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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大诈骗 第二章 各路神仙大聚会

;   1992年初,海南省工商局、经济合作厅在《海南日报》刊登公告,要求中水集团等几个单位必须于5月1日前办理年审,否则吊销营业执照。
    余金星见时机已到,便派心腹张荣、钟平学到海口办理年审,授意一定设法将中水集团总经理更换成他本人。
    行前,余金星指示张荣: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年审办成。
    张荣到海口找符汝成,请他帮助办理。
    符汝成当时任海南某公司副总经理,人事关系较广,受张荣之托后便找了工商局的傅文远。
    从工商局回来,符汝成对张荣说,办此事要担很大风险,铺平道路、疏通关系需要15万元人民币。
    张荣回广州向余金星报告情况,余金星将16万元人民币交给张荣和钟平学。二人重返海口,与符汝成密谋,按照工商局要求,利用余金星提供的香港公司空白信笺,在余金星电话口授下,伪造了6份文件:香港公司董事会讨论记录稿、任免通知书、委托书、香港公司董事长给工商局的便函、一个月之内1000万美元资金到位的保证书。
    让符汝成之子符石拿上8000元人民币兑换1000美元,存入中国银行。然后,在银行存款单上1000与美元之间加了个万字,使之成为1000万美元的存款证明。
    三人找到傅文远,以实情相告,求他指点。
    傅文远将三人介绍给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傅文远向事务所负责人讲了伪造银行证明情况,这位负责人说,我不管帐户上有多少钱,你给我1000万美元的验资费,我就给你出1000万美元的验资证明。于是,张荣如数交了10万元人民币,换来一张验资证明。
    张荣去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时,因全称有“国际”二字,需要请示上级工商主管部门同意,张荣、钟平学往返于北京、海口,几经奔波,终于如愿以偿。
    中水集团换了营业执照,余金星当上总经理,开始招兵买马。
    为壮声势,余金星口头任命了1名副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10名副总经理;成立了10个业务机构:办公室、业务部、财务部、贸易部、砂石部、项目部、引资部、电脑处、后勤处、公关处。这些部门多是空架子,没有具体业务,有的经理是副总经理兼任,有的就是具体办事人员。集团有1台电脑和1名电脑操作人员,便成立了电脑处,操作员就是处长;后勤处仅1人,对外是处长,对内是炊事员。
    由于中水集团在社会上名声显赫,除了老班底,还不断有人前来投奔,一时间红红火火,看上去甚为壮观。
    中水集团的核心人物有:(略)
    中水集团拉大旗做虎皮,私拟的集团顾问名单上有中央领导、各界知名人士达60多人,实际上大多数人并不知情。
    余金星广纳“人才”,充分信任,来者不拒,不管是自己找上门的,还是由人推荐,只要有个身份证即可,不作任何调查,来了就管吃管住,不发工资,只给个“名义”,做成了“生意”,给本人提成40%,集团留60%。
    1990年2月,余金星代表中水集团与自称香港某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实业部主任的满辉力,以修香港新机场为名,签了砂石供销合同,并伪造了与国家外贸部组建联合办事处的文件。
    有明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非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经外贸部门批准。可是,中水集团未按规定办事,擅自做出口生意。
    中水集团与满辉力之间的合同只是签,不是正式合同。但中水集团急不可耐,持这种无效合同到处招摇撞骗,至1992年8月,以作砂石生意需开办费、启动费、合作经营费为名,四出行骗:
    1990年7月——1993年4月,余金星等人先后在广东珠海、浙江省建德、江苏省邳县、山东省龙口、江苏连云港和宿迁、哈尔滨、沈阳、甘肃等地,诈骗10余起,涉案金额600余万元,给相关单位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中水集团闫真到哈尔滨办事,认识了某物资经销公司宋经理。宋经理问,能不能开香港的期票?如能开,银行有朋友可用期票作抵押从银行贷款,双方都能得到好处。
    闫真回广州后,将此事告诉了杨元明。杨元明又与黎洪申商议。黎洪申答应可以办,说期票有半年期和一年期,开证费分别为5%和10%。杨元明将情况告诉闫真。闫真用电话通知宋经理。
    5月底,宋经理和本公司业务员张某,受闫真之邀到了广州,商谈开票事宜。宋经理说,只要香港期票能开出来,10%的开证费没问题,当即送给闫真10万元的汇票作活动经费。
    3天后,黎洪申搞到一张香港泰临公司的空白期票,开户银行是香港大新银行。
    杨元明与黎洪申谋划,于次日下午一起到广州假日酒店商务中心,让打字小姐照黎洪申带有的1张香港渣打银行的期票复印件作样本,打印了1张半年期的期票,在受益人和持票人一栏中打印中英文的“宋xx”(宋经理),金额一栏中打印港币“叁千万元整”,在期票背面打印“此票在期内不可撤销,到期保兑”。
    打印好后,杨元明发现期票上私人签字处缺少香港渣打银行期票样本上那枚签字用章,就找黎洪申商议刻一枚。
    次日上午,杨元明到广州长城宾馆左侧200米路口,找到一刻章人,刻了一枚签字用章。
    当天晚上,杨元明、黎洪申在期票私人签名处加盖了签字用章,然后与闫真一起到宋经理住处,让宋经理看了期票。
    按约定,开好期票后,宋经理即付40万元给杨元明等人。经商议,由闫真带期票与宋经理一同回哈尔滨。
    之后,宋经理的女儿将40万元的汇票送到广州,交给杨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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