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人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⑹耳。
不仅贤人 想法 不丧失
一箪⑺食,一豆⑻羹,得 之则生,弗得则死。呼 尔而与之⑼,行道之人弗
筐 饭 碗菜汤 有了它 生存 呼喝着 给他(吃)过路
尔:助词,着
受;蹴⑽ 尔而与之,乞人不屑⑾也。
用脚踢 乞丐 接受
万钟⑿ 则 不辨(以)礼义 而受 之,万钟于我 何加⒀焉! 为
(对于)优厚的俸禄如果不按礼义来分辨就接受它 (有)什么益处
不辨礼义:不以礼义辨
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所识 穷乏者得 我⑴ 欤? 向 为⑵ 身死
了住宅的华丽 侍奉 结识的穷苦人感激我的恩德吗 原先是为了义宁愿死了
得通德:名作动
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是
这种
亦 不可以已⑶乎? 此之谓失 其 本心。
做法难道 应该停止吗 叫做丧失人的本性
亦:加强语气 之谓:动词性结构,只用作谓语,后要求带宾语,一般说“之谓”前面是解释性词语,后面的词语是被解释性的词语。
文章简析:
一、本文结构:
第一层(开头至“舍生而取义者也”)
鱼 熊掌 舍鱼而取熊掌┐
├比喻论证
生 义 舍生而取义 ┘
第二层(“生亦我所欲”至第二段末)
阐述“舍生取义”的道理。
1.正面说明为什么要“舍生”: 因为有东西比生命更可贵,所以不苟且偷生;因为有东西比死更可恶,所以有时侯不避杀身之祸。
所欲 甚于生者 不为苟得┐
├正反对比论证
所恶 甚于死者 患不避 ┘
2.用事实证明确实有比生更可贵的东西,那就是义;确实有比死更可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
先用假设的方式阐明,如果认为没有什么比生更可贵,那么人们会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去苟且偷生;如果认为没有什么比死更可恶,那么人们就会挖空心思,寻找门路去临难苟免。表面上是假设,实际上说确实有这样的人。再语气一转,介绍另一种人: 他们本来可以采用某种手段活下去,可以他们不肯采用这种手段;他们本来可以通过某种门路避免死,可是他们不愿那样做。就是因为有比生更可贵的东西,有比死更可恶的东西──义比生更可贵,不义比死更可恶。(对比两种生死观,批判苟且偷生、临难苟免的人;赞扬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又从“性善论”出发,认为人人都有义重于生这种想法,但只有贤者能够保持,而一般人则容易丧失。
3.用类似“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阐明为人要辨别义和利,不应苟且偷生。
第三层(第3自然段)
直斥王侯贵族和追求功名利禄的士人不义而贵。
孟子认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贫乏者得我”都是身外之物,和人的生命相比,实在不足道。但这些人正是为了这些身外之物,竟不管是否合乎礼义的原则,接受了优厚的俸禄。他们与那种宁可饿死,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的人相比,该是多么可耻可鄙啊。所以孟子质问他们“是亦不可以已乎? ”最后指出这就叫失去了人的本性。
二、写作特点:
运用多种修辞手法──比喻、对比、排比。
比喻: 有力阐明义重于生,突出主旨──鱼、熊掌,一箪食、一豆羹。
对比: 对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赞扬,对苟且偷生、临难苟免的人斥责。不受“嗟来之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起到了突出中心的作用。
排比: 有助于逐层深入地阐明道理,又能增强文章的气势和论辩力量。这一特点使本文充分体现了孟子文章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笔墨酣畅的风格。
三、对“舍生取义”的认识:
本文阐明了“义”比“生”更为重要,更为可贵,如果“义”和“生”不可得兼,那就该舍生取义。但孟轲所说的“义”有它特定的阶级内容,是儒家提倡的忠君、孝亲、尊长等一套封建伦理道德和封建秩序,提倡重“义”的目的,也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者的根本利益。但在后世,特别是在民族矛盾尖锐的时候,不少仁人志士奉“舍生取义”为行为的准则,坚持民族气节,坚持正义事业,他们的壮举曾彪炳史册,为人称道。这中间,人们所坚持的“舍生取义”已突破孟子当时的规范,成为正义事业、正义行为的代称。现在,我们把“义”赋予共产主义精神的具体内涵,那么“舍生取义”就是十分高尚的一种品质──为了正义事业和真理可以牺牲个人利益,直至生命。
这就是辩证地认识“舍生取义”这一命题,我们要吸收古代文化中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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