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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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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结论是可想象而知的。他用的名称的确很够新奇,他要用资本削减垄 断,叫“钱平”;他要取之于富归之于贫以求均富;他要阻止农民向地主高利贷款。 在春耕期间由政府借款予农民,在收割后由农民归还政府,自然是仁善之举。王安 石能使皇帝深信所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但是历史上记载,经过了一段 踌躇,王安石才决定实行借款予农民的理论,这理论是一个小吏提出的,就是:投 资五十万两白银,每年政府可赚二十五万两,因为一年两收,则百分之二十或三十 的利息可以一年收两次。 我们无须把这些新政的细节详予说明。总之新政是由神宗熙宁二年(一0 六九) 开始,大约八年之后闹得天怒人怨,王安石自己本人和皇帝都十分已烦,二人彼此 之间也不愉快。现在仅略述其大要于后。 最重要与最为人所熟知者共有九项,为方便计,今归纳为三组。有三种国营企 业、三种新税、三项管制人民的登记制度、三种国营企业是均输法(国营贸易局), 市易法(国营零售店管理局),以及利息二分实收三分(加上申请和登记费)的青 苗法。三项新税收是免役税、国产消费税、所得税。登记制度是把国民组织起来, 编成十家为一组的征兵单位,亦即保甲;重新登记土地和马匹(方田均税法与保马 法)。大体说来,这些方案近乎现代的集体经济政策。 国营企业自神宗熙宁二年(一O 六九)以首先设立全国或省际的批发机构开始。 深信政府有厚利可图,神宗皇帝拨了五百万两现款,三千万担谷子作为由政府接收 省际贸易的货品和原料的经费。但是这套办法立刻遇到了困难。当年二月,朝廷先 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负研究条款之责并予以公布。在条例司的官员之中就有苏子 由。苏子由上奏折指出,朝廷若接收全国贸易,自由企业会立即瘫痪,只因各地的 批发商人无力与官家竞争。政府与商人必将互相掣肘,而且他否认国库会有利可图。 私人商业有相沿已久的信用关系及其它办法,政府经营时则无此种便利。必须先成 立庞大机构以高薪雇用大批官员,并建筑美仑美美的官衙。结果不是从事以供与求 为基础的商业经营,而是视佣金多寡来处理,按私人交情厚薄而分配利润,照亲疏 远近而订立合同。子由力陈,由于官僚作风的无能,官方无力压低物价,只能以高 价买入,远比正常商人购货时价钱高,所以自然失败无疑。 所谓官营的均输法,亦即政府批发生意,因此搁置了一年,从长计议。后来朝 廷用一个新名称提出一项修正计划。批发与零售的分界不是一个呆板硬性的规定, 主管大公营商店的贸易局分设在大城市,如成都、广州、杭州。为了这些贸易机构 的发展,朝廷又由国库拨出一百万绢,由京都地方的货币中拨出八十七万缕。为成 立这些机构所举出的理由为:“富商大贾因时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 “宜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为,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 民。”领导者是一个极为能干的官员。他向政府所呈报的利润越厚,则上级认为他 越干练。这个能干的官员名叫吕嘉间,成了全国的市易务官,全权控制全国的小商 人。京都市易务的规矩是,小贸易商必须做该机构的会员;可以把货物与该处的资 财联合经营,或由官方出钱收买他们店铺的存货;商人若想歇业,可把存货售与官 家;也可用部分存货作为抵押向官方借钱,半年付息一分,或一年付两分。非该处 会员,也可把货物卖与官家,价格由官家规定;最后是,不论官家需用何等货物, 统由该处办理。 政府吸收小商家,为此一制度最弱的一点,而私人营业几乎完全停顿。数年后, 贸易和商业大为减少,按理论朝廷获利甚大,而实际上朝廷税收受损却到可惊的程 度。皇帝在百姓心目中已经降低为与小民争利的贩夫走卒,皇帝知道后,大为不悦。 最后,京都市易务和商税的丑闻传到了皇帝耳朵里,皇帝下令停止新法中最为人厌 恶的几项。 但是变法中最为人所知道的是青苗法。直到今日,每逢人谈到王安石的变法时, 先想到的是这一项。这一项措施影响到全国每一个村庄,也是引起朝中轩然大波的 主要原因。这一项措施本身确实不错,有些近似现代的农民银行。王安石年轻做太 守时,曾在春耕时贷款予农民,收割时本利收回。他觉得这个办法对老百姓确实有 帮助,因为他任职地方政府,能知道借款确有其需要,并且还要经官方适当的调查。 在陕西省,官方亦曾试办,也颇为成功。而且由于这项办法由陕西春耕时开始,所 以农民借款仍叫“青苗”贷款。 在年成好时,当局知道必然会丰收,就贷款与农人购买农具和麦苗;一经收割。 官方就去收麦子以供军需,且有利息可赚。据制置三司条例司所说:“诸路常平广 惠仓钱谷,略计贯石可及千五百万贯石以上,敛散未得其宜,故为利未博。今欲以 现在斜斗,遇贵量减市价朵,遇贱量增市价来。可通融转运司苗税及钱搬,就便转 易者,亦许兑换,仍以现钱,依陕西青苗钱例,愿预借者给之。随税输纳外斗,半 为夏料,半为秋料。内有请本色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皆从其便。如遇灾伤,许展 至次料丰熟日纳。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贷,则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陈不接以 邀倍息。又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俭物贵,然后出朵,所及者不过城市 游手之人。今通一路有无,贵发贱敛,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 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为民。而公家无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 助之意也。” 这项美丽纯正的计划原本是为农民之利益而设,结果竟一变而为扰民,弄得农 民家败人亡,到底何以演变至此一地步,我们到后面再看。不过我们应当说明的是, 这个新措施本乃常平仓古法的延续,但后来渐渐把古法取而代之。由宋朝开国始, 政府在各县一直保持此类谷仓,用以稳定谷价,谷贱伤农,政府则收买剩余的稻谷。 在歉年时,正相反,稻谷之价高涨时,官方则将稻谷抛售,用以平抑粮价。诚然, 主管粮政的当局不见得行政效率能永远很好,因为不少官吏谷价低贱时,不见得愿 意收买。甚至在英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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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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