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办法,陪着笑脸征询发表时是否可以隐去作者真名,亦好减轻一些压力,然竟不蒙俯允。他终于意识到,求评者不只是看中那些违心的文字,连他那微不足道的姓氏的些许可以利用的价值也不肯放过。而他也只好看着这些用他的名字发表而又实非本意的评论文章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各类报刊上,至于被评者用这些东西作为评奖、评职称时的证据也是可以想到的。
  
  听完朋友的这些话,我觉得他的遭际真的好可怜,也因此有些同情昌黎先生。私心揣度,像谀墓的文字昌黎不能不写一样,送往韩府的润格也必不容推辞,因为在求评者眼里,那白花花的银子其实就是一条套人脖子的绳索,他们既已盯上了你韩愈,不真正套住你的脖子,是难以放心,也决不罢休的。世情如此,何容昌黎清高!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前些时读到的明代戏剧家汤显祖致陆学博的一封信,汤在信中说:“文字谀死佞生,须昏夜为之。方命奈何?”于是恍然大悟。原来受人之托评点人物时往好处说,乃千古一理!时到今天,人们不仅仍然受到传统惯性的左右,且越来越成为集体无意识的行为。例如,为死者开追悼会是现在通行的丧仪,对着死者的遗体,数落他生前的恶行,谁有这个胆量?即使是辩证思维,一分为二,别人通得过,那些正感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的家属能接受吗?世上的事情也许本来就不该那么认真。说好的,未必就好,说不好的,未必不好。像今人为《读书》评奖一事大较其劲,在我看来似可不必。现在我对一切经过评估的东西都只是将信将疑,并不十分当真。你的书没有评上奖,我并不因此看轻了你;你的书得奖了,我也决不会盲目顶礼。还是相信自己未经腐蚀的感觉,将东西拿过来,亲自读一读,是好是坏,自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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