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进行仪式化改造。如按照宗教的组织方式制定教规,设立专门的人员进行活动。如陈焕章就制定了极具宗教色彩的孔教会教规:
一曰:祀天、祀圣、祀祖,以崇三本
二曰:念圣、念经、以敛五福
三曰:致中、致和、以立一贯
四曰:出货(理财)、出力、以行大同
五曰:养名、养魂,以至极寿[27]
具体地说,“祀天、祀圣、祀祖”,就是“凡孔教之教堂,及孔教中人所管理之宫室,皆当供奉昊天上帝、至圣先师孔子两神位。若在家中,则添奉祖先之神位。”[28]而念圣和念经则显然是借鉴了佛道二教的修行方式。“为笃信孔教者立一最简易之法曰:常念‘大成至圣先师’六字以为念圣。……至于念经之事,则无论何经,均可随意念之,或全部,或全篇,或断章取义,皆可陶养性灵,增益智能。若定为常课,持以恒心,则必能正心修身,集福免祸,此无可疑者也。”[29]陈焕章不惜使用“百姓以为神”的类似“证道”的方式来说明念经的作用。他举例说:“《南史》尝言,顾欢教人置《孝经》于病人枕边,以驱邪治病,是则虽未念之,但开卷有‘仲尼居’、‘曾子侍’等字样,已成效如彼矣。盖善禳恶,正胜邪,信如顾欢之所言也,况念之耶?”[30]陈焕章认为《中庸》中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是孔教的基本理念。而“慎独”则是孔门的心法。
陈焕章的教规中比较有创意且也是遭到最严厉的批评的则是关于“出货出力以行大同”,出货出力主要是讨论财富的积累和运转,一反儒家“忘利见义”的一贯宗旨,[31]而强调儒家反对的只是一己之私利,并不反对财富,他认为儒家追求的是公共利益。同时他还主张对孔教会的“奉献”。他说:“若自称信奉孔教,而不肯出货出力以赞助孔教者,是煮粥而无米之类也。不特欺人,亦自欺矣。孔子曰:‘吾今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故吾今不问吾人之对于孔教,其热心如何,但观其出货几何,出力几何耳。”[32]
至于养名和养魂,则是孔教教义中比较有新意,用来解决人死之后的灵魂安顿问题,“他教仅一天堂而止,而孔教则于天堂之外,复有名教焉。吾之名一日不灭,则吾之魂一日不散,而常与生人之称扬吾名纪念吾名者气类相通感,故能死而犹灵也。”[33]
显然,陈焕章是民国初年孔教会活动的主要策划和操作人,除此而外,他还发挥康有为的立场,为孔教的理论建构也有许多创获。
如果说,在民国成立之后,康有为则是从孔教和保持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的角度,对孔教的合法性进行证明,而陈焕章除了操持孔教会的具体会务之外,着重对儒家的宗教性进行论证,并以坚定的卫教态度,反击民国初年基于科学主义、信仰自由对于儒家教会化的批评,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以基督教的教义和仪式为基准的,并强调儒家有别于其它宗教的证明。
《论孔教是一宗教》一文指出,宗教有“人道之教”和“神道之教”的差别,“人道之教”主要着眼于人伦,而“神道之教”则主要着眼于对于神灵的信仰。
“孔教兼明人道与神道,故乐记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是孔教之为宗教,毫无疑义。特孔教平易近人,而切实可行,乃偏重人道耳。”[34]陈焕章认为英文的religion,虽然可以有多种多样的解释,但基本上偏重于“神道”,因此与中文中的“礼”的意思接近。[35]礼起源于原始人的祭祀活动,也就是西方人所说的宗教,而中国人则有自己的名词叫“礼教”,因此既然中国人早就有“教”这种称呼,因此将儒家说成“孔教”也就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他反对哪些只将“迷信”的思想称之为教,或者认为将儒家看作“教”是对儒家和孔子的诋毁的说法。指出“‘教’也者,乃中国一至美至善神圣不可侵犯之名词。敬教劝学,自古有明训矣。乃近人不识‘教’字之义,竟以为惟尚迷信者始得为教,不尚迷信者即不得为教。于是视教字如蛇蝎,以教字为不美不洁之名词,遂谬曰中国乃无宗教之国,孔子非宗教家。以宗教家尊孔子实是亵渎孔子。又曰,孔教不是教,此等谬论,直是狂吠。呜呼,其亦不思之甚矣。”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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