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官为民役”的思想,柳宗元呼吁官吏应“蚤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勤勤恳恳地为百姓服务,把薛存义看成“民之役”的楷模,按法律秉公审理各种案件,使打官司的人可得到合理的结果,按贫富的实际情况征收赋税。柳宗元在《答元饶州论政理书》中认为“夫弊政之大,莫若贿赂行而征赋乱”[8],在《捕蛇者说》中揭露了当时“赋敛之毒”比毒蛇还凶狠、“苛政猛于虎也”这一残酷的现实。柳宗元在《蝜蝂传》中对那些奴役人民,贪得无厌的贪官污吏极为痛恨,“日思高其位,大其禄,而贪取滋甚,以近于危坠,观前之死亡不知戒”,将他们比作蝜蝂这种见什么都捞来背上的可怜小虫,又将他们比作鸱夷、羸驴,指斥贪官污吏们不择手段对人民巧取豪夺、专横跋扈的可耻行径。怎样才算“民之役”呢?柳宗元在《牛赋》中,希望官吏的象牛一样有着“富穷饱饥,功用不有。陷沉蹙块,常在草野。人不惭愧,利满天下”[9]的高贵品质。
中国历史上,都是把官吏看成是役民者,并自喻为人民的父母,是放牧人民的人,因此,州郡长官称为“牧宰”、“牧守”,而柳宗元却持“吏为人役”的观点,认为官吏是百姓的仆役,而非父母官。鲁迅先生的“俯首甘为孺子牛”,毛泽东的“甘为人民大众的老黄牛”与之是一脉相承的。
二、勿扰民
从柳宗元的诗文中可看出老庄的那种“无为而无为”、“无为而治”的思想对他影响很深,在《种树郭橐驼传》中,柳宗元以郭橐驼与一般人种树方法不同,来说明两种不同的“官理”,深刻之处在于:所揭露的并不是酷吏贪官的诛杀,指斥的也不是昏官的胡作非为,而抓住人民“好烦其令”这个方面,由于官吏们的“勤政”,使得人民忙于“劳吏者而不得暇”,使人民陷入“病且怠”的境地。“勤政”的结果是“虽曰爱之,其实害之”[10],本文揭示了这种专制误民害民的本质,并以养树比拟养人之术,提出了“蕃吾生而安吾性”的主张。在《晋问》中柳宗元明确地提出了“安其常而得所欲,服其教而便于已,百货通行而不知所自来,老幼亲戚相保而无往之者,不若兵刑,不疾赋力,所谓民利自利者是也”[11]。利民,就是使老百姓得到好处的客观条件,怎样才能从政“利民”到“民利”呢?桥梁是“民自利”,“勿扰民”,发扬尧时的淳朴风尚,让老百姓自己去谋取自己的利益。这种顺人性、遂人欲的观点,实际上是以承认人民生存权利为前提,要求统治者尊重人民的愿望,应给人民创造不受烦扰地生存、劳动、发展的条件。
随着对历代政治兴亡认识的不断深化,政治实践的愈来愈深入和对民生疾苦的日益了解,柳宗元政治思想逐步走向成熟,其“利民”、“不扰民”的思想也在不断发展。写了一系列宣传安利民生思想的作品,如《兴州江运记》、《零陵郡复乳穴记》、《全义县复北门记》、《井铭》等等。《梓人传》写一个工匠连自己的床缺了一条脚都不会修理,却指挥众工,修建了京兆尹官署,从而阐述了为官者要研究领导艺术,在他看来,百官各安职守是人民安居乐业的条件。使用人要“不炫能,不矜名,不亲小劳,不侵众官,日与天下英材讨论其大经,犹梓人之善运众而不伐艺也”[12]。这是针对贞元末年朝廷上的一个重大问题——亲信奸佞,嫉贤妨能;德宗刚愎自用,不任宰相,连刺使、县令都要亲自任命,结果是权奸当路,政出多门,吏治混乱,政治腐败。“永贞革新”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按柳宗元的这些思想惩办了李实等官僚,重新起用陆贽、阳城这些被佞臣迫害的贤能。
三、“条其纲纪”、“齐其法制”
“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13]孟子主张“仁政”,把仁政思想寄托在主观的幻想上希望统治者大发善心,以德服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希望统治者把人民当作子女一样爱护,官吏是百姓的父母官。在现实生活中,官吏果真把老百姓当作他的子民吗?在过去的两千多年中,一直重复着那些道德上的陈词滥调,却没有能够改善国家的道德状况,从产生一个稍为廉洁、稍为好的政府。正如林语堂所说:“倘令道德感化真能有何裨益,中国今日应早已成为天使圣哲的乐园了”[14]。在这个问题上,柳宗元没有象孟子一样希望于官吏的大发慈悲,把百姓当作子民看待,而是一针见血地揭露了官吏为盗是“天下皆然”的现象,主张“条其纲纪”、“齐其法制”,以法治国,惩治贪官污吏,
在《梓人传》里,柳宗元认为为相者理天下要“条其纲纪而盈缩焉,齐其法制而整顿焉”[15],就象梓人“有规矩绳墨以定制”一样,坚定地执行法制,按绳墨规矩办事。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洁身远退,而绝不能食权嗜禄,苟且求荣。《送薛存义序》:“今我受其道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何使佣一夫于家,受若直,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16]深刻揭示了官吏为盗是“天下皆然”的普遍现象,并用主人可以惩办盗窃、懒惰的仆人来推理百姓也有惩罚贪官行吏之“理”,正由于“民莫敢肆其怒而黜罚者”,贪官污吏们才口里喊仁政,暗地里为盗,因此必须“法不阿贵”,“明法审全”。在《非国语》的《戮仆》中,柳宗元借魏绛不杀犯罪的贵公子而杀无罪的仆人一事,批判了“刑不上大夫”的儒家传统思想[17]。《莒仆》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