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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受贿写史辨疑

写的史书不可能享有的“待遇”,尤其是作为“一代大典”的汉朝国史。

其次,班固如果受贿写史,当为律令所不许。汉律有“欺谩”及“受赇”之罪。[9] (汉律考)[10](二年律令)班固受诏续修《汉书》之前,已担任兰台令史之职,因而受诏之后,是以朝廷官员的身份禀承君命而撰写国史的,这使他撰修《汉书》的行为成为一种“公事”。东汉近二百年的统治中,官员以欺君谩上和受纳赃贿而获罪者不在少数。而对受贿官员的惩处也是非常严厉的,即顾炎武所说“汉时赃罪被劾,或死狱中,或道自杀。”[11](除贪)不仅受贿者要受到严惩,且往往衅及子孙。班固如果在撰修《汉书》时受贿,上则欺谩君主,下则公事纳贿,违犯律令,当受严惩。而实际情况是,尽管班固生前结怨不少,但终其一生,却始终未见有人以受贿写史之罪举报弹劾他,更未因此而违律受惩,殃及子孙。

复次,班固如果受贿写史,将为士林所不齿。东汉士人,崇尚名节,且自东汉初年起,渐成风气。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东汉开国君主刘秀“尊崇节义,敦厉名实,所举用者莫非经明行修之人。”自此以后,“风俗为之一变,……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11] (两汉风俗)与此相适应,以名节高下褒贬人物的“清议”之风在当时也十分盛行,士林尤甚。顾炎武即指出:“清议”之制始于先秦,而“两汉以来犹循此制,乡里选举,必先考其生平。”两汉时期,清议对一个人的升黜荣辱有着重大的影响,所谓“一玷清议,终身不齿”,“凡被纠弹付清议者,即废弃终身,同之禁锢。” [11](两汉风俗)这种流行于士人之中的清议,重守节而贱贪墨,纳贿撰史是士林所不齿的行为。因而,,班固如果受贿写史,其书其人,难逃清议指责。然而,我们看到的是,《汉书》撰成之后,“当世甚重其书,学者莫不讽诵焉。”[7](班固传)且自此以后,声名日盛,东汉时为《汉书》作注写序者已不止一家,影响之大,远非它书可比。以博学著称的东汉著名史学家荀悦,受献帝之命,依据《汉书》而撰成编年体西汉史《汉纪》,在研读《汉书》和编纂《汉纪》的过程中,荀悦从未说过班固有纳贿之嫌《汉书》由受贿而成。及至后世,更有治《汉》成圣而被誉为“《汉》圣”者。1连极重家族子弟道德教化的颜之推,在其著名的《颜氏家训》中也十分推崇《汉书》。受贿而成的史著,是不可能在士林中享有如此长久而又崇高的声誉的。

最后,班固如果受贿写史,则怨家不会轻饶。班固对子弟和家奴,一向疏于管教,不仅“不教学诸子,诸子多不遵法度,吏人苦之。”[7] (班固传)更有甚者,其家奴竟敢当街“醉骂洛阳令种兢”。在班固受外戚窦宪宠信而势盛之时,种兢虽然隐忍不发,但心怀怨恨。窦宪失势后,为其“典文章”的班固失去依靠,种兢遂以逮考窦氏宾客之名将班固收捕下狱,使班固最终瘐死于狱中。和帝在得知班固的死讯之后,下诏切责种兢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抵主者吏罪”。[7](班固传)[8](卷四八)当此之时,以惩治窦宪宾客为借口将班固逮捕下狱,为泄私愤而千方百计罗织罪名以置班固于死地的种兢,并未指认班固在受诏撰修国史之时收受贿赂,以此来为自己开脱,作为收捕班固和为己申辩的“最佳理由”,如果班固受贿写史,身为班固怨家的种兢岂能轻易放过此种“良机”。

由上可见,天子不宥、律令不许、士林不齿、怨家不饶等在班固受贿写史之后应当发生的事情却无一出现。是天子尽皆愚钝还是律令形同虚设;是士林不辨清秽还是怨家宽宏大度,显然都不是,我们看不出班固有何“神通”在撰写国史时受贿这一严重的“违规”行为之后还能免遭非难和惩处。合理的解释应当是:班固原本就未曾在撰修《汉书》的过程中收受过贿赂。

但是,“受金”之说非止一人,似乎并非空穴来风。那么,这一说法由何而起呢?笔者认为,这是《汉书》在被广泛传抄的过程中出现讹误而流传后世的结果。依据如下:

在印刷术发明之前,书籍的复制,依赖手抄。两汉时期,书籍的抄写已不鲜见,这从相关史料的记载中即可看出。《汉书·河间献王传》中说:汉景帝之子河间献王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间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13] (河间献王传)可见,作为地方藩王,刘德所抄写(当然是组织人力抄写)的书籍,在数量上与朝廷相等。2尽管刘德生活的时期,朝廷藏书的数量不及西汉末,但西汉在汉文帝时,已是“天下众书,往往颇出。”[13](楚元王传附刘歆传)至刘德集书之际,情况应当更好。因而,刘德所抄写的书籍,在数量上是较为可观的。此后,至西汉后期,民间已有“家富多书”者。3且至晚在西汉末年,已经出现了“书肆”。4到东汉时期,书肆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其中流通的书籍也不断增多,涵盖了所谓“众流百家”之学。5毫无疑问,民间“家富多书”者的出现以及“众流百家”之书在书肆中的流通,都必须以书籍的普遍传抄为前提。而东汉和帝时“蔡侯纸”的发明,更则改变了此前在书写材料上“缣贵而简重,并不便于人”的状况,在书写领域内得到日益广泛的运用,所谓“自是莫不从用焉,故天下咸称‘蔡侯纸’。”[7](蔡伦传)这为书籍的抄写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促进了抄书之风的盛行,乃至出现了以抄书为生养家糊口者。6因而,在班固写成《汉书》之时,书籍的抄写已较为普遍,其后更为盛行。

在这种书籍抄写之风盛行之际,《汉书》因其极高的声望成为被广泛传抄的史著。这种传抄,一是在学者之中,即所谓“当世甚重其书,学者莫不讽诵焉。”7 二是在青年学子之中。8需要指出的是,东汉教育的发展状况比较好,汉明帝永平年间,已是“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7](班固传)到质帝时,仅太学生便多达“三万余生”。[7](孺林列传序)而私学教育尤为兴盛,《后汉书·儒林列传论》记述说:其时,“游庠序、聚横塾者,盖布之于邦域矣。若乃经生所处,不远万里之路,精庐暂建,赢粮动有千百,其耆名高义开门受徒者,编牒不下万人。”[7](孺林列传论)这些描述,也许不无夸饰之处,但整体状况比较好,应当是可信的。与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对书籍的需求以及青年学子的兴趣,成为包括《汉书》在内的享有盛誉的著述被广泛传抄的重要基础。

伴随《汉书》备受青睐和广泛传抄的,是对撰修者班固的生平特别是《汉书》写作过程的记述与传写,以及对《汉书》功过的评论。从仲长统不得不专门撰文详加辨析即可看出,自《汉书》问世至东汉末年的百余年间,或“功”或“罪”,或誉或毁,众说纷纭。9,在所有这些记述、传写与评论中,班固受明帝之命续写《汉书》,无疑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事件,不仅事涉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是《汉书》能够最终得以完成的转折点。凡述及《汉书》撰写的史籍,无不提及此事。《东观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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