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有非凡的智慧,在另一领域往往又是一个平凡之人。对国家而言,最可怕的是第一种人,这是因为他们的号召力太大,其“理论”往往影响一个国家的前途。在学术界本有争辩的观点,一旦出于政治家之口,就无可争辩了。因此,从人的个性特征分析,人要懂得知足。然而,不知足是人类的特性,人的理想就是不知足的反映。这一点无须赘述。但对社会而言,还要适当控制这一不知足带来的恶果。希特勒妄图称霸世界是不知足,一名军界要员要统治国家,也是不知足,一名政治家将政治凌驾于理论之上,凌驾于经济之上,还是不知足。
◎读老子《道德经》之十章
原文: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修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智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长而不宰,是为玄德。
翻译:人类的行为和思想总是承载在一起的,二者又可能分离,这是因为现实与理论有时总是会背道而驰。一味崇尚阴柔,也不可像婴儿一样软弱。即便人类的理论成果达到了极高的境界,但现实中还是可能出现问题。爱民与治国的关系要处理好需要智慧。自然之理就在于一开一合的对立之中,不能光强调“阴”的一个方面。要深谙这些道理,就需要知识与智慧。要根据这些道理生发出应对方略,不断地积累经验,所生发出的应对方略不是照搬前人和别人现成的经验。一旦成为经验,它可以长久应用,但也不能一成不变,这就是深奥的“德”——积累智慧的过程。
认识: 这一段中提及如何处理柔与刚、无为与有为这一系列对立关系的方略,并认识到:要处理好理论与现实的矛盾,要处理好对立二者的关系,需要人类的智慧,死搬硬套或一成不变,均不是明智的表现。 该如何处理好这些对立关系呢?老子并没有提出解决的方法来,只是用一个“德”字来说明。 那么,老子笔下的“德”是什么意思呢?“德”是中心的体现,是积累智慧的场所,为灵气的静止形式,“道”为动,“德”为静,是对立的依附关系。这种“德”表现在人类身上就是悟性和理性。但老子还有“神”这一概念,它属于灵气的变化形式。这一章充分反映了老子的哲学是二律背反的哲学,即对立的两个观点都正确。
对老子的“德”我是不能认可的。首先,道是一种运动的规律反映,在这一运动过程中,它包含着相对静止和能量,也就是说,“道”是一个集合名词,是融运动、相对静止和能量于一体的抽象概念,也是三者形成的总规律。而抽象的对立面应该是具象或现象,而不是“德”。其次,不同的结构有不同的灵气形式,不存在一个绝对的灵气,这种灵气就表现在各类事物都有内在规律可循。至于人类的灵气,我们称之为潜意识或潜意识流,他与人类的结构形式密切相关,与所在天体系统的结构密切相关。人类的“德”是最高形式的德,是“上德”。其三,“德”与“神”也是两个抽象概念,从而构成老子哲学中的三个抽象概念:一个运动的“道”,一个静止的“德”,一个变化的“神”。它高度概括了现象三要素。但他并没有认识到“神”在现象中的地位,只称道德,不称道神德。我们不能将他的哲学过分拔高。
◎读老子《道德经》之十一章
原文: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翻译:三十根辐条共同围绕一个轮轴,光看一个车轮 ,它亳无用处,一旦组合成车,它又有极大用途。一堆粘土孤立看来,毫无价值,但烧制成器皿,又能显现它的价值。就是摆在一边的门和窗,不将它们用于房屋建造,也是废物一堆。因此,客观物质总有其利用价值,就是看起来毫无用处的事物,也可以化无用为有用。
认识:前面所举例值得深入思索,但所得结论却不尽人意。按其思路,意在表明有用与无用是相对的,用得恰当就有用,不恰当就无用。其实,这里还可引申出一个重要观点,孤立的看一个事物,它不存在什么价值,若将它与其它事物联系起来,价值就极大。这其实是说明了万物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整体离不开局部。 这是由局部到整作体的哲学思维方法,也是认识物质世界结构的方法论。
◎读老子《道德经》之十二章
原文: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翻译:缤纷的色彩能使人眼花缭乱,变幻的音乐能使人沉迷,美味佳肴能使人对食物越来越挑剔,驰骋狩猎等娱乐活动能使人放荡不羁,让世人追求奢华,就会妨碍正常的管理。总之,有得必有失。因此,圣人重在心灵的感悟,不去追求表面的奢华。所以,为人处世要懂得取与舍的关系,得到这一方面,必然失去另一方面。
认识:得和失这一对立关系实则是物质的膨胀与萎缩的关系,是一点论的哲学思维反映,就其过程而言,二者是不可能统一的,就像要工作就不可能休息一样。对得与失的认识,老子的理解已相当透彻精辟。但从整个行文看,他是反对让世人追求奢华的,将管理视为最终的目的,强调治,没有将如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第一要务,没有将国家的发展视为第一要务,这种思想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社会要发展,就需要竞争,有竞争,就必然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混乱。问题是在新的“混乱”出现之后,如何制订相应的对策,尤其是法律方面的不断完善至关重要。要使法律得以完善,制定法律的方式方法极为重要,要体现相互制约的原则,决不能取此得此还得彼——我是老大,一切我说了算。否则,一旦大权在握,一旦缺乏理智,法律又可随意更改。
◎读老子《道德经》之十三章
原文: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翻译:得宠和受辱都好象会让你震惊,对待遭受患难的态度,贵在对你自身范畴的理解。什么叫做“宠辱若惊”呢?宠总是在你原有地位较为低下的情况下得到的,得到提升自然会惊喜,当遭受贬斥、地位降低又会惊慌失措。这即是宠辱若惊的含义。什么叫“贵大患若身”呢?我们之所以遭受大的灾祸,就在于我们存在自身的观念,如若达到忘我的程度,就无所谓灾难可言。因此,最高的境界是将自身融于天下之中,也好像可以将自身寄托于天下。总之,要懂得超越自我,关爱自我,就得以天下为本,自身也好像可以寄托于天下。
认识:这一观点体现了他无私忘我的人生观和价值取向,是两点论哲学的理论延伸。这种超越自我的观点无疑是值得肯定。问题在于如何超越自我,是否忘记了自身的存在,就是超越自我呢?人存在自身的躯体,自然不可摆脱这一客观现实。比如说,人得了重病,是否可通过忘我即可化险为夷?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忘我” 精神也存在一个层次问题。由于人所处的地位不同,忘我的表现形式也不同。临死前,还顾及妻室子女的生活着落,是忘我;造福一村百姓,不太顾及家庭,也是忘我。笼统说“贵以身为天下” 是不合客观实际的。 这里谈谈对待宠和辱的态度问题。一般情况下,人受宠,总是你的能力得到了施展的机会,故受人器重,这对自身、对社会均有其益,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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