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吏制,整顿财政,维护国家的安定,使国富民强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徒法不能以自行”,“得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害” 这个思想,在他以后的几次奏疏和文章中,都一再加以强调。如在《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中说:“夫合天下之众者财,理天下之财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嘉祐六年(1061年)《上时政疏》进一步阐述:“盖天下至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非众建贤才,不足以保守。”“贤才不用,法度不修,……旷日持久,则未尝不终于大乱。”变法和人才,是治理国家的两件根本大事,就好象一辆车子上的两个轮子,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不仅如此,王安石还从反面警告仁宗说,如果不重视人才的培养、选拔和合理的使用,那么,“在位之人才不足矣,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盖汉之张角,三十六万同日而起,所在郡国莫能发其谋。唐之黄巢,横行天下,而所至将吏无能与之抗者,汉唐之所以亡,祸自此始。”这就是说,北宋王朝如果不赶快培养和选拔真能治理国家的人才,实行变法,就会有亡国乱政之祸。

  王安石认为,培养人才,是国家政治的首务,是“人主”的神圣职责,“人之才,未尝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他总结历史的经验指出,周继商而立极,就是因为“文王能陶冶天下之士。而使之皆有士君子之才,然后随其才之所有而官使之”,所以出征能制胜敌人,守国能修好政事。宣王之所以能中兴,就是因为宣王器重仲山甫,并通过他来刷新天下士子,振兴人才,才出现了“宣王中兴”的大好局面。周朝兴衰的历史说明,“人主”是否重视人才,事关重大。

  因此,要培养社会国家所急需的人才,首先要求“人主”要有“至诚”之心。“至诚”之心的核心就是要求“人主”以社会安危为己任,长顾虑后,革除因循苟且的社会弊风,振兴人才。先王之法所以待人者尽矣,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未有不能赴者也。然而,不谋之以至诚恻怛之心,亦未有能力行而应之者。故日,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陛下诚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则臣愿下勉之而已。”只有“以吾至诚恳惻之心,力行而为之倡,以身作则,才会真正形成良好的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夫上以至诚行之,而贵者知避上之恶矣,则天下之不罚而止者众矣。”只有“人主”悉其耳目心力以至诚侧怛思念而行之”,才会“于天下国家之事,无所欲为而不得也。”

  王安石清醒地认识到,陶冶人才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决非仅学校教育过程本身所能完成。因此,必须从整个社会出发,从各有关方面建立和健全一整套合理的制度。这就是他主张的“教之、养之、取之、任之”等各个环节皆“有其道”。

  (一)“教之之道”

  这里的所谓“教”,主要是指由政府主办的学校教育而言的。王安石把官学教育看作培养和造就人才的基地,而主张取缔私学。他认为三代以后,“私学乱治”,私学泛滥的结果是无补之学的盛行,是“家异道,人殊德”的渊薮。为了“一道德以同天下之俗,” 就要取缔私学,振兴由君主和国家直接控制的官学。他针对当时学校教育的弊端,提出了以下改革措施:

  1.普遍设立学校。庆历以来,虽然中央明令全国普遍设学,但多数学校空有其名。“取墙壁具而已”。既没有教师,也没有教学活动。因此,王安石提出要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套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自国至于乡党皆有学”,彻底解决人才的来源问题。

  2.严选学官。当时的学校,不仅名同虚设,没有“教导之官”。而中央太学虽有“教导之官”而亦未尝严其选”,因而,“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从而困苦毁坏之,使不得成才”,很难胜任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任务。所以必须“博置教导之官而严其选”,广泛地尊师立学,严格地选拔教学人员,才能完成学校培养人才的任务。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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