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老子《道德经》之二章
原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翻译:天下人都明白美好是最值得称道的,这是由于有丑恶的区分和存在;都明了善良是最珍贵的,这是由于有邪恶的区分和存在。有和无、难和易、长和短、高和低等,这些对立关系正是自然法则的再现,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是永恒的真理。因此,圣人为了实现有为的理想,采取无为的方式来看待当前的事业,推行一些道的教育 。万物生长不会逆向发展到开始,生长过程总是不断变化的。取得成就的人也总是不会停留在已有的功劳上。只有不甘于已有的功劳,才会有新的成就。
认识:哲学中存在两种对立的认识方法:一是立足自身整体的共性研究方法;二是以整体理论为指导,专门研究各类事物个性的研究方法。前者可称之为两点论,即系统哲学,后者可称之为一点论,即分析哲学。老子认为,抽象的无和客观的有是同时并存的,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这一说法有何依据呢?其实它就源于整体的对立统一法则。那么,什么是对立关系,它们是如何形成的?概言之,对立关系是人类认识某一事物运动的方法论,它们是以客观的相互联系为必要前提,因认识角度和领域不同而构成完全相反的认识方法,是以客观运动方式和主观认识的差异构成对事物认识的相同性与相反性。比如说,两艘大轮同向停泊在海洋上,当a船启动后,a船只觉得b船向纵向的逆向行驶,而站在b船上原朝向a船的人,又觉得自身的b船向横向的逆向行驶。运动的只有a船,认识的对象也是a船,但对a船的运动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方法,组成了由a认识下的纵向“↑↓”相反运动,由b认识下的横向“→←”相反运动,从而组成了坐标关系“+”的四分运动,也是四维运动。这种“四维”,认识的是同一对象,同一种客观运动。但这种认识,非得以客观的二者必要前提,缺少了参照,就无所谓对立,就无法认识运动。我们平时说,运动是在相互联系中形成的,没有联系就没有运动,而相互联系的基本值是“2”,“2”就构成了最基本的对立关系。这种认识是有限的,a离开一段距离,b就无法认识。然而,天体没有精神,怎么存在认识问题?或者说,自然界中为什么会遵循认识下的对立法则?对立是宇宙中的基本法则,哲学家不过是能被动地认识这些规律罢了。
万物的生长总是不会呈逆向,就像人类由老到少不可能一样,生长繁衍的过程也不可能老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总是会发生变化。有所作为的人也决不会老停留在原有的作为上,功成名就的人还会不断进取,人心无足意即是这一道理。正是人类的这种进取精神,才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这即是“功成而弗居” 的思想体现。以往评价老子的学说时,只看到老子的“无为”思想,没有看到他的理论中更多的是进取。 下面就来认识一下老子是如何来认识“无为”和“无不为”的。
“不尚贤,使民不争”,是为了达到君主的“有为”,即所谓“圣人之治”,而迫使老百姓“无为”,这也是它的对立法则反映,也是他所谓“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理论依据之一。那么,这个观点错在哪里呢?关键是没有将百姓和朝廷构成一个整体关系,本质属于分析哲学的认识论。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强调与世无争,似乎是“无为”的反映,其实他是站在君主与百姓的关系角度来认识的。对于领导者而言,同部下斤斤计较是没有意义的,去计较蝇头小利才是无为的反映。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功遂身退,天下之道”,似乎也在劝告别人要“无为”,其实不尽然。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盲目的同别人去攀比,去争名夺利,到时户前功尽弃。同时,这里面也隐含着一个“争”字,没有别人的“争”,金玉就能守住,江山就能保住。
“智能出,有大伪”,“少思寡欲,绝学无忧”,是强调人们不要“有为”,其实他也是站在朝廷“治”的角度来认识的。
“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是从反面来来反映自己有与众不同的抱负。
“死而不亡者寿”,则充分反映了老子要有所作为的思想,这种作为是在思想领域的作为。他也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他的目的是达到“大”,只是运用“不自为大”的方式罢了。
“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一个“镇“字,道出了对百姓的强制性。还是为了实现君主的有为。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这里强调了“大成”二字,“不为而成”,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用自己动手却能将事情办成功,表明了运筹帷幄的能力,且落脚于一个“成”字。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新)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从事学问研究的人越多,作为道这一自然法则就会超越(损)得越多,当超越达到极限时,(就会带来一些与之相反的规律) ,同样可认识另一新的无为境界,当达到新的无为的境界时,又会产生新的作为。老子这里的“无为”是指知识或理论。这些抽象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自然属于“无为”范畴。这是老子从对立理论中悟出的一个道理。即有符合“道”的法则,也应该有违背“道”的法则。它们都是抽象的。“无不为”三字,强调了“有为”的广泛性。如果说前面的意思还比较隐晦的话,那么,“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已明显将另一新学术的前景预示出来了。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类智慧又能不断积累,不断丰富,那么,长此以往地不断升华,又不断产生一些与“道”相对抗(毒)的学说,并对这些“异端邪说”采取保护, 最终可认识一切事物的规律。这完全是根据对立理论得出的。
“善建者不拔”,善于创立伟业的志士,其意志坚韧不拔,意志也是“无”的表现,通过坚韧不拔的意志来实现自身的理想——对自然规律的总结。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一个政府越显得沉闷,就意味着民众越淳厚,这是老子最典型的“无为”观,但目的是要实现“有为”,即民众淳朴,国泰民安。他还是从对立“相成”的观点得出的。那么,对立相成的观点又错在哪里呢?关键是老子的对立相成不是建立在相对系统上的哲学观,而属于分析哲学,所谓“地得一以宁”就是这种哲学观的反映。他将朝廷利益与民众利益完全分离开来,没有继承祖先的系统哲学,或者说是想创立一套新的哲学,因而出现了这样的认识错误。
“治大国若烹小鲜”,也是无为理论的引申。如果理解为当国君的不要做什么事,那显然是错误的。但他也从一方面强调了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