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772-842年)字梦得,彭城人。唐代著名的诗人、文学家和唯物主义哲学家。他和柳宗元一起参加了王叔文的政治改革,在失败后,与柳宗元同样受到迫害。他的著作,后人编辑为《刘梦得文集》(本书用的是《四部丛刊》本)。他的哲学著作,主要的有《天论》三篇(《刘梦得文集》卷一二)。
《天论》的序说:向来讲天的人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天与人之间,有互相感应的影响,作恶的人必然得祸,行善的人必然得福。作恶或行善是感,得祸或得福是应。有个主宰之天,赏善罚恶。这种说法称为“阴骘之说”。另一种说法,是说“天人相异”,没有感应的关系,就自然界说,好的东西也不免于雷霆的打击,坏的东西,在春天也能同样地生长。天是没有选择的。宇宙之间,没有什么主宰。这种说法称为“自然之说”。韩愈的天说,主张“阴骘之说”。柳宗元作《天说》,主张“自然之说”。柳宗元的文章是很好的,但也是“有激而云”,讲得不够全面。刘禹锡说,所以他自己又作《天论》,把这个辩论进行到底。刘禹锡的这篇序言,说明了他们三个人关于天的辩论的过程。就实际情况来说,柳、刘与韩愈的遭遇一样,立场一样。韩愈遭贬而发牢骚,刘、柳是帮助韩愈说话,为之补充,并不是和韩愈作斗争。
从哲学上说,韩愈主张“天人感应”,这是唯心主义的主张。柳宗元主张“天人相异”,否认有主宰之天。就这一方面说柳宗元的思想,是唯物主义的。但是,专从他所讲的话看,似乎天与人是完全分开,各不相干,中间没有任何关系。这就不够全面。刘禹锡认为“天人感应”这种说法固然是不对,但是天人之间也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这种情况,刘禹锡称之为“天人交相胜”。
他们三个人所讨论的问题,是自然界和人类的关系的问题,即中国传统哲学中所说的“天人之际”的问题。宗教迷信对于自然界作了歪曲,认为有一个主宰,能够干预人事,赏善罚恶。人的行为也能招来它的干预。这种主宰称为天,这个所谓天就是主宰之天。韩愈所说的天,就是主宰之天。这种天本来是没有的,韩愈的说法完全是虚妄的。柳宗元和刘禹锡所说的天是自然之天。自然之天本来是没有意识的,当然不能对于人事作有意识的干预。人的行动也不能招来它的有意识的干预。就这方面说“天人相异”,天人不相影响。但是人类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的各部分都是互相影响的。刘禹锡就是在这一方面补充了柳宗元。
《天论上》开头就说:“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尔。”在这段话里,刘禹锡肯定,天也是一种“形器”,就是说,它也是有形的,具体的东西。就是说,它也是物质的东西。《天论下》说:“天之有三光悬寓,万象之神明者也,然而其本在乎山川五行。浊为清母,重为轻始。两位既仪,还相为庸。嘘为雨露,噫为雷风,乘气而生,群分汇从。植类曰生,动类曰虫。”意思就是说,天上有日、月、星三光,高悬在万物之上,是很神明的。其实,其根本还是在于“山川五行”(水、火、木、金、土)。天有阴阳二气,阳气的性质是清轻;阴气的性质是重浊。清是浊所生的,重是轻的开始。阴阳这两仪,是不同的,但是互相为用的。阴阳二气生出有雨、露、雷、风。有了雨、露、雷、风,就生出了万物。万物有许多类,主要的是植物和动物两类。
以前的唯物主义者也都认为天地的形成是由于元气的分化:“轻清者上浮为天;重浊者下沉为地。”刘禹锡继承了这个原则,但有不同的提法。他着重在“两仪”的交互作用,认为轻清的阳和重浊的阴,是交互错综、互相依存和互相转化的。“浊”反而为“清”的“母”,“重”反而为“轻”的“始”。这说明他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也兼有辩证的意义。
所以天也是一种有形的物质的东西,不过是特别大的而已。人也是一种动物,但是在动物之中最为突出。所以天和人都是有所能,有所不能。天所能的,人固然不能,人所能的,天也有所不能。在天所能而人所不能的问题上,天固然可以胜人,在人所能而天所不能的问题上,人也可以胜天。这就叫“天人交相胜”。
什么是天之所能而人之所不能的?什么是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