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州”。完颜兀术初占开封,是在岳飞北伐前的五月十三日,这有宋方两件原始公文为证⑨。“孔彦舟下汴”,既在岳飞北伐之后,当然应是金军撤出后的重占⑩。《金史》叙事往往扬胜讳败,然而《宗弼传》却又为岳珂此说提供了旁证。
①《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26。 ②《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1,《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27。据《金佗稡编》卷8《鄂王行实编年》,颍昌大战时,岳雲“以骑兵八百,挺前决战,步军张左右翼继进”,原非以八百骑破敌,乃是吕中史笔的疏谬。 ③《要录》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庚辰附注。 ④《要录》是以高宗在位时的主要官史——《高宗日历》为底本的,故《高宗日历》不载朱仙镇一战,也是毋庸置疑的。 ⑤《金佗稡编》卷9。 ⑥《金佗稡编》卷21《建储辨》,卷22《淮西辨》,卷23《山阳辨》,卷24《张宪辨》,其中摘录的《野史传》,即《野史》的《岳飞传》。 ⑦《北山文集》卷1《良嗣述与北官分画疆界事》。 ⑧“五千骑”,《金佗稡编》卷8《鄂王行实编年》和《金佗续编》卷20《鄂王传》作“六千”,“五”和“六”当有一字刊误。 ⑨《要录》卷135绍兴十年五月丙戌注引岳飞给胡世将公文,《永乐大典》卷3586张守《毗陵集·乞屯兵江州札子》。 ⑩《金史》卷79《孔彦舟传》载:“克郑州,擒其守刘政。”而不提下开封的事。刘政是岳飞部下准备将,曾夜袭中牟县金军万户漫独化营寨(《金佗稡编》卷16《漫独化捷奏》)。可知孔彦舟再“下汴、郑”,确非五月初占,而是岳飞班师后重占。刘政当时约率少量兵力留守郑州。 (六)班师的考证
《鄂王行实编年》问世前后,涉及岳飞这次北伐班师的记载不少,一般都说是奉诏班师,比较例外的是《三朝北盟会编》卷204:
二十一日壬戌,岳飞自郾城回军。岳飞在郾城,众请回军,飞亦以[为]不可留,乃传令回军。而军士应时皆南向,旗靡辙乱不整,飞望之,口呿而不能合,良久曰:“岂非天乎!”
徐梦莘将各种矛盾牴牾的记载都博采兼收,故《三朝北盟会编》卷207《岳侯传》,卷208《林泉野记》,卷220《中兴姓氏录》等又都持奉诏班师之说。
另一值得注意的记载是《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26:“飞既得京西诸郡,会诏书不许深入,始传令回军。”晚出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7则在“深入”和“始传令”之间增添以下数句:“其下请还,飞亦以为不可留。然恐金人邀其后,乃宣言进兵深入,逮敌已远。”前一句采自《会编》卷204,后一句又是取《岳侯传》的叙事。《要录》和《中兴圣政》主要应取材于秦熺的《高宗日历》,而语言又相同,说明《高宗日历》的记载很可能也是奉诏班师。
关于岳飞是否奉诏班师,幸好《鄂国金佗稡编》卷12《赴行在札子》已有明确交待:
臣于七月二十七日取顺昌府,由淮南路,恭依累降御笔处分,前赴行在奏事。
岳飞二十七日已到顺昌,则二十一日,即颍昌大捷后七天的班师日期,也应是相当可信的。
以下还须交待两个问题,一是金字牌的性质和传递速度,二是宋高宗大约在什么情势下“累降御笔处分”。 演义小说和戏曲往往把金字牌作为令牌,其实是一种误解。金字牌是宋时落后交通条件下一种最快速的邮递。它创设于北宋神宗时,木牌“长尺余,朱漆,刻以金书:‘御前文字,不得入铺。’” 以作递送皇帝发下急件的标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⑴。
这种制度延续到南宋初,在军情紧急时,用金字牌递发的文件数量颇大,如绍兴四年九月到五年二月,“计发过金字牌文字一千二十三封”⑵。臣僚给宋廷的急件,则用“急递”,宋高宗给岳飞手诏说:“凡今日可以乘机御敌之事,卿可一一筹画措置,先入急递奏来。”⑶按规定,金字牌“日行五百里”,急递“日行四百里”⑷。临安距开封二千二百里,距洛阳二千五百里⑸,用金牌或急递,应须四五天或六七天。
但是,因交通条件、战争期间绕道等各种原因,纸面上规定的速度往往达不到。宋孝宗时,“行在(临安)至襄阳府三千一百里,合行六日二时,稽十日方至”⑹。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正月末,宋高宗发手诏到鄂州,岳飞二月九日收到,为时十天⑺。金字牌如此,急递也差不多。岳家军克颍昌是闰六月二十日,此月二十九天,宋廷回复省札为“七月二日”⑻。七月八日发出的郾城捷奏,到达临安日期是“十八日”⑼。绍兴十一年二月,高宗“十九日二更”的手诏说,“得卿九日奏”⑽。鄂州距临安比洛阳、开封、颍昌和郾城都近。而急递行程仍是十一天。实际上,只要日行三百多里,已不算“稽迟”⑾了。
由此可见,自岳飞宣抚司发往宋廷的文字,一个来回,约需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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