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也因为这种职业与极端的贫困和奴役联系在一起。但她没有机会提到诸如《民工兄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样出自官僚机构之手的给农民工进行污名化的“作品”真是一种遗憾。是女权主义的视角妨碍了她很好地在这方面进行观察。其实,对农民工的污名化几乎每天都在上演,无论是说他们不文明、不卫生,还是把他们假想成违法犯罪分子,已经成为城里人下意识的反应。城市对农民工的驱逐居然由此获得足够的理由。具体到打工女性身上,她们不是无知的弱者形象,就是“鸡”这样在道德上有污点的人。她们的存在似乎只具有这样的功能:要么只是在较小的层面上用来满足城里人对“我有良心”的自我确证,要么只是在较大的层面上成为满足城里人论证自己的存在价值并具有道德优势的一个比较对象。
有必要指出,在杰华对强加给保姆的社会污名的分析中,她提到,农村来的打工妹常常试图在她们乡下的朋友和家人面前隐瞒她们当保姆这一事实。表面看来,这似乎是社会污名也是农民“自我强加”的一个证据,但实际上恰恰反映了城市和精英话语对农民的彻底“观念殖民”。由于农民的劣势地位,他们没有掌握给他人“命名”的权力,在与城市的交往中,他们只能屈服于城市和精英话语,并通过城里人对自己形象的认定来判断自身。事实往往是,在价值排序上低的群体往往无从改变这一价值排序(除非像毛泽当年那样)而只能尽力通过对这种价值排序的认同而往上攀爬。这意味着他们只能被动接受别人强加给自己的社会污名,为了心理上的生存必须把它合法化,并且用它来构筑自己的价值判断。这种被“观念殖民”的现实处境和农民工在城市所遭受的污名化都植根于他们作为“二等国民”的“制度性安排”中。
这恐怕才是农村打工女性,以及整个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的命运的一个准确解释:他们既没有被承认是与城里人平等的权利主体,更没有获得在政治正义的角度上讲的公民资格。《都市里的农家女》触及了这些问题,这使得它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实际上可以在我们的解读中导向政治社会学和政治哲学的思考。从学术上讲,它对问题的敏锐和对资料的利用都让人佩服。它截取的虽然只是中国农民涌入城市的一个时间段,在它里面所呈现的农村打工女性的故事虽然也只是一个个片断,但透过它,在户籍制度未打破情况下农民工涌入城市后的处境,以及农民工未被承认为权利主体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些特征(比如血汗工厂)都呈现出来。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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