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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杜萨之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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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头学习,夹着尾巴做人,谁再敢手脚不老实,支毛炸刺,调皮捣蛋,我有得是法子收拾你们。接下来,她让家里开打字社的同学印出五十八张写满五十八个名字的名单,拿到名单后,又大度一把,用钢笔在那五十八张名单上,在每张的五十八个名字后边,把自己的名字也写了上去。为了公平公正防止干扰,名单不发给个人,而是摆在前边桌子上,待同学在下面酝酿五分钟后,从一组一座开始,使用同一管固定的笔,一个人一个人地按顺序上前画票。她要求每人都背冲同学面向黑板,至少画一人,多画不限。每张选票画完以后,都由画票的同学自己叠上,扔进一个红塑料桶里;那桶矗立于讲台之上,处于全体同学的监督之下。待所有同学都画好票了,周薇让四个组的组长站到前边,一人唱票,一人记票,两人监票,开始往黑板上画正字。 选贼是个新鲜事,让大家又紧张又兴奋。从第一个人画票开始,到第一个候选贼的名字上了黑板,大家想议论又不敢议论,不议论又抑制不住心中的刺痒,便一个个贼眉鼠眼地观察,斜眼吊炮地张望,新奇感压住了当贼的恐惧,恐惧心又引发了一波波既幸灾乐祸又惴惴不安的虚假讪笑。 票数非常分散,记票的同学很快意识到,他不该把黑板上的名字写那么大,再那么写,黑板上就装不下了。于是,那些名字便像一幅画上飞向远方的燕雀一样,越来越小。讲台上的四个组长,每人的名字都被念过。最初涉及他们名字,念的写的,都不好意思,张不开嘴也下不了手。可渐渐地,他们就能放开手脚了,念的像朗诵诗歌,写的像挥洒书法,全班的气氛越来越活跃。底下开始议论纷纷,嘻嘻的笑声不绝于耳。忽然,唱票的同学停住了声音,和两个监票员嘀嘀咕咕。不许说别的,坐在一旁的周薇制止他们,怎么了?唱票员吭吭叽叽地说,你的,你的名……周薇闻听脸一下红了,腾地站起来。但她步没迈出,又坐下了。她没去看选票。也写上,她平静地说,我填上我名字就这意思,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我可疑也可以嘛。这之后,唱记票的工作一路顺风,由于包括老师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都上了黑板,这场选贼活动,就变成了一场节日晚会,男生女生全眉飞色舞,喜气洋洋,个别名字没上黑板的,还直抱怨呢。直到唱票员说,完了。 完了。五十八张选票全念完了。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当然,除了黑板上得票最多的前三名。不用统计,谁都一看就数得出来,李志国第一,九票,段旭和陈浩并列第二,七票,余下的,大多数人得三四票,周薇得两票,还有两个两次丢手机事件中都未在学校的,一个得六票,一个得五票,两个丢手机的同学各得四票,全班计有五人一票没得。 全部选票在众人注视下,被塞进一个质地结实的大塑料袋里,一路钉书钉压下去,封得严严实实。周薇说这东西要长期保留。黑板上,其他名字被擦去了,只有李志国和陈浩段旭的名字,被重新写在黑板一角。所有人都或直接或委婉地看他们仨,而他们三个,都恨不得找个地缝藏到里边。可他们必须昂首挺胸,否则,就好像他们认可了自己是贼。 这不合理老师,先是陈浩站了起来,我没偷手机。 李志国也站了起来,我也没偷,他们手机是真丢了还是让家长没收了还是丢校外了都没准呢。 段旭是最后站起来的,他说,我对丢手机的同学表示同情,可我没偷,我不能接受把我名字作为贼写在黑板上这种污辱。 周薇有备而来地笑了一下。如果今天选上的是别人,你们也会说不合理污辱什么的吗?三人都没回答,周薇又笑一下。老师没把你们定性为贼,同学们也没这样说死,但通过民主投票选择了你们,只能说明你们疑似的成分更大一些。不是也有人怀疑老师嘛。为了警示大家,为了提醒大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不认为这样的选举有什么不对。我重复一遍,未来的一个月里你们名字要天天待在黑板上,只证明在大家心目中,你们做贼的可能性大,并不意味着你们真偷了手机。我没要求你们赔偿嘛。 段陈李三人无言以对,只是下课后,周薇离去后,李志国带头,他们上前擦掉了自己名字。当然,有人在第一时间就向老师通风报信了。这天放学时,周薇让大家多留几分钟,她不急不恼地说,因为下周大家上社会课,我不勉强地要求下周的黑板上也出现你们名字;但你们记着,社会课一回来,你们三个的名字就会出现在黑板上或墙上,我会让它们牢固得只有你砸烂黑板或把墙推倒才抹得掉。而且我宣布,鉴于你们随便擦掉自己名字的表现,你们的名字必须多出现一天。以后,你们擦两次它们就多出现三天,擦三次就多出现六天,你们算吧,有能耐就擦到毕业…… 这样的结果是,社会实践课自动组组时,别人组合完他们的五人一组,剩下的,就是这三个疑似贼了,不论以前他们关系怎样,是否买账, << 上一页 [11] [12] [1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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