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识经济观点谈管理_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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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识经济观点谈管理

时间:2008-09-15 21:24来源:中国哲士网 作者:admin 点击:
(许士军教授为台湾著名的管理大师,台湾元智大学远东管理讲座教授,台湾管理科学学会理事长。由于许教授生活在台湾,下文中部分用语及观念与大陆不同,请读者注意判断。) 一、 都是“管理”这一名词闯的祸--必先正名也乎! “管理”,无论做为
  

  相反地,欧陆许多大学将管理课程设于经济系之下,由于两个领域在性质及取向上存在有显著的差异。但是经济系理论发展上较管理领域为成熟,而且存在历史较早,在这先天格局下,管理领域所获得的地位和资源分配相对上是十分贫弱的,这和美国大学内管理学院享有独立自主的地位相较,不可同日而语。这乃造成两地管理教育发展悬殊的主要原因。

  多年来,人们总是认为,一个组织--包括企业或非营利事业--只要“管理”(management)出色,就可获得良好的绩效,事实上,管理乃深受统理结构和机制的制约。譬如近年来台湾大学受到大学法中明定:“校务会议为最高决策机关”的影响,在这统理机制下,学校的发展方向和资源分配就和以前由校长当家做主有极大差别。在此并不企图比较何者为优--尽管这是大有商榷余地的--但因此所带来的影响,应该是可以想得到的。

  基本上,所谓“统理”代表了“谁当家做主?”这一问题。家族企业,公营事业,实行产业民主化的企业,都是由于他们背后“谁当家做主?”的“统理”结构和机制不同,造成经营和管理上的差别。因此,我们应该在重视“管理”以外,也要针对“统理”问题给予重视和选择适当的方式,才能使一个机构成功发展。

  公司统理是政治问题,不是管理问题

  最近举世都在讨论有关“公司统理”(corporate governance)问题,人们一般都将这问题和近日美国所发生的一连串企业弊案,如恩龙(Enron)、世界通讯(World Communications)等,相提并论。事实上,这些弊案所反映的,只是公司统理问题之一种表象而已;公司统理对于企业之组织型态与生存发展蕴含有更深层的意义。

  所谓“公司统理”,基本上,乃是指:对于公司这一“法人”建制,究竟由谁当家做主,由谁承当成败后果?这是属于权责的归属与分配问题;理论上,一个公司应当由股东当家做主并承当其成败后果,但是由于股东多数不具备“管理”(managing)能力;尤其股东人数众多,一如国家拥有主权的公民,是无法直接负担管理任务,这就产生诸如“股东会”、“董事会”和“监察人”之类统理机制,经由这种机制以任命一位执行长(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 )担负管理任务,后者也有如内阁总理或行政院长一样,在上述统理机制之监控下,以其专业能力获得信任得以自主“管理”―或“治理”―这家企业。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状况,一如政治学中所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区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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