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审时,药家鑫还特别向公诉人提交了自己在被羁押期间写下的两封悔过书,一封是忏悔自己一时糊涂酿下重罪,表示认罪;另一封是药家鑫写给被害人张妙家人的悔过书,药家鑫希望公诉人能够帮他把这封悔罪书转交到张妙家人手中,请求他们也许根本不可能给予自己的原谅。
问及持刀行凶的犯罪动机,药家鑫称就是害怕对方记住自己的车号后对自己实施报复。对于随身携带的刀具,药家鑫称是早就买了防身用的,平时就一直带在身上。
受害人家属索赔54万余元
记者昨天下午获悉,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丈夫、儿子、父亲、母亲、公公、婆婆等6人作为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共同原告,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被告人药家鑫之外,其父母成为民事诉讼部分的连带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要求3被告连带赔偿张妙的死亡赔偿金68760元、丧葬费15146.5元、抚养费51909元、赡养费89306.67元、医院停尸费15000元,共计240122.2元,请求判决被告人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0万元,两项赔偿款项共计54万余元。(陈新 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