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汉字的正字法
正字法,指用社会公认的统一的标准形体来规范文字的书写和使用。每一种文字都有社会公认的统一的标准形体;凡是有文字的国家或民族,一般都有自己的正字法,只是不同体系的文字有着不同的正字法。
拼音文字的字与词基本对应,字形的问题不是很大,正字法的着眼点主要是词,因此又称正词法或正写法。拼音文字的正词法主要解决词的拼写问题,如规定字母表达音位的方法、词的定型化(分写、连写和半连写)、大写规则、移行规则,等等。表意文字的汉字最突出的是形体问题,因此,汉字的正字法主要规定字的正确写法和字体。文字必须确立统一的标准形体,这是文字规范化提出的要求。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必须有全社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否则会影响文字职能的发挥,作为社会交际工具的文字,必须确立形体和书写的统一规范;使用文字也必须符合社会所确立的这个标准,这样才能保证文字的职能得到准确无误的发挥。
一、历史上的正字法
汉字起源早,汉字的正字法也源远流长。文字是社会书面交际的符号系统,字形的不规范势必影响其社会职能的发挥。因此,可以说,在汉字系统产生的那天起,正字的要求就随之而产生。据学者研究,远古的黄帝时期,是原始汉字萌芽的时代;黄帝的史官仓颉,是传说中的进行正字工作的第一人。《荀子·解蔽》中说:“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好稼者众矣,而后稷独传者,壹也;好乐者众矣,而夔独传者,壹也;好义者众矣,而舜独传者,壹也。”
壹,指专一。关于“仓颉造字说”,同后稷对农业、夔对乐等传说一样,应当理解为对相关事物有重要贡献。古代“好书者”很多,惟有仓颉大名独传,说明仓颉对汉字的整理和规范作出了贡献。章太炎在《造字源起说》中指出:人们造字,“字各异形,则不足以合契。仓颉者,盖始整齐划一,下笔不容增损。由是率尔著之符号,始为约定俗成之契。”章氏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周宣王时,太史籀整理大篆,编成《史籀篇》,作为教贵族子弟识字的教材,同时也是社会用字的规范。秦代的“书同文”,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政府领导的正字运动。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动荡、大分裂,秦王朝面临的是“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直接影响了中央统一政令的颁布施行。于是,秦始皇推行“书同文”政策,用秦系文字统一官方应用文字,从此开封建时代中央政府直接领导汉字正字运动的先河。从两汉到唐代,统治阶级多次立石刻经,选派书法家文化官员用标准的字体书写,作为当时文字的字形规范。科举盛行以后,历代又出版了很多正字的字书,如唐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张参的《五经文字》,宋张有的《复古编》,清龙启瑞的《字学举隅》,等等。科举考试对字体的要求很严,只要主考官在考卷里发现一个错别字或“破体字、俗字”,文章写得再好,考生也不会被录取。朝廷对于官吏的文书,在字形规范上要求也非常严格,如果发现奏章上写了错字,轻的打板子,重的还要降职办罪。国家政府对汉字正字的重视和参与,促进了汉字的规范化,促使汉字系统的统一和完善。
在我国历史上,不论哪一个朝代,所维持的正字都是该时代通行的占统治地位的字形,其正字法都是在照顾传统的基础上着眼于当代,着眼于方便运用。
例如,秦朝的“书同文字”,一方面,用秦国文字统一六国文字,“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另一方面,传统文字大篆“或颇省改”,以通行的小篆为标准文字。这种政策和原则,顺应了社会对文字的要求。秦在规定书面用标准字体的同时,承认隶书的辅助字体的地位。对官方文字与民间应用文字作出不同的规定,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文字政策。唐代仍然奉行这种政策,如颜元孙《干禄字书》,把汉字分为“俗、通、正”三体,分别规定其不同的应用范围。
汉承秦制,最初以小篆为官方文字,秦代推行小篆的范本《仓颉篇》等,仍为汉初“闾里书师”教学童的课本。随着民间隶书的通行和完善,汉代扩大了隶书的使用范围,并在东汉最终扬弃了小篆,使在民间通行已久的、更便于书写的隶书成为官方标准字体。东汉蔡邕发起并奉敕刊刻的《熹平石经》,代表的就是隶书的标准体。
汉末六朝,社会动荡,政权更迭频繁,文字的规范力度减弱;同时,由于书面交际范围的扩大和文字自身体系的发展,讲究蚕头燕尾、点画波折的隶书已经不适应书写简便快捷的要求,书写更快捷、更方便的楷书在民间兴起并趋于成熟。南朝梁五帝、简文帝父子政治上算不上有为之君,但还能在社会短暂的稳定时期关注文字工作,命顾野王编纂了第一部楷书字典《玉篇》,从而奠定了楷书的正统地位。唐代,楷书正式成为官方文字,颜师古以来的“字样”之学,以正楷刊石的《开成石经》,都起了官方正字法的作用。
楷书基本上适应了汉字在书写上求简便、在目治上求区别的要求,因此,唐代的正字标准,成为以后宋元明清各代的正字基础。宋元以来千有余年,都采取了尊重传统、维护汉字的稳定和统一的正字原则。至清代,皇帝钦敕编纂《康熙字典》,成为汉字正字的总结之作,为汉字的定形、定音、定义作出了贡献。
综上所述,我国在正字法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这也是汉字系统历经几千年,构形系统日益完善、全社会用字保持统一的重要原因。古人的正字历史为我们留下了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正字工作
尽管历代统治者重视,汉字学者作了不懈的努力,然而在封建时代,由于种种原因,汉字规范化的程度依然很低,字形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具体表现为繁简并用、异体并存、印刷字形不统一。建国以后,党和政府亲自领导了汉字的整理和简化工作,建立并全力推行了科学适用的正字法,在大陆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长时间的广范围内的书面用字的规范和统一。
建国后的正字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简化汉字,确立简化字的正字标准
确立文字的形体标准,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是永恒不变的。因为文字总是在不断演变和不断规范的矛盾中发展的。文字的社会交际职能要求文字形体固定,要求文字的统一和标准化,用正字法来限制它的变异和不规范。可是,文字在人们的使用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突破正字标准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使汉字体系发生变化。有些变化是合理的,符合汉字发展趋势的,有些变化则是违反汉字规律、破坏汉字系统的。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又不得不重新确立正字法的标准。因此,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内容的、不同标准的正字法。新中国成立后所确立的正字标准,一部分是沿用过去的通行字,另一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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