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林海音的《窃读记》后,我颇有同感。我并不是生活在林海音的那个年代,也不是像林海音那样,因为贫困但又渴望读书而“窃读”。我也有过“窃读”的经历,但我的窃读却是有点逼于无奈,没有苦涩,只有乐趣。
以前每逢周六晚上,我一定去书城看书,因为家里的书都被我翻烂。当然啦,我是大摇大摆地走进去,而不是像林海音那样还得时时刻刻提防书店老板。周六的晚上书城里的顾客很多。我还惊奇的发现,像我这样只看书而不买的大有人在,我更加堂而皇之了。
在书城里找一个位置坐下慢慢看书可真是一间不容易的事情,好位置早就被其他人霸占了。通常到了书城,我都是站着看书,一站就是几小时了。看书的时候倒不觉得腿酸,可是当动一下腿,脚就好像变得不是自己的,回家时只得趴着栏杆上啦。没办法啦,谁叫你窃读。在书城里看书,有时还免不了尴尬。一次我捧着一本小说,看得如痴如醉之余,脖子酸痛得快断了,只好抬头活动一下。扭一下头惊奇地发现,书城服务员正用一种深不可测的眼神盯着我,我一下子连脖子都红了,赶紧放下书灰溜溜地走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读书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家里,随处可以看见课外书。父母怕我读书太多累坏身体,就把课外书统统“没收”。一日无书,心里难受,我便想尽办法窃读。父母藏书的地点不外乎几个地方:梳妆台、床头柜、小阁楼。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们找到了。然后开始我的“窃读计划”。每天做完作业,妈妈都会监视我复习,当然,我不会乖乖就范,在语文书里通常内有乾坤——夹着一本课外书,不过这样做比较冒险,得有点技术含量,不然被人发现就糟了。
最经典的一次就是窃读《哈利波特》。我曾经要求过老爸给我买《哈利波特》,可老爸硬是说它“儿童不宜”。无奈之下只好向同学借,可是又害怕被老爸发现,语文书不可能夹这本书。于是,我把藏书目标锁定在电脑桌。俗语说得好:“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老爸老妈肯定不会发现的。我做作业在电脑桌做,把书本放在键盘抽屉里刚刚好。先把书本打开,然后竖起数学书,低着头偷偷看。这有点像在课堂上偷看小说似的。当老爸或者老妈进来时,我就用肚子往前一顶,关上抽屉,他们就误以为我在复习数学啦!不过这样窃读总得付出点代价的,有次老妈突然从门外飘进来,我冷不防吓了一跳,结果用力过猛撞抽屉,肚子痛的说不出声,老妈还关心地说:“啥事啦?”我有苦说不出啊!
读书的时代,如果没有窃读的经历就不算读过书。窃读正是你爱看书的表现。正如林海音的国文老师说的那样:“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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