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说的数是一般,他所说的势是特殊,一般存于特殊之中。他讲数的时候,用“存”字,他讲势的时候用“形”字,一般是不能有形的,有形就成为势。“形存而势生”,就是一般存在特殊之中。这就是所谓数和势相“乘”。这个“乘”可以解释为乘马乘车的乘,也可以认为是加、减、乘、除的乘,有互相依存、互相作用的意思。
刘禹锡接触到另一个哲学问题,就是万物之间的关系问题。刘禹锡用六个字说明这个关系,就是“交相胜”,“互相用”。就是说,万物都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其中有斗争,有统一。斗争就是交相胜,统一就是互相用。刘禹锡接触到万物变化的总规律,矛盾统一的规律。
刘禹锡又设问说:天是有形的东西,所以不能逃乎数。那些没有形的东西,你把它的数寓在什么地方?回答说:“若所谓无形者,非空乎?空者,形之希微者也。为体也不妨乎物,而为用也恒资乎有,必依于物而后形焉。今为室庐而高厚之形藏乎内也。为器用而规矩之形起乎内也。音之作也有大小,而响不能逾;表之立也有曲直,而影不能逾。非空之数欤?夫目之视,非能有光也,必因乎日、月、火炎而后光存焉。所谓晦为幽者,目有所不能烛尔。彼狸、猩、犬、鼠之目庸谓晦为幽邪?吾固曰:以目而视,得形之粗者也。以智而视,得形之微者也。乌有天地之内有无形者邪?古所谓无形,盖无常形尔,必因物而后见尔,乌能逃乎数邪?”(《天论中》)
意思就是说,你所谓无形的东西,大概是空吧?空是稀微的形。就它的本体说,他对于别的东西不成为窒碍。就它的用说,它必须依靠别的东西,他才能有自己的形。盖一所房子,其中就藏有高厚之形。作一件器具,其中就显出来方圆之形。发出来的声音有小有大,它的回响也有小有大。立一个标尺有曲有直,它的影子也有曲有直,这不就是空的数吗?人的眼睛看东西,不能自己发光,必须借日光或火光,然后才能看见东西。在没有光的地方,人看是黑的,这不过是人的眼看不见而已。像狸猫、猩猩、狗和老鼠,它们的眼能够看见人所看不见的东西,它们就不说没有光的地方是黑的。我一直说,用眼看,所得到的是粗的形,用智力看,所得到的是稀微的形。天地之内岂能有无形的东西?所谓无形,不过是没有平常所见的形,必须依靠别的东西才能显出自己的形来。它岂能逃出一般的规律之外?
刘禹锡的这一段话,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唯物主义原则命题,就是说,没有无形的东西。所谓无形的东西,只是人的感觉器官所不能感觉到的。比如原子、电子之类,并不是无形,只是因为人的感觉器官能力有限,不能感觉这样的微形。就人说,只能凭自己的智力才能认识这些似乎是无形的东西。凡有形的东西,都必须受一定的规律的支配。这就是刘禹锡所说的不能逃乎数。
但是,刘禹锡所举的例,有些是不恰当的。比如他说,盖了房子就有高厚之形,作了器具就有方圆之形。其实高厚和方圆是房子和器具的性质。高厚和房子的关系,方圆和器具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一般必须寓于特殊之中,必须依靠特殊而后存在。但是,这种分别并不是粗和微的分别。不能说房子是粗的形,高厚是细的形,器具是粗的形,方圆是细的形。至于声音的回响,标尺的影子,就人的感觉说,也本来就是有形的东西。这两个例子不说明什么问题。
大概刘禹锡讲无形的时候,他所讲的“无形”包括一般,也包括细微的物质。他所说的“空者形之希微者也”以下几句话,讲的是一般。就下边所举的例说,高厚这个一般对于别的东西没有窒碍,又必须依靠别的东西才能有形。这就是说,高厚这个一般存在于高厚的房子中,它是高厚房子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抽象和具体的关系。一般和抽象是不能凭感觉认识的,只可凭智力认识。刘禹锡所讲的,人的视力所不能见到的东西,狗和猫的视力可以见到。这里所讲的是粗和微的分别。这同抽象和具体的分别完全是两回事。刘禹锡所讲的无形,似乎包括这两回事。所以有点混乱。但古人究竟是古人,不能苛求。
《天论下》作了一个总括说:“倮虫之长,为智最大,能执人理,与天交胜。用天之利,立人之纪,纪纲或坏,复归其始。”意思就是说,动物之中人是最突出的,他的智力最大,他能用人理同天斗争,能改造自然,利用自然为自己服务。他能立法制以建立社会。法制是最重要的,如果法制没有了,社会就坏了,人就回返到原始自然状态。这是刘禹锡对于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所作的估价。这种估价是正确的。他对于人类的前途也作了指示警告,指出人类之所以能存在,由于有社会,社会人的存在,由于有法制。如果没有法制,社会就要破坏,人类就要毁灭。这种指示和警告,也是正确的。
对于佛教,刘禹锡还是非常尊崇的。他说:他作官二十年,在思想上没有什么成就。于是他认为,世上所讲的“道”,都难走通,只有佛教的“出世间法”,值得用心。他“事佛而佞”,就是说尊奉释迦牟尼,达到谄媚的地步(《送僧元暠南游》,《刘梦得集》卷七)。这是刘禹锡对于佛教的态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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