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康有为在推行托古改制时复杂心情的自我写照。但是,我认为,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他对孔子思想的极端崇拜与真诚信仰也是不容置疑的。同时,他还真诚地相信,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某些基本东西是绝对不能丢掉的。
在以往的研究中,对于康有为用“托古改制”,为其宣传的那些资产阶级社会政治理论和哲学观点披上一件传统的外衣,大都能给予应有的理解和同情。然而,对于他崇拜孔子,鼓吹建立孔教,提倡国粹,主张读经等,则通常认为是反映了康有为思想上的保守性,并且是他以后坚持保皇立场、反对革命的思想根源,基本上给予了否定的评价。我认为,放在当时具体的历史环境下来分析,以上的评价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事隔七八十年后的今天,回头来冷静地反思一下历史,我认为,对于康有为“建立孔教”、“尊孔读经”那一套,仍然是没有什么可赞同的,然而关于他坚持传统思想文化中有某些基本东西绝对不能丢掉的论点,则不能简单地一概予以否定。特别是联系到他是针对那种“全法欧美”的社会思潮而提出这方面的观点的,似乎也有值得我们重新做一番思考的地方。
康有为从其接触西方文化时起,就认为对中西文化应当采取一种分析的态度。戊戌变法前十年的1888年,他在一封论及中西文化比较的信中,批评了那种“言洋学者尊之如帝天,鄙洋事者斥之为夷狄”的人,认为这两种人“皆未尝深求其故者也”。他指出,“中西之本末”在“势”与“俗”两方面有“绝异”者,因此“不能复以中国之是非绳之”。而且,由于中国与西方具有各自不同的“本末”,“易地皆然”,所以对于中西文化之优劣,他认为亦“不可一二言断是非也”。他主张,对于“邻人之有专门之学,高异之行,合乎吾祖考者,吾亦不能不折取之也。”⑨而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他则在赞美孔子之道的尽善尽美的同时,也反复强调所谓审其时势的改制和变通。他在一篇代人草拟的奏摺中,提出会通中西两学,以培养富国强国的人才。他认为:“中国人才衰弱之由,皆缘中西两学不能会通之故”。他分析说:“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无体不立,无用不行,二者相需,缺一不可。”然而,“今世之学者,非偏于此即偏于彼,徒相水火,难成通才”。康有为在此虽然也用了与张之洞等人所谓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相类似的“中学体也,西学用也”这样的话,但是我们从他的具体论述中可以看到,两者在立意上是有根本区别的。他不像张之洞等人那样,以中学之体贬低和排斥西学之用;而是提倡“体用并举”,强调中西两学的“相需”、“缺一不可”和“会通”。所以,康有为提出的具体要求是:“泯中西之界限,化新旧之门户,庶体用并举,人多通才。”⑩平心而论,以上康有为分析和处理中学西学两者关系方面的观点,与当时各家的观点相比,应当说是较为平实的。而在今天看来,除了他所用的体用等名词稍嫌陈旧外,他关于“会通中西两学”的基本立意,也还是相当有见地的,值得借鉴的。
二十世纪初,随着反封建斗争的深入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展,在社会上也出现了一股“醉心欧化”的风气。对此风气,不仅康有为等改良派坚决反对,就是在革命派中也有严厉的批评。如,以章太炎为代表的“国粹派”,即对“弃国粹而用欧化”者,进行了批评。他们说,那些“醉心欧化”的人,“举一事革一弊,至于风俗习惯之各不相侔者,靡不惟东(日本)西(欧美)之学说是依”。然而,“不自主其国,而奴隶于人之国,谓之国奴;不自主其学,而奴隶于人之学,谓之学奴。”因此,这种“奴于东西之学说,亦何得而非奴也!”①批评是相当尖锐的。
康有为反对和批判“全法欧美”,一方面固然与他顽固坚持君主立宪,坚持改良主义,强烈反对革命,反对建立共和政体的立场有关,而且也与他对传统儒学孔孟学说的深厚感情分不开。但另一方面,这和他在戊戌变法失败后,曾遍游欧美、日本、印度、和东南亚各国,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和被沦为殖民地的那些国家,都有了比较多的了解也有相当的关系。根据他的亲身观察,他认为,欧美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远非是十全十美的,因此盲目地“全法欧美”和“举中国数千年道德教化之文明一切弃之”的观点和行为是根本错误的。不仅如此,这种风气还是造成辛亥革命后社会动乱、政局不稳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在这一时期写的许多论文中,大都论及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其中有一篇论文的题目就叫作“中国颠危误在全法欧美而尽弃国粹说”。
在这些论文中,康有为对于当时社会上那种不顾中国国情,一切照搬西方政治态度和文化的思潮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他指出,近年以来全国上下趋之若鹜地“发狂妄行”,“凡欧美之政治风俗法律,殆无不力追极模,如影之随形,如弟之从师矣。凡中国数千年所留贻之政教风俗法度典章,不论得失,不揣是非,扫之弃之,芟之除之,惟恐其易种于新邑矣”。这种情况,使得“五千年文明之中国,危乎颠哉”!他认为,“用其新去其陈”,这是普通人都明白的道理,因此,废除中国之旧,采用欧美之新,是没有什么可非议的。问题是在于,那些人“于欧美之政治礼俗,不问其是非而师之法之,于是中国之政治礼俗典章法度,则不问其得失而皆扫之弃之。”②康有为认为,世界各国的国情各异,即所谓“立国自有本末,行政自有次第”,因此,各国在向别国学习时,绝不能盲目照搬,“苟妄师之,必生病害”。他指出,即使那些欧美国家之间的相互学习,他们也都要“各鉴于其弊而损益之”,而不是一切照搬。他们也都是“但取其合于本国之情,而为至善之止耳。”可是,我国有些人却不顾中国与欧美“有亘古历史民俗政教之殊,乃欲强移用之”。对此,这些人不仅认识不到这是一种“削趾过履”的蠢举,反而洋洋得意,“顾盼自喜”。康有为批评说,像这样行事的人,“岂不大值(颠)哉”!③康有为明确表示,欧美各国“亦有不可效法之事”,人们只有以“必求其善而去其不善”态度去学习欧美,才可能取得成功,达到富强。④相反,如果“全师欧美而尽弃国粹”,那末就只能像“尼固之黑人”那样,永远做“欧美之奴”。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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