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初的意义上来讲,所谓封建社会是指这样一种社会:在这种社会中,成员依固定的标准分为许多等级,每一等级有自己相应的政治权利。国君或国王居于最高的等级。以下为大小不同的贵族,再以下则为平民。虽然国王的身份最为高贵,但他并不拥有对贵族的完全控制权。贵族在自己的领地内拥有很高的自主权。可以这样说,国王和贵族共同组成统治阶层。国王和贵族之间
虽有高低之分,但并不是隶属关系,权利和义务是双向的。
在中国,这样的社会形态只存在于春秋以前。经过战国时代的演变,封建社会在中国彻底结束,取而代之的是皇帝一人高高在上的君主专制社会。官僚体系辅佐皇帝治理国家,但官僚即使职位再高,政治地位也是不能和过去的贵族相比的。他们不拥有法定的政治权利,身家性命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皇帝可以任意处置他们。至明朝时,皇权专制发展至顶峰,堂堂士大夫甚至随时会被当众扒裤子打屁股,尊严荡然无存。这种状况在春秋时的封建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封建社会的做法是“刑不上大夫”、“士可杀不可辱”。贵族是不能随便处置的。
线性思维的人会以为既然如此,那时的贵族岂不是一群寄生虫?好吃懒做,剥削人民,又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可实际情况基本相反。因为拥有了高级的身份和充分的政治权利,封建时代的贵族的荣誉感极强,舍生取义是标准的行为规范。“二桃杀三士”的典故可能会被后世的聪明人讥讽,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那时的贵族是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
由于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封建时代的贵族的主人翁意识极强。他们把自己看作国家的主人。这种意识最为重要的表现就是贵族垄断了当兵的权利。
春秋时期的军队是以贵族为主体的,虽然有少量平民的成分,但不重要。封建时代的贵族的观念,是以当兵为职业,为荣誉,为乐趣的。不能当兵是莫大的耻辱。
这种观念其实并不难理解。假设现在有一个家族,与旁的家族发生冲突,族里的男丁要去械斗。显然,凡是家族的正式男性成员,只要不傻不残,都是要积极参加,不甘落后的。相反,倒是家族里雇来的帮工、不被承认的私生子什么的没有参加的权利。因为他们不被认为是家族的主人。只有家族的主人才有权利参加到保卫家族的战斗中去。这种战士的地位不是谁想要谁就能得到的。
因此,春秋及以前时代人们心目中的军人不是如后世那样是下贱的职业,而是社会上层的荣誉职务。春秋各国上至国君首相,下至一般士族子弟,都踊跃入伍。相应的,贵族子弟从小所受到的教育也是兼顾文武两方面,并不偏废一方。
在这种形势下,当时的社会精英,都是文武兼备的全才。上阵可以杀敌,平时可以治国。那时公认的上等阶层必备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正是文武均衡的结构(想想后来的琴棋书画)。所以,孔子他老人家才会谆谆教导:血气方刚,戒之在斗。这反证那时的士人都是能斗的。要是那时的读书人都像后世的白面书生那样手无缚鸡之力,戒之在斗还用嘱咐吗?
这种情况在近代的欧洲社会还能见到。普希金、莱蒙托夫、塞万提斯这样的大文豪都是贵族兼军官。在德国,军事荣誉一直享有崇高的地位,吸引着最优秀的贵族子弟。军官是社会上最受尊重的阶层。贵族子弟进入军事学校被认为是最好的发展道路。
在中国,到了战国时代,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经过几次政治革命,主要的国家都逐渐确立了君主专制。贵族失去了他们的政治权利。贵族社会也趋于消亡。取而代之的是国君一人之下的平等社会。原有的文武兼备的教育制度也无从维系,商人平民等社会底层因为等级制被打破有了发展的机会,人们纷纷开始在变动的社会中用努力和运气去争取自己的地位,“专业化”成为迫切的需要。从此,文武开始分家。文人出现了如张仪那样的职业说客,武人则出现了如荆轲那样的刺客。他们并无国家主人的意识,只是为各自的主子游说或卖命罢了。
更重要的变化出现在国际关系上。
春秋及春秋以前的国际关系,由于是贵族社会,并不以互相兼并为目的,而是以维持国际均势为目的。所谓春秋五霸都不追求领土的扩张,而是寻求其他国家的尊重和崇高的领袖地位。
在这一时期的战争,由贵族包办,参战人数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