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1021—1086年),宋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辰时生于江西临川,字介甫,号半山,因他曾被封为荆国公,死后谥文公,所以又称王荆公、王文公。这位“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列宁语),虽然出生在江西,却与南京有着不解之缘。他在南京度过青春时代,在南京三次任知府、两度守孝、两度辞相后居住,在南京先后生活了近二十个年头,逝世后又葬在南京钟山脚下,他的父母兄弟死后也葬在南京,他在南京留下了许多动人的事迹和壮丽的诗篇。
王安石十七岁那年,因父亲王益任江宁通判而随迁来南京居住。两年后,即在宝元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他的父亲因病逝世,葬于中华门外的牛首山。
庆历二年(1042年),二十二岁的王安石一举考中进士,名列前茅,从此踏上仕途,就以“意行直前,敢当天下大事”的气概,投身于改革。嘉韦占四年(1059年),他在三司度支判官任上,就给宋仁宗赵祯写了一封万字《言事书》,建议朝廷全面改革当时的法度,主张以管好财政作为整个改革的中心。但是得不到宋仁宗和当政大臣们的重视。嘉祐八年(1063年)八月,王安石母亲吴氏逝世,他就趁机辞掉了知制诰(替皇帝起草命令、文告之类的官)职务,回到江宁来守丧。守丧期满后,王安石仍然留在江宁家中收徒讲学,写了《洪范传》等著作,批驳了天人感应的谬论,体现了天变不足畏的思想。
王安石因与韩绛、韩维、吕公著等大族巨室交往,名声始震。公元1067年,宋神宗刚即位,就任命王安石当江宁知府。当时王安石以“疾尚未瘳”为由推辞,向神宗递了《辞知江宁府状》。神宗未允,并“三使往聘”,王安石才于治平四年闰三月出知江宁府,写了《知制诰知江宁府谢上表》,感谢神宗皇帝擢拔。
过了几个月宋神宗又命王安石到开封当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又入朝当参知政事(副宰相),第二年又升为同平章事(宰相),在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制订了一套新法,以惊人的魄力,大刀阔斧地开展了一次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变法运动,主张国家理财、抑制豪强兼并、崇尚法治,推行了均税法、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和保甲法、将兵法等新法,给国家带来了生机。全国农业丰收、欣欣向荣。这就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
第二次担任江宁知府是在熙宁七年。因为司马光等保守势力的反对、变法派内部的分裂,加上宋神宗听信谗言后的动谣,使新法的推行日益受阻。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被迫要求辞去宰相等职务,回到江宁府再次担任江宁府尹。他在南京,作为南京人民的父母官,注意关心南京人民的生活。他看到南京贫富悬殊,而玄武湖里有不少土地空着可以耕种,就于熙宁八年向宋神宗奏请将玄武湖泄水改田。宋神宗很快批准了他的请求。
第三次任江宁知府是熙宁九年十月。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接到要他第二次拜相的诏命,他立即离开江宁府到开封去就职,目的在于继续更好地推行新法,实现富国强兵。但上任不久,他发现宋神宗对他的态度大大不同了。记得第一次任宰相时,皇帝对他言听计从,正是“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而这次,却是立异之时多,不听不从之时多,根本没有把变法推向前进的劲头,同时保守势力对他竭力反对;变法派内吕惠卿、昌嘉问诸人之间不断地发生争端;熙宁九年(1076年)六月,他心爱的儿子王雱病死,王安石更因忧伤而多病。即因“平时肘腋尽去,其子雱又死,知道之难行”,所以于1076年10月慨然复求罢相,赵顼终于答应了王安石的请求,罢免了他的宰相职务,给他一个“判江宁府”的官衔,又让他回到江宁府来了。
他罢相后回到南京来居住,起初还有个“判江宁府”的官衔,但他一直没有到知府衙门去视事,到第二年的六月,他连这个官衔也辞掉了。他在江宁府城东门到钟山的半道上的白塘,为自己建造
一是继续关心改革的成败。这位为变法而奋斗了多年的政治家,辞相后仍不泯改革之志。新法被保守势力一一废弃,他是很担心的、痛心的。当他闻悉废罢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时,还能强作镇定,而当他知道免役法也要废罢,并且要照变法以前的旧样子复行差役法时,他愕然失声地说:“亦罢至此乎?”因改革措施被废,他忧心忡忡,茫无所措。
二是精心撰写《字说》等书。这是王安石在南京定林寺昭文斋中编写的文字训诂方面的书。他解字的方法主要有形、声、义、位四种,跟现代研究文字学方法相近似。元丰二年,王安石六十岁时,终于写成了《字说》这部书。他写《字说》是非常认真而又十分刻苦的,书桌上往往放着数百枚石莲,嘴里常常咬嚼一枚来帮助思考、提提精神,有时石莲嚼完了,预定的章节还没完稿,就不自觉地咬手指头,至出血也不觉得。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