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琦
初一年级下学期,我们学习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这是一篇小说,作者是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的,法国 作 家莫泊桑.
在这篇文章里有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文中 “我”的叔叔于勒,他的一生波澜起伏。文中菲利普夫妇对他的看法转变很快。于勒年轻时行为不正,糟蹋钱,逼得父母动老本,他不紧把自己的遗产花得一干二净,还占用了菲利普的一部分,他们认为他坏,是流氓是无赖,于是打发于勒到美洲去。当于勒邮回第一封信,使菲利普非常感动,因为于勒有钱了,还能够赔偿父亲的损失,大家都认为于勒成了一个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当于勒邮回第二封信时,这封信就成了“我”家的福音书。因为父亲坚信于勒发财了,等他回来时就会共同分享。当“我”的全家在船上遇到于勒时,他们的梦破灭了。他们眼前的于勒是个穷光蛋,是一个卖牡蛎的水手。菲利普夫妇对于于勒的看法又回到了从前。当我读完这篇小说后,我的看法却于他们不同。
我认为当初的于勒的确分文不值,但我们想于勒邮回来的第一封信中说“希望能够赔偿我父亲的损失,”这句话说明于勒体会到挣钱的辛劳,他变好了,第二封信中“我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句话说明于勒并没有忘记手足之情。于勒说到南美去旅行,那么他后来变穷了,一定因为自己不在时,自己的店铺倒闭了,他赔了钱。没钱的他能回到祖国,表明了于勒怀念祖国,怀念家乡,怀念自已的家人。也就是说于勒后来并不像菲利普夫妇说的那么坏,其实于勒变好了,做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
于勒一生波澜起伏,也正是这些人生经历,使于勒一点点从坏转变为好。但菲利普夫妇只凭有钱没钱断定人的好坏,表现了他们自私自利不顾手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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