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使谁“知不敢”?是指君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也是对君主的要求,因此,这段译文应该是:

君主不自以为贤能,滥用权力瞎指挥;不以难得的东西为贵重物品,占为己有;不表露自己的意图与嗜好,让下面的人去张罗;这样,就能使人民不争斗,不偷盗,不窥探权力。正因为这样,有道之君来进行治理时,要使他的心怀虚空,而胸腹精气充实;要减弱他的主观意志,而增强责任感与承受力。就能长久的使人民扬弃逐利之知与感官之欲。如果君主懂得凡事不要越俎代庖,冲在前面,不直接插手而完成,那么,就没有什么治理不好的了。

鲍鹏山先生的译文是一般注释本的译文,没有注意到通行的王弼本对帛书本的改动,没有从《老子》全书与本章的语境来做通盘的思考,详细考证见《还吾老子》。

另外,主张“尚贤”的是墨子,不是孔子,孔子是讲“仁义”的。墨子除了讲“尚贤”,还讲“尚同”,所以,尽管墨子讲“兼爱”(就是“博爱”),他本人也以身作则,摩顶放踵,胼手胝足,但他的思想方式,是很有些专制成分的,与《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相抵触的。墨子效法的是大禹。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功劳很大,品德很高,但他安排传位给儿子启,在中国开创了“天下为家”的世袭制,所以,《老子》称之为“下德”,孔子只许他为“君子”,不承认他是“圣人”,这些都是老子、孔子民本立场的鲜明表现,解读为“道家对人性悲观的判断”,“大家都身强体壮(可以劳动打仗),又胸无大志,安分干活”,实在是冤哉枉矣,但这不是鲍鹏山先生一个人的错。

 

鲍鹏山先生说:

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道德经》)

把“不敢为天下先”算作人生三法宝之一了。敢为天下先,才能有足够的自信和创新精神。这种勇气与精神既是一个民族进步的动力,也是个人进步的关键。但老子不要了。这当然与他反对文明进步有关,但最主要的,最真实的想法可能还是怕为天下先要倒霉吧。不敢为天下先,是从险恶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中滋生出来的充满毒素的智慧呢。我们要注意,这地方是“不敢”而不是“不愿”。这就提示我们问题症结之所在。“不敢”是老子的法宝,是他的经验,这种经验,肯定来自我们民族从“敢”到“不敢”的过程。为什么“不敢”呢?因为: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七十三章)

“勇敢”这个对一种品性的褒奖词可能最早即出现于此。但老子的原意恰恰是否定这个“勇敢”的,他好像在推祟“勇于不敢”。“不敢”是懦弱,是畏缩,为什么还要“勇于”才行?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不敢”并不就如“不敢走夜路”、“不敢喝凉水”那么简单单纯,而是要在这“不敢”以及随之而来的退缩中失去—些东西,甚至很宝贵的东西。像“不敢讲真话”;“不敢”在关键时刻坚持自我;“不敢”在邪恶猖獗时挺身制止等等。在这种时候,“不敢”就需要一种特殊的“勇气”——当懦夫的勇气,昧着良心的勇气,贬低自己的勇气。比如,当小偷当着你的面偷窃别人的钱包,你能不能勇于承受小偷渺视你人格的勇气?如果不能,你就“勇于敢”地制止他;如果能,你就“勇于不敢”地让小偷偷去别人的钱包,也偷去你的尊严,从此以后,你将失去道德上的自我肯定,你的道德自我肯定的资格也被偷走了。这种损失你可以看得很小,但也可以看得很大,如果看得大,你以后可能不能毫无羞耻地面对自己。想想这种后果,你不需要勇气吗?当然,老子也警告过你另一种后果了:勇于敢,可能要被“杀”;“勇于不敢”,你可以很安全地“活”着。

这个问题我们还可以用逻转学家墨子的话来说明。《墨经》上说:

勇,志之所以敢也。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彼也害之。

勇是人内心中敢于做,由于某人敢于做这件事就可以称他为勇,并不因为他不敢于做另一件事而妨害称之为勇。墨子真是善于辨析,他这里就说得好极了。我们至少可以这么理解:勇敢与不勇敢,相互依存。恰是因为某一方面勇敢,才在另一方面不勇敢。比如一个人敢于承担,则必羞于退缩。反之亦然:正是因为某一方面不勇敢,才在另一方面特勇敢。比如不敢面对邪恶,才特勇于做懦夫与孱头,勇于放弃自尊;不敢“断送老头皮”(东坡诗),才特敢于不要老脸皮。

没有道德感的人是没有道德痛苦的,没有良好的文化熏陶的人往往也就没有文化负担(当然,受过文化熏陶的人中也有不少人更没有文化负担)。这“痛苦”,这“负担”,是人生的枷锁。但若没有了这种枷锁,那不就成了如孟子所说的“放僻邪侈.无不为己”的恶棍了么?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得志者往往是小人,成功者往往是庸人这种反常却又普遍的现象呢。

这生下来就头发花白的老子,到底要教我们什么?就教我们如此下贱如此卑鄙地活着么?

很多人都在这种层面上大骂老子,否定老子。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不可以像老子所说的那样生活,那样社会就太卑污了,我们自身也太肮脏了。我们不能像老子所说的那样自渎清白。但我在这里要为老子辩护几句,我在上文已经为他的治世哲学作过辩护,此处我还要为他的处世哲学作辩护。这也是我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之一。

辩护一,前面我提到,由于汉语缺乏必要的时态限制和虚拟语气,有些句子我们既可以理解为作者的理论主张,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客观事实。我们就看刚才分析的句子,“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我们刚才是把它看成老子的理论主张的,看成是他的一种提倡;但把它看成一种社会现象的描述不也可以吗?鲁迅说老子时有愤激之辞,我们把它看成是老子对这种颠倒的社会现象的愤激之辞不也可以吗?

辩护二,撇开辩护一中的理由不谈,我认为,读老子的著作,重要的不是看他提倡什么,而是看他向我们描述了什么,看他向我们描述的我们的生存状态是多么可怕。

 

鲍鹏山先生也许正是从此处读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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