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得清楚。本文一开头就提到“潜水艇夹肉面包”及“尊卑男女长幼”的组织,这种形态,以明朝最为显著。要是我们采取大历史的眼光,则可以从社会形态上看出道光帝与耆英的“筹办夷务”,糊涂中仍有他们的逻辑,此乃因中国的简单体制,无法容纳西方的另一炉灶。十三行的贸易已经将例外的情形,扯开到最大限度。事实也证明,兹后签订《南京条约》,不仅是丧权辱国,而是使传统组织更无法维持。同样我们也可以想象太平天国的失败,不仅由于林凤祥的北伐不彻底,或是杨秀清的狡诈巫术坏事,而是在潜水艇夹肉面包的组织内,“良心上的自由”(freedom of conscience)没有本身存在的价值,太平天国的滥用,更给曾国藩以口实,他就因之利用这机会,去增强尊卑男女长幼的社会秩序,完成“中兴”大业。同时我们也可从这简单的结构中,看出康梁“百日维新”没有出路。康有为的想象,近于“乌托邦主义”,他主张以发公债支持新政,又完全没有把自己的脚跟点看清。总而言之,在很多近代史的题材中,明史的了解,可以使我们从基本的技术角度上把问题看穿,也可以把当事人的贤愚得失都视作次要的问题看待。
在历史教学上讲,我们也可以减少史迹在人事上的各种重复的资料,避免以谩骂作解释历史的坏习惯,直接而又冷静地说明传统社会不符合现代需要。中国在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这一来就断绝了高层组织与低层组织间的联系,各地区田赋的底账,却仍用明朝的记录做根据Sidney DGamble,Ting Hsien:A North China Rural Community(Stanford,Calif.,1954),p170可为例证,其他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的情形见同书,。民国成立后,国家自国家,社会自社会,也难怪立宪运动的没有成效。法律必须有社会的强迫性(social compulsion)才行得通。民国初年的政客,都是社会上的游体(foreign body),军阀的割据,今日看来,势必为无可避免的形势。因为农村经济关系,无非土地的租赁及高利贷的借放。这些来往都在极小规模内实行,政府也无从干涉,此外社会上的尊卑男女长幼,更无法可以改造利用。逻辑上只有私人军事力量,才可以控制这青黄不接的时代;而私人军事力量也很难在三两个省区外有效。这几句话,也可以概括五四运动前后国民革命尚未展开时中国的一般情势。其症结就是无法在数目字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