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邑人大姓文不识,家富多书,衡乃与其佣作而不求偿。主人怪问衡,衡曰:‘愿得主人书遍读之。’主人感叹,资给以书,遂成大学。”

《西京杂记》卷第二,见(明)程荣辑《汉魏丛书》第305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

4 扬雄《法言·吾子篇》有“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好说而不见诸仲尼,说铃也。”见(明)程荣辑《汉魏丛书》第506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

5 《后汉书·王充传》记载说:东汉著名思想家王充在太学学习期间,“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可以看出,当时洛阳“市肆”中流通的书籍,在种类和数量上都是较为可观的。唯其如此,王充才能通过在其中“阅所卖书”,成为“博通众流百家之言”的学识渊博的学者。见《后汉书·王充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629页,1965年5月。

6 班超即为一例,班固任校书郎后,其弟班超“与母随至洛阳。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汉明帝曾问班固道:“卿弟安在?”班固的回答是:“为官写书,受直以养老母。”见《后汉书·班超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571页,1965年5月。到汉灵帝时,著名学者蔡邕将《六经》刻石立碑于太学门外之后,更是出现了 “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的盛况。同样说明了当时书籍抄写风气十分兴盛。见《后汉书·蔡邕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990页,1965年 5月。

7 班固初步写成《汉书》之后,在学者中反响甚大,有“当世甚重其书,学者莫不讽诵焉”的记载。在“东京学者猥众”的背景下,“学者莫不讽诵焉”是只有在广为传抄的基础上才能形成的局面,因为数量众多的学者的“讽诵”,不可能是著作原件的相互传阅。见《后汉书·班固传》,《后汉书·儒林列传序》,中华书局点校本第2548、1334页,1965年5月。

8 《后汉书·孔僖传》记载说:章帝时,孔僖和崔骃同在太学学习,因议论汉武帝的治政得失而被告发,“诣吏受讯”。孔僖上书申辩说:“孝武皇帝,政之美恶,显在汉史,坦如日月,是为直说书传实事,非虚谤也。”此事发生在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十一月,在班固写成《汉书》数年之后,《后汉书·班固传》载:班固著《汉书》,“至建初中乃成”。“建初”为章帝年号,时间为公元76年至公元84年8月。因而,孔、崔等人所阅读的载有汉武帝史事的“汉史”,应当是指《汉书》或至少包括《汉书》在内。可见,当时《汉书》流传于青年学子之中,而在青年学子中的流传,传抄是不可避免的。见《后汉书·孔僖传》、《后汉书·班固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2560—2561及1334页。

9 仲长统生于公元180年,撰写《昌言》在其20岁以后,距班固写成《汉书》已一百多年。

10 仅据现有史料,此类著作和文章有:1、记录有汉明帝言行的史著。主要有: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亦称《显宗起居注》、《汉明帝起居注》、《孝明皇帝起居注》);侯瑾撰《汉皇德传》(亦称《皇德传》,《隋书·经籍志》写作《汉皇德纪》)。2、可能记及班固生平的人物传记或地区史。主要有:刘毅等撰《中兴以下名臣列士传》;刘珍《建武以来名臣传》;赵岐《三辅决录》;应劭《状人纪》。3、包括东汉史事在内的汉朝史。主要有:官修东汉史《东观汉记》;荀爽《汉语》;应奉《汉事》、《汉语》;无名氏《汉杂事》;伏无忌《古今注》(此书虽述及古今,但其所记,以“两汉之事为多”。)4、注释《汉书》或为其作序的著作。主要有:许慎《汉书注》;胡广《汉书音义》(亦称《汉书解诂》);佚名《汉书旧注》;蔡邕《汉书音义》;服虔《汉书音训》;应劭《汉书集解》;文颖《汉书注》;延笃《汉书音义》;应奉《汉书后序》。5、为班固其他著作所作的注或序。班固的这些著作主要有:《白虎通义》(亦称《白虎通》、《白虎通德论》);《在昔篇》;《太甲篇》;《续仓颉篇》;《离骚章句》;《典引篇》;《班固集》(亦称《大将军护军司马班固集》)等。6、为班固亲属著述所作的注释或序文。班固亲属的这些著作主要有:班彪《史记后传》(亦称《续史记后传》)、《别录》、《班彪集》;班超《西域风土记》;班昭《列女传注》、《女诫》、《幽通赋注》、《续汉书八表天文志》、《班昭集》(亦称《曹大家集》);班勇《西域记》(亦称《西域风土记》)。7、与班固或班氏家族交往较多,关系较为密切的学者文集中的相关记述,等等。以上所列著述,分别载(清)钱大昭《补续汉书艺文志》,(清)侯康《补后汉书艺文志》,(清)顾櫰三《补后汉书艺文志》,(清)姚振宗《后汉艺文志》,曾朴《补后汉艺文志并考》。见《二十五史补编》第二册第2095——2566页,中华书局1955年2月。

11 初步统计,张家山汉墓(二四七号墓)出土竹简中,共出现“命”字29次,依次为:《二年律令》中10字,《算术书》中10字,《盖庐》中9字。共出现 “金”字116次,依次为:《二年律令》中97字,《盖庐》中7字,《算术书》中6字,《奏谳书》中5字,《遣策》中1字。其中,“命”字与现在的写法完全相同,“金”字与现在的写法相比,上部的“人”下多出一横,下部“王”字的最上一横只写右半横,其最下一横上的两点,有的写作一横。这使二字的上半部分在笔和形状上完全相同,下半部分则很相似。见《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图版,文物出版社,2001年11月。

12 《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二年律令》第28、95号、207号、219号、251号、435号、436号506号、508号简。见《二年律令释文注释》,第138、147、161、163、167、191、192、208页,文物出版社,2001年11月。

 

参考文献

[1]刘知幾·史通[M]·见浦起龙·史通通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刘勰·文心雕龙[M]·见范文澜·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3]令狐德棻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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