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在故乡去赵庄看的一场社戏。两次看京戏都窝窝囊囊心绪极坏,而看社戏却是意趣盎然永生难忘。鲁迅写这么一个故事,要传达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体验呢?这是解读《社戏》不可回避的问题。最流行最权威的解释是:两次看京戏过程中所见所触的丑恶庸俗突出了看社戏前后劳动人民质朴、勤劳、热情无私的优良品质,《社戏》是一篇劳动人民优秀品质的赞歌。这种观点也许不能说它错,但说它空泛流于浅薄也并不过分。就像评论一部层次很高的影片时光津津乐道女主角如何漂亮如何性感一样。鲁迅先生苦心经营这么一个故事,难道仅此而已吗?我不禁这样发问。
三场戏发生在两个地点:都市和乡村。有意味的是,三场戏都枯燥乏味,三场戏都没看到什么,看戏的“我”三次都中途告退,但作者的心情意绪却截然不同。
北京的两次看戏叙述中,透露的是一种沉重的压抑感。
……原来是一条长凳,然而他那坐板比我的上腿要狭到四分之三,他的脚比我的下腿要长过三分之二。我先是没有爬上去的勇气,接着便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的走出了。
……身边的胖绅士的吁吁的喘气,这台上的冬冬的敲打,红红绿绿的晃荡,加之以十二点,忽而使我省悟到在这里不适于生存了。
物如刑具那样令人望而生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是冷漠疏离得令人窒息。狭窄拥挤的生存空间、喧嚣噪乱的环境气氛,使得都市人失去了做人的生趣。都市的最大特征莫过于“挤”了,作者在短短的叙述中就六次写到“挤”,拥挤中的孤独、热闹中的凄凉,在两次看京戏过程中体味得悲悲切切。嘈杂紊乱的都市生活中萌生的疲惫、厌烦,甚至恐惧的情绪也渲染得淋漓尽致。
乡村的环境却是诗趣盎然、和谐醉人的。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
鲁迅甚至不惜以少有的抒情笔调将乡村景物仙境化:
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处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乡村世界彰显出温馨的柔情,那样透明、那样沁人心脾,没有《故乡》中的萧索和灰暗,有的是田园牧歌般的温情,仿佛整个世界都被罩上了一个柔媚而富有韵味的光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是质朴淳厚、水乳交融。从少年双喜、阿发到六一公公,都对迅哥儿怀着一种近乎虔敬的热情,甚至偷了罗汉豆还受夸奖。
整篇小说的感情基调就是都市和乡村的对立。
就像莫言采用了童年视角使那些《敌后武工队》之类的作品已写得滚瓜烂熟的抗战故事在他那片血色高粱地里变得灵气飞动意蕴无穷一样,《社戏》之所以魅力隽永,也在于鲁迅截取了一个很好的视角:通过一个都市人的瞳孔观照童年时代看的一场社戏。不是写一群天真无邪的少年驾着轻舟往赵庄看社戏,而是写一个饱经世事沧桑的都市人回忆自己曾经在故乡的小河上驾着轻舟去赵庄看社戏。这二者的差别很大。混淆或无视这两者的差别是淹没《社戏》艺术魅力的重要原因。我上中学时在教科书上读到的《社戏》是前面写两次看京戏那部分被删掉的。删成一篇地地道道、纯正明了的“社戏”,让中学生读,编者的意图固然有他的理由,但作为一篇艺术珍品,这样一删也就面目全非、不伦不类了。单看这场“社戏”,很多颇具匠心的描写会失去根基,变得做作突兀,特别是景物描写。而单场“社戏”成篇的《社戏》,其精深隽永的艺术内涵无从谈起,至多只能算是一篇不失优美的浅显的儿童小说而已。一群孩子驾舟荡漾在故乡小河上,兴致盎然地去看一场其实单调乏味之极的社戏,这之所以对我有那么大的诱惑力,是因为我时时感受到孩子们背后都市人那双忧郁的眼睛。这不是一场少年的游戏,而是一个成年人的精神返乡。从创作动因上分析,与其说鲁迅念念不忘既往的少年时代,还不如说鲁迅对现实的都市生活耿耿于怀。没有看京戏的厌烦和倦怠,就不会有看社戏的欣喜和诗意。童年之所以是一个美丽的梦,更重要的是你已告别了梦的年龄。对故乡小镇环境的浓墨渲染,透露对家乡的赞美和挚爱之情只是表面的,更深沉更发自内心深处的是渗透一个都市人绵绵不尽的乡愁。就像一个抱着天生残疾低能婴孩的母亲,越是看到别人的孩子聪明伶俐,越是感到加倍的心酸,自己的孩子越是愚钝,别人的孩子看起来就越发聪慧。在都市里迫于生计辗转奔波、疲惫不堪的“我”,回忆起往日的乡村生活,那场并没看到什么的社戏也越发溢彩流光了。景色越是美丽醉人,乡愁越是浓烈欲滴。迅哥儿、双喜、阿发他们的朗朗笑声,不是回荡在故乡小河的上空,而是敲打在都市人“我”烦闷孤寂的内心里。也只有从这样的角度透视《社戏》,才能领略到结尾“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的无穷余味。都市人的乡愁是流溢全篇的感情涟漪。没意识到这一点,在我看来,很难说读懂了《社戏》。
都市与乡村的对立情绪渗透在很多现代作家的作品中,可以说都市人的乡愁在鲁迅这一代作家那里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情绪体验。沈从文对边城小镇的留恋是众所周知的,他盛赞尚存于林野间、未经现代文明浸染与玷污的淳朴人性,吟诵出一曲曲优美和谐又不无忧伤的人性之歌。一个差不多与鲁迅同期的诗人干脆在他《初到城市》的诗里写道:“嚣骚,嚣骚,骚嚣里的生疏的寂寞哟!”刘西渭也说:“身子落在柏油马路上,眼睛触着光怪陆离的现代,我这沾满了黑星星的心,每当夜阑人静,不由向往绿的草,绿的河,绿的树和紫的茅舍。”类似的例子俯拾即是。这为我们解读《社戏》提供了一个背景。不过,鲁迅先生是清醒的,他绝对不至于浪漫到视田园牧歌粉饰下的宗法农村为理想社会模式,《故乡》中对闰土悲剧命运的深刻揭示就是最好的佐证。但人的情感体验、人的欲望要求并不能全部托付给理智的清明。从理智上讲,至少在目前的中国还很少有人愿意退出都市甘愿去农村定居,而这并不能掩盖这么一种事实:为数不少的都市人确确实实对农村生活有着一种诗意的怀想。特别是随着城市化的骤然加剧,文明化的价值和人的本能要求之间存在着的冲突随之明朗化,长年蜗居蛰伏在大都市里的人面对被沥青和混凝土严严密密覆盖着的环境,产生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渴望,从而把目光投向白云悠悠、炊烟袅袅的农村,在体味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乡愁中获得一种心理补偿、达到一种心理平衡。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现代都市人的普遍心态。这样的心理背景也使得《社戏》的艺术魅力更为隽永。
(选自《名作欣赏》199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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