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青(媒体从业者)
在一审宣判后,药家鑫4月28日提起二审上诉,5月5日法院对此立案。据了解,药家鑫上诉理由有四条,包括“案发地路灯暗,药本人也不知道刺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法院未按自首减轻刑罚;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积极赔偿;应慎用死刑”等。(详见今日本报A19版)
上诉理由让人看得啼笑皆非。“不知道刺了多少刀”恰恰证明了作案的残忍,怎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生命是无价的,迟到多日的忏悔和积极赔偿在受害人家属看来只是用钱买命,而且药家鑫还被一些人和媒体过度强调其个人的优秀和悲剧性,又怎能得到受害人家属的宽恕和法官的认同?
尽管这些理由很荒谬,在一审判决中法官也已对此一一驳斥,但提起二审上诉是当事人应有的权利,我们应当尊重。
药家鑫案自始至终都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除了因为药案犯罪手段恶劣之外,还因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不信任。“杀药派”从一开始便怀疑药家鑫是官二代或富二代,担心司法会被权力或金钱左右,不能还受害人以公正;“保药派”则主张废除死刑,强调药家鑫的悲剧性,忧虑舆论压力干涉司法审判。因此,法院对药案公开一审并谨遵程序正义能纾解人们对司法独立的担心,对药家鑫判处死刑的审判结果也能得到公众的尊重。
希望法院在药家鑫二审上能继续公开审理,恪守程序正义,也希望所有法院能用程序正义捍卫生命平等的尊严,让普天下的案件都能得到公开、公正地审判,以慰藉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