朴的语言又向读者展示了北平的秋,其意境清静、幽远,令人感觉不到秋的萧萧与落寞,只是觉得北平的秋有花、有树、有秋雨、有秋蝉,还有秋天的果实。是那么的平常,可又那么充满生活气息,更可贵的是作者用那种充满诗情画意的笔调将其展现在读者面前,令人遐思无限。真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飞到北平,飞进秋天。 从文章的一字一词,可以感受得出作者对北平秋天有着无限深厚的感情,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作者“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表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正是在这种感情下,文章中的秋才被描绘那么细腻。在作者眼中,江南的秋只能感到“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于是,作者从多方面、多角度的让我们感受北平秋的味道。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作者从味觉,写出了茶的清醇,从视觉,写出了天空的高远,从听觉,写出了鸟声的清脆、环境的清幽。还从视觉,从触觉“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将日光的细碎表现得淋漓尽致。蓝天、白云、鸟鸣、日光,还衬上几朵蓝色或白色的牵牛花,再来几根疏疏落落的秋草作陪衬,北国秋的早晨简直舒适绝伦。在北国的槐树下,那落蕊铺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受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这从触觉上写出落蕊的细、软,从嗅觉上写出空气的清新,简直令人心旷神怡。“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令人觉得北平人的细腻,但又清闲;在不知不觉之中保持了一份心灵的宁静,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跟南方的蝉的烦躁的叫声相比,那些“衰弱”更令人有一种秋将冬至的感觉,更觉生命的可贵。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雨声“息列索落”,使人置身于雨境,下雨后,都市闲人在雨后的斜桥影里,遇见熟人,说一句“唉,天可真凉了——”,“了”字拖得老高,老长,让人觉得北平人的悠闲中又不乏热情好客,显示出北方人冬之将至时一种特有的慵懒,颇具地方特色。还有的就是北方的果实,那可也是被作者描述得别具一番风情。对于故都的秋,作者“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人零头”。可见,北平的秋,真的令人流连忘返。 郁达夫的《故都的秋》,作者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等多个角度将北平的秋展现得似乎真实但又充满梦幻色彩,似乎很近但又很远。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本文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表达了作者对平静、清幽、充满鸟语花香的生活的向往。读者从这里,感受了真正的郁达夫,真正的北国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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